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卢卡奇和他的马克思主义的批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格奥尔格·卢卡奇和他的马克思主义的批评 ()

[苏]阿·莫·德波林

一

卢卡奇同志在其《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这本书里开始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哲学的批评,我们也必须对他有所批评。作者很巧妙地将他那种唯心主义的甚至于神秘的倾向隐藏起来。但无论他说得多么天花乱坠,要将空想的精神隐藏起来也是不容易的。而且,只要稍微留意一些,就可以发现隐藏在其华丽词句中的唯心主义倾向,这甚至连马克思主义者中最不学无术的人也能做到。

卢卡奇采用了一种将恩格斯和马克思对立起来的方法,但它不能说是有效的,或新奇的。因为这种方法在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的批评者那里,无论是资产阶级阵营中的还是修正主义者,都曾用过。一方面,他们中的有些人说恩格斯离开了唯物主义,但马克思却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而有些人说的则又恰恰相反。另一方面,所有的“批评者”都认为辩证法同唯物主义相结合是不可能的,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两个创始人是空谈。在他们看来:辩证法只有在精神和意识的范畴内才能拥有相应的地位,它又是怎样应用于物质世界的范畴的?他们都知道辩证法家黑格尔是个唯心主义者,黑格尔认为物质生活的基础就是认识和精神;因此他们下了个结论:辩证法也许只能和唯心主义共存。这样一来,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或辩证的唯物主义在他们看来只能是逻辑上的废话。持这种观点的姗姗来迟的批评者是文道夫(Hermann Wendorf) (1) 。他又重新说了一遍辩证法不能适用于经验事实。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阵营的批评者之所以要如此嘲笑唯物主义,以及对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如此“不能忍受”的原因是很容易明白的——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他们的“不能忍受”在于他们不能“容忍”某种革命和某种专政。

还有一个叫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的,他的观点同文道夫属一丘之貉。其在最近的文章《马克思关于规律性的认识》 (2) 中认为,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应用到经验现实中是一个“不可思议的错误”。桑巴特随后同情般地引用了卢卡奇同志书中的观点来批评恩格斯,这似乎明确了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差异之处在于将辩证法应用到自然界的问题。桑巴特写道:“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的新观点实际上是马克思辩证方法的本质,且恩格斯完全不了解他的朋友(马克思)的学说。与恩格斯恰恰相反,马克思将辩证方法的应用严格限制在社会历史现实之中。”接下来,桑巴特便继续定义卢卡奇的辩证法。

这样一来,卢卡奇便表露出了关于辩证法本质的异常重要且十分现实的新观点——卢卡奇同志以及文道夫和桑巴特对此均完全认同——这就是辩证法不能适用于自然界。遗憾的是,卢卡奇同志在需要彻底亮明自己观点之时却又吝啬了起来,在本该明说之时却异常固执地缄默不言。因此,在他的书中可以看到这种令人厌烦的模棱两可的表达。

事实上,辩证法是否适用于自然的问题,与整个世界观问题密不可分。卢卡奇支持那些以某种方式承认历史唯物主义但拒绝哲学唯物主义的人——这与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阵营的批评者们完全一致。卢卡奇及其同道者还对恩格斯和普列汉诺夫的“自然主义形而上学”不屑一顾。这里的“自然主义形而上学”是唯物主义的别称,它充满了资产阶级哲学家的偏见。卢卡奇同志学会了他们的黑话并且在这种黑话中产生了对唯物主义的消极态度。真的,卢卡奇同志从未怀疑过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全然不知他为何拒绝哲学唯物主义的哲学考虑。但有一点毋庸置疑:无论是唯物主义也好,辩证法也罢,卢卡奇同志都是反对将其应用到自然界之中的。这个结论非常重要,我们暂时只记住它。从他的结论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们的作者是一个二元论者:就自然领域而言他是唯心主义者,但在社会历史现实领域却又是辩证唯物主义者。但是,也必须承认这个结论得出得过于轻率,因为我们在之后将会看到,我们事实上面对的是该如何处理对辩证方法的新理解。即,出现了这样一种与马克思主义——或者说与辩证唯物主义背道而驰的观点。再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将确保卢卡奇同志完全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并以此同社会历史现实相关联。因为对他而言,意识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实体或真实的现实。在这一点上,卢卡奇同志极其怀念早已被马克思冷嘲热讽的布鲁诺·鲍威尔(Bruno Bauer)的“自我意识哲学”。总的来说,卢卡奇同志的观点代表了正统黑格尔主义思想但又融入了拉斯克(Emil Lask)、柏格森(Henri Bergson)、韦伯(Max Weber)、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以及马克思和列宁思想——这种令人惊讶的杂糅。如果是这样,就卢卡奇同志个人而言,可以先验地说——我们倒是真正拥有了一位创新者。

