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抗日战争时期社会财产损失统计表
说明:本统计主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向国民政府行政院赔偿调查委员会呈报的《抗战损失报告单》、近年来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写的各行业志资料及各区县抗日战争伤亡人口及财产损失小组提供的资料。1937年,全市社会财产直接损失322311.29万元,间接损失139.32万元;1938年,社会财产直接损失322.43万元,间接损失未有统计;沦陷期间年代不详的社会直接损失763910.27万元,间接损失585656485.51万元。
本表为不完全统计,由于年代久远,有的资料散失,有的无法换算。如:1.工业损失。沦陷前后,一些企业因多种原因未见申报资料,一些工业企业因日军进攻被毁,一些企业遭日军纵火焚毁,一些企业被日军以“军事管制”名义交日本公司经营,或被日本拆走,大量矿产资源被日军运回日本,因无资料,均不在统计之列。2.农业损失。抗战期间大量农民逃难他乡,郊县农村劳动力锐减,大量农田弃耕荒芜,因没有具体资料未列入统计。日军占用的大量农田土地、役畜房屋等,因无法估算价格,也未列入统计。3.交通损失。日军占领南京时,多数道路桥梁损毁,城内的文德桥、利涉桥、淮清桥、大中桥,城外的九龙桥、江东桥、石城桥、南门桥,锁金桥、蒋王庙桥、毛公渡桥等皆被炸或被焚,未列入统计。招商局、三北公司及民营木船被日军炸毁、炸沉的不计其数,所受损失均未列入统计之内。4.商业损失。沦陷期间,绝大部分商店遭到日军焚烧、抢劫,主要商业街区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因资料散缺,无法详尽统计。5.财政及金融业损失。为维持伪化、为日军支付军费等,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中储券”731571060万元,按100∶80折合法币,约损失585256848万元,计入间接损失。各家银行损失,仅按战前发行纯益及未收回放款、投资计算计入损失。6.文化教育损失。南京大中小学、图书馆和私人藏书损失,公立、私立大中小学损失,夫子庙建筑群、正觉寺、牛首山等众多文物古迹损失,无法计算数额,也未在统计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