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集中屠杀情况统计表
说明:1.据《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附件所载,除第1至8项196730人外,尚有据可查、规模不等的屠杀事件870余起,遇难者少则一二人,多则数百人。扣除所列集中屠杀地数据,仅对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崇善堂、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一队尸体掩埋统计分别为5093、66463、5704具,小计77260具,未在统计之列。2.据1939年3月伪南京市《南京市政概况》公布,时有私人待修坟墓26400余处,说明至少有26400人遭零星屠杀,此数据未在统计之列。3.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办所编《南京地区抗日战争史》,1937年12月江宁区东山镇、汤山镇、江宁镇计有1120人遇难,高淳区淳溪镇、浦口区西江口各有30余人遇难,未在统计之列。如若简单相加,统计实数达353270余人,远大于对外公布的30万人以上的遇难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