二

卢卡奇同志的某些信徒,例如柯尔施(Karl Korsch)同志在主要的方向上都是倾向于他的 (3) ,福加拉西、雷瓦伊(József Révai)等同志亦然。这种情形是无法令人保持沉默的,最起码也要对马克思主义中的这种“新潮流”的基本原则予以批评。

卢卡奇同志的书以对恩格斯的批评开始。作者已经在序言中宣称,他在书中打算捍卫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这种马克思主义甚至将恩格斯排除在外。此外,作者在序言中亦强调,他无意修改和完善马克思的学说,而只是按照马克思的观念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解释。在读者看来,这是非常受人尊敬的一项任务。但如果我们还记得恩格斯与马克思在紧密友谊中合作共事了40年之久,尤其是恩格斯主要的哲学著作是在马克思本人的直接参与之下写作的这些事实的话,就会立即产生对这种表述的正确性的怀疑。然而,卢卡奇及其信徒对恩格斯的著作《反杜林论》则是大加挞伐。他们的理由是恩格斯躲在了马克思宽阔的胸襟之后并以此来表达对恩格斯的嘲弄吗?可以说,恩格斯在马克思的一生中,未经他的同意,连一行字的著作也没有出版过。在《反杜林论》第二版的序言中,恩格斯对他们的这本合著写了以下内容:“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种阐述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这在我们相互之间是不言而喻的。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而且经济学那一编的第十章(《〈批判史〉论述》)就是马克思写的,只是由于外部的原因,我才不得不很遗憾地把它稍加缩短。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4) 恩格斯的这段证词似乎可以使改革者的“批判”热情得到些许缓和——无论如何,高贵的“批评家”们没有理由略去阅读过《反杜林论》手稿的马克思。特别是恩格斯提出的世界观其实也是由马克思创立和发展起来的。

卢卡奇同志断定恩格斯早已背离了马克思,歪曲了他朋友的观点。马克思将辩证方法的应用限定在社会历史现实之中,而恩格斯则将辩证法同时扩展运用到了自然界。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指责毫无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将辩证法的界限扩展到自然界方面有着同样的“罪过”。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是卓越的思想家,而非卢卡奇这样的折中主义者。诚然,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标尺”来自行判断他人。卢卡奇同志是希望马克思和他站在一起的,因此他便把自己的思想和观念,以及对辩证法的理解归因于马克思。这样一来,事实上,曲解马克思观点的人不是恩格斯,而是卢卡奇!

