一、文字特点
通过上文对绍兴碑刻文字较全面的考析,可以归纳出一些碑刻用字的面貌。这些情况大都为宋元以来的碑刻所共有。
唐代以后,文字的规范化很大程度上消减了地域之间的差异,极大地促进了各地文化之间的交汇融合。绍兴大多数碑刻中的用字较为规范,碑铭中也绝不会再出现六朝“俗讹满纸”的情况,当然,一定数量的异体俗写字形还是存在的。宋元至明清这一时期,字书愈来愈多,文字的使用也越来越严格,官方要求的书写也逐步严苛,以至于出现“中书体”“馆阁体”这类官方标准。当然,碑铭文字由于其受众广泛和场合庄重,必然要比手札书信等规范许多。因此,此时的碑刻用字已经是极为规整的。当然,官方石刻要比民间碑刻更为规整,碑版相较于摩崖,也更趋严饬。
在地域、阶层、便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宋元以来的碑刻写本中仍有一定数量的异体俗写。这种文字现象在绍兴碑刻中也多有反映。如“解”“庄”“传”“冀”“佛”等字的省减字形,“悕”“悋”“懃”“熹”等增繁字形,“廷”“推”“寂”等字的俗写字形,“观”“得”“继”“摊”等行草书楷化字,“凿”“恭”“朋”“寝”的讹变字形等,在宋元以来的碑刻、抄本、刻本中习见。这些字形不仅存在于民间的石刻之中,即便是在祭祀碑、兴学碑这类官方碑刻中也比比皆是,由此可见这些异形的通行。宋元以后民间文化兴盛,尤其是明代小说话本等流行天下,刻本用字大都趋俗,这些毫无疑问对文字的使用有着极大的影响。而且可以看出官方对这些异体的使用无疑是持认可态度的。
清许瀚《与王君蒹友论〈说文〉或体俗体》说:“一时有一时之俗。”[2]绍兴碑刻文字中,异体字的时代性主要表现在字形书写的变易方面,大多为书写的辗转变化,字形整体的变化不大,如“愿”的异体字,是在唐宋通行俗字“
”的基础上再作变化,并未有理据重构方面的变化。再如袭自小篆形体从之从日的“旹”,又讹变为上山下旨的“峕”。这个字形在绍兴碑刻中多次出现,可见此形在明清时期是一个通行频率较高的异体字。其次,行草书楷化字形在碑刻中也多有应用,尤其是一些民间的石刻中使用较多。这些趋简且形体轮廓未有大变的字形,易识易写,也成为较为俗常的通行字。
比较有趣的是绍兴碑刻文字中的羡余字形。羡余,又称之为”饰笔”,是指文字字形在基本构形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一些无意义的笔画或构件。刘钊先生指出:“饰笔,又称装饰笔划、羡划、赘笔,是指文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出于对形体进行美化或装饰的角度添加的与字音字义都无关的笔划,是文字的羡余部分。”[3]可见,这种装饰性的笔画完全是赘余的,没有表义性的作用,只是起到装饰字形的作用。
羡余笔画早见于先秦时期的甲骨文、金文字形。甲骨文的“生”字,字形像草木生发的样子,竖画常增写点为羡余笔画作“
”。再如,甲骨文中“天”可作“
”,上部横之上又增加一横。金文中“平”可作“
”,字形下部增写一横。战国文字中“下”可作“”“
”上部均增写一横。亦有增加羡余构件者。如“亥”作“
”,增加“口”与字义并无关系。春秋战国时期青铜器上的铭文,往往在篆书构形的基础上使得笔画回环盘曲,并添加一些羡画,尤其以鸟虫书为著。如越国鸟虫书“王”作
”,字形上部增写了两只方向分别的鸟类。这类情况在隶书楷阶段的文字中也不为少见。当然,这类字形主要是增加羡余的笔画。(https://www.daowen.com)
绍兴碑刻之中有不少字形就是增加羡余笔画后的字形,主要为增加“、”“一”等类。其中最多且最有特点的是增“、”类,增点为饰也代表了隶楷阶段羡余的主要方式。比如构件“土”“王”等常作“圡”“玉”,从“土”的“在”“社”“壑”“坏”等字的“土”常增点为饰笔。清《井霞庙碑记》“皆由土田”之“土”作“
”,清《青山庙碑记》“功德洵有在已”之“在”作“
”。唐《往生碑》“结九品往生社”之“社”作“
”;清《王家襄兰亭记事碑》“漱涤岩壑”之“壑”作“
”,“寝就隳坏”之“坏”作“
”;《潮灾记》“天涯”之“涯”作“
”,这类字形早见于汉魏。如东汉《衡方碑》《上尊号碑》“土”皆作“圡”。从“王(玉)”的“珠”“璧”等字,构件“王”亦常增点为饰。《望山法华寺碑》“珠幡交露”之“珠”作“
”。《钟山禅寺》“圭璧”之“璧”作“
”。这类字形亦见于汉魏。类似的还有“生”字,如《石峡口合兴会碑》“三月十三日生”之“生”作“
”。
亦有在横右上角增点者。如“友”的异体字“犮”,字形右上增点为饰。如《唐故李府君并妻盛氏墓志铭》“遂为道犮”之“友”作“
”,《宋王懋简墓志铭》“至于孝友纯诚”之“友”作“
”,此字与“犮”偶然同形。类似的还有《龙王殿喜雨歌并序》“恭志休应苎萝山”之“休”作“
”,《科甲题名碑记》“闻望相映”之“映”作“
”。以上两字皆在横划右部增点为饰。
还有在长竖笔之右下增写点者。如明《复清白泉记》“同知浮梁黄璧书丹”之“璧”作“
”,“恭宣朝廷教条”之“廷”作“
”,“人幸是”之“幸”作“
”;明《本境里社祠址记》“太守浮梁戴公廷节”之“廷”作“
”。以上诸字皆在竖笔的右侧增点为饰。有在弯钩处增笔者,如《宋传景良扩志》“生于乾道己丑正月二十四日”之“乾”作“
”。还有在字形之上增撇者。《宋李询墓志铭》“为拓跋魏世盛族子孙”之“跋”作“
”,字形“犮”之上增撇为饰。
从以上这些字例可以看出,羡余增写的点多数是位于字形空白较多之处。构件“土”常在右部第二横处增点为饰,“王”常在第三横处多增点为饰。再如有些带有长竖的字形也常常在竖笔的右侧增点,如“幸”“壁”等。构件“巨”也常写作“
”。这些字形是继承自唐宋以来的写法,但在碑刻中分散出现,说明是一些书者的个性书写。
增笔为羡的作用在于可以打破原有字形的平衡,增加视觉效果。这与有些书法家在写“神”“龙”时,在旁边附赘一点一样。当然这种羡余并不是一以贯之的,羡余字形并非集中而是分散在不同的碑刻之中,很多字形并无羡余笔画。所以这种增笔羡余的书写现象可以视为书者的个人书写习惯。书写习惯是经过大量反复书写实践而形成书写方式,据之亦可考察某一书迹或石刻的书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