卢卡奇同志不仅在辩证法适用于自然界的问题上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相左,在对辩证法本质的理解上也与二人不同。在这个问题上,他认为恩格斯显得特别杂乱无章,且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那些次要的和微不足道的方面而忽略了辩证法最本质的部分。卢卡奇深信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他认为自己有着为捍卫马克思而反对恩格斯的使命。

卢卡奇同志在一个简短的注释中对恩格斯提出了两项指责,我们逐字引用:“这里把这种方法限制在历史和社会领域,极为重要。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表述之所以造成误解,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可惜在这里不可能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5) 可遗憾的是,作者急于做出预先说明,他也因此被剥夺了更详细地讨论这个问题的可能。但我们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被剥夺了向我们说明他和恩格斯之间的分歧的机会。在向恩格斯提出如此严重的谴责之后,他似乎又不得不提出一些论据以支持他的观点。但是,正如他所言——也并没有做出什么评价。

这样一来,我们对卢卡奇的辩证法就有了新的认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将辩证法的定义置于三个给定的定义中。但卢卡奇同志对辩证法的理解与马克思和黑格尔均有所不同,作者如此诚挚地引证,目的是试图证明他的正确以及自己同马克思和黑格尔观点的一致。

但我们也先听一听卢卡奇同志的意见。在该书第一章“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中,作者论证了,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指出了马克思主义方法的重要性。方法,无疑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方法是一切科学知识的灵魂。尽管如此,卢卡奇这种认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只需承认这种方法的论断也难以令人同意。当然,我们能够完全赞同卢卡奇同志的如下观点,即,他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已经找到正确研究方法并且这种方法应当本着其创始人的精神——“创制—深化”进一步发展。但作者将马克思主义学说内容的重要性置于次要地位,也是令我们无法接受的。他认为,可以假设最新的研究证明了马克思的“每一个个别的”结论都是不正确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严肃的“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可以毫无疑问地承认所有最新的结论并且拒绝马克思的“每一个个别的”论点,同时还能是一个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因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意味着一定不会把马克思的研究成果视为理所当然,不“相信”某一个或另一个论点,也不会对“圣”书进行这样或那样的解释。读者必须承认,这种说法非常模棱两可。首先,“每一个个别”(sämmtliche einzelnen)这一术语的含义是什么?任何学说都是由一系列单独的论点组成的。因此,如果我们否定了这种学说的所有个别的论点,那么很明显,我们否定它们的同时也否定了这种学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辩证方法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机制。社会主义在恩格斯看来之所以成为一门科学,正是因为马克思实现了对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并借助剩余价值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秘密。有谁会否认《资本论》确定的这一“结果”。卢卡奇认为,这些成果本身并无价值且很容易被最新的研究推翻,因此马克思主义只得停留在了方法上,但这也是它没有受到丝毫损伤的原因。卢卡奇同志,我们由衷感谢您的好意,但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可以接受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因为对我们来说,结果和方法一样重要。在正统性问题上饱受卢卡奇质疑的弗·恩格斯认为“结果”具有巨大的意义,这是正确的。恩格斯在提到杜林对《资本论》的批评时指出:“他毕竟还没有完全丧失把方法和通过方法所获得的成果区别开来的能力,还能理解笼统地诋毁方法并不等于把成果一一驳倒。” (6)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恩格斯非常珍视《资本论》的研究成果,而“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卢卡奇则准备抛弃《资本论》研究的“结果”,这当然是无法调和的。然而,如果一种方法的正确性没有得到实践的证实,如果研究的“结果”与方法发生了冲突,那方法本身还有什么价值呢?显然,独立存在的方法无关紧要,它并不代表仅适用于纯粹思想领域的纯粹逻辑方案。如果我们不是从唯心主义的角度,而是从唯物主义和辩证的角度来考虑“方法”,那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方法与内容、与“结果”密不可分。使用正确的方法,方法与内容之间就不会产生矛盾。但对卢卡奇来说,这种情形无关紧要,因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者。理论和方法在他这里获得了某种绝对的意义,如果现实与它们不兼容的话,“就会产生更糟糕的情况”。然而,卢卡奇提出这一问题是建立在其对意识独特的、唯心主义的理解之上的。因此,这是一种反对现实的理论,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也反对它自己。恩格斯说过:“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 (7) 辩证的范畴并非独立的存在,它与研究对象和研究主题一道构成了这种方法的内容。那么不禁要问,怎么可能出于归附这种方法的目的而拒绝研究结果?恰恰相反,方法的真实性得到了更确切的确认,它更多地“对应”于研究现实的结果和内容。方法首先是作为探寻新结果的手段或工具的。辩证法正是致力于这样的任务,又如恩格斯所说:“辩证法突破了形式逻辑的狭隘界限,所以它包含着更广泛的世界观的萌芽。” (8) 倘若历史过程与辩证过程相互矛盾,那就正像卢卡奇同志假设的那样,辩证方法承认了自身的缺陷。由此可见,辩证过程是不能脱离历史过程而存在的。

三

卢卡奇在阐明辩证法本质时,曾经强调:“理论革命作用的前提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理论按其本质说无非是革命过程本身的思想表现。” (9) 在他看来,即便是恩格斯也并未弄懂这个理论的含义,且辩证法在恩格斯的表述中缺少了最本质的一点。他说:“他(恩格斯)把概念在辩证法中的形成方式与在‘形而上学’中的形成方式对立起来;他更尖锐地强调指出在辩证法中概念(及其与之相应的对象)的僵化轮廓将消失;他认为,辩证法是由一个规定转变为另一个规定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矛盾的不断扬弃,不断相互转换,因此片面的和僵化的因果关系必定为相互作用所取代。但是他对最根本的相互作用,即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连提都没有提到,更不要说把它置于与它相称的方法论的中心地位了。然而没有这一因素,辩证方法就不再是革命的方法,不管如何想(终归是妄想)保持‘流动的’概念。” (10) 卢卡奇继续写道:“而对辩证方法说来,中心问题乃是改变现实。如果理论的这一中心作用被忽视,那么构造‘流动的’概念的优点就会全成问题,成为纯‘科学的’事情。那时方法就可能按照科学的现状而被采用或舍弃,根本不管人们对现实的基本态度如何,不管现实被认为能改变还是不能改变。的确,正如马克思拥护者中的所谓马赫主义者所表明的那样,这甚至会更加加强这样的观点,即现实及其在资产阶级直观唯物主义和与之有内在联系的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规律性’是不可理解的、命定的和不可改变的。” (11) 卢卡奇同志进一步强调,马赫主义也能产生出一种同样资产阶级的唯意志论来。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说,宿命论和唯意志论,不是排斥,而是互补,二者丝毫不矛盾。

以上全部推论都是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的。在卢卡奇看来,恩格斯居然没有把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置于方法论研究的中心位置,恩格斯也因此滑向了资产阶级的直观唯物主义、马赫主义、宿命论等等。而卢卡奇则向恩格斯指出了辩证法的中心问题是改变现实——这仿佛是在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不是首个提出这一观点的人,但他们却是在一切活动中都严格恪守这一立场的人;仿佛是在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也不是首个将共产主义表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的人。如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是理论的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话,那么,这个公式显然是辩证地表达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用卢卡奇的话来说就是“理论的革命作用的前提条件——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12) ——那这种辩证的统一是再好不过的了。但这里不禁要问:卢卡奇还想要什么,这位改革者到底在追求什么?关于这一点我们从下面的内容中将窥见一二。但是,我们可以预先言之,对卢卡奇来说,理论意味着是意识,而意识具有独立的含义,既独立于“物质”,也独立于现实。他对实践的理解和对理论的理解一样唯心化,并且,他对辩证法的理解也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

必须承认的是,将规律性等同于宿命论,将实践等同于唯意志论,是极为奇怪的事情。此外,卢卡奇同志将“规律性”框定在令人鄙夷的引号中,将“规律性”的范畴宣称为“资产阶级的”。倘若卢卡奇同志不赞成马赫主义,那么我们可以说,卢卡奇之所以持这种态度,是因为马赫主义不够唯心主义,抑或马赫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的直观唯物主义。顺便问一下,卢卡奇说的“现代资产阶级唯物主义”是什么样子的呢?殊不知资产阶级对包括直观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在内的一切唯物主义都是极为敌视的吗?

至于马赫主义,它是彻头彻尾主观化的;一般来说,物质的规律性是被它所否认的。(毕竟,必然性和规律性,正如马赫和他的追随者所说的,与外部世界无关,而是与概念世界有关。其中确实有很多“唯意志论”,太多了。但是,卢卡奇“圆滑委婉地”将这种唯意志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唯意志论相提并论又想表达什么呢?一方面,正如我在别处指出的那样,这种马赫式的唯意志论基于意志的形而上学,在这方面接近叔本华。 (13) )但这种唯意志论与马克思主义是毫不相干的。

另一方面,实践正是在马赫主义者这里呈现出了与理论急剧分立的情势。马赫宣扬道:“在理论上维护极端的决定论的人,在实践上必定仍旧是一个非决定论者。” (14) 同样,马赫也说过:“决定论的立场正确还是非决定论的立场正确,这是无法证明的。” (15) 由此可见,马赫的唯意志论被简化为一种通过意志承认世界的本质,即一种“倾向于唯意志论的唯心主义”, (16) 而卢卡奇也倾向于这种唯心主义。然而,马赫主义者的唯意志论不是理论层面的,而是实践层面的。正如列宁正确地指出的那样:“理论上是客观主义(即‘羞羞答答的’唯物主义),实践上是‘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 (17) 当然,卢卡奇的观点与此类似,他也觉得马赫主义与自然科学的、资产阶级的或直观的唯物主义并没有什么共同之处。

读者便可以看到卢卡奇同志在使简单问题复杂化方面的天赋,以及他由此给读者带来了怎样的困惑。

我们已经看到,在卢卡奇看来,恩格斯未能揭示或并不了解辩证方法的本质,因此便投入了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怀抱。但卢卡奇突然回过神来,在他的书的同一页上提出了一件完全相反的事情。他这样写道:“‘批判地’深化辩证方法的企图都必然导致肤浅平庸。因为任何一种‘批判’立场总是以这种方法与现实、思想与存在之间的分离作为方法论的出发点。而且它正是把这种分离当作一种进步,认为它给马克思方法的粗糙的非批判的唯物主义带来了真正的科学性,值得百般赞扬。当然,谁也不否认‘批判’有这样做的权利。但是我们必须着重指出,它这样做,将背离辩证方法的最核心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这一点说得再明白不过了。” (18) 卢卡奇在这句话之后,紧跟着引用了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话,他认为,在恩格斯看来:“这样,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实现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的反映。” (19) 但遗憾的是,卢卡奇一上来就粗暴地打断这句话,为“本质上是同一的”加了着重号,并非没有其他意图。马克思的原话是这样的:“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在把它当做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 (20)

我们的言谈考究的辩证法家,依靠这两段引文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这里指的是包括恩格斯在内都表达了辩证方法的真正本质。第二,马克思将辩证方法的适用限定在了社会历史现实之中。第三,从两段引文的比较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辩证法适用于自然的问题上存在明显的分歧。可是,卢卡奇并没有觉察到他已经陷入了怎样的矛盾之中——他同意了恩格斯将辩证法视作“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但又不承认辩证法“在认识自然”中起到的作用。另一方面,从他引用的马克思的引文中可以看出,他特别谈到了经济学的范畴,但这又并不能推导出马克思否认辩证法对自然的适用性。此外,卢卡奇强调,辩证法的本质在于思维与存在、方法与现实的统一。事实上,恩格斯和马克思都明确地将范畴视作存在的形式,即,范畴作为特定主体存在的条件,既存在于现实中又存在于人脑中。

卢卡奇的信徒雷瓦伊同志直言不讳地说:恩格斯和普列汉诺夫不是从辩证法的精神,而是从“自然主义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解决了存在与思维之间的关系问题。他们曲解了黑格尔所教导的主体和客体、存在和思维的同一性。然而他们又不仅仅曲解了黑格尔,还曲解了马克思,仿佛这样一来,马克思也与其相一致了。

至于普列汉诺夫,雷瓦伊甚至同意普列汉诺夫经常引证的“心理学的原理就包含在神经系统的生理学中”的可能性的观点。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和他们的追随者,甚至连卢卡奇的忠实门徒雷瓦伊,也对自然科学知识持有着“不可知的荣光”的观点。我们的创新者想借此表达什么,只有天知道。但无论如何,马克思、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列宁和他们的追随者确实敢于“将哲学上的马克思主义与自然主义唯物主义相联系”,正如我们的批评家们所出色地表达的令自己恐惧的那种感觉:所有这些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力图“使自然辩证法化”(这种出色的思想转弯属于雷瓦伊同志)。但这些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不,从未有人力图“使自然辩证法化”。只有轻视“自然唯物主义”的主观唯心主义者才会说出这种话。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只有在我们对自然的认识是辩证的情况下,自然本身才是辩证的。但是,我们的唯心主义者显然无法理解自然和历史的辩证过程的客观特征。读者朋友们,你们自己看吧,否认哲学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被迫钻进了唯心主义的丛林中。

我们的一丝不苟的批评者说道: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在寻求“使”自然界辩证法化的过程中,使辩证法自然主义化;因为试图辩证地考虑自然而导致了历史辩证法被忽视;将历史纳入自然王国的结果是曲解了历史的辩证结构。因此,我们的创新者得出结论:政治革命的正统派以漫不经心的幼稚态度对待教条的“资产阶级”唯物主义并非偶然。也正是这个时候,他们在康德主义和马赫主义等处看到了近在咫尺的政治风险。但辩证法作为一种理论武器被马克思主义者所持有也绝非偶然——可那些马克思主义者歪曲了辩证法的哲学意义,且对待辩证法只是浮皮潦草般的接受而已,那些批判地克服了“粗陋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在哲学领域拒斥辩证法,在政治理论领域亦然——这便是卢卡奇主义者的话术。他们对批判地克服了“粗陋唯物主义”的“教条的”、“资产阶级的”唯物主义持强烈的否定态度;但对康德主义和马赫主义,则是高举轻放地顶礼膜拜。因此,他们根本不可能理解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如何“漫不经心”地与“资产阶级”唯物主义关联起来但又同时猛烈抨击马赫主义和康德主义的——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已经粉碎”和“将要粉碎”(这种表述属于为此潸然泪下的卢卡奇主义者)的康德主义和马赫主义并非唯物主义的,它们属于唯心主义体系;而他们对唯物主义持积极态度,是因为他们是马克思主义者即唯物主义者的缘故。甚至法国的,即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他们“直接汇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卢卡奇主义者正是想徒劳地将这位马克思打扮成一个唯心主义者,并信奉“并不需要多么敏锐的洞察力就能理解法国唯物主义的学说……和共产主义之间存在的必要联系”。 (21) 马克思正确地看到了(法国)唯物主义的社会主义倾向,这是共产主义的逻辑基础。但最老的法国唯物主义带有着形而上学和机械论的特征——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伟大之处在于把它改造成了辩证唯物主义。丈二和尚的卢卡奇主义者只得在他们无法理解的事实面前停了下来。确实,在他们看来“歪曲”了辩证法哲学本质的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 (22) 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种只存在于外部世界的感知,却掌握了辩证法,并且在政治领域立足于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之上。与此同时,“批判地”克服了朴素唯物主义的马赫主义者和康德主义者,却又把辩证法抛到脑后,变成了最庸俗的修正主义者。卢卡奇主义者无法解释这一事实,尽管他们认为这“绝非偶然”。

四

所以,当恩格斯和他的追随者们在“自然主义的形而上学”即唯物主义的意义上解决了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时,这与我们改革者的胃口严重不合了——他们认为他们有别于恩格斯,因此他们才是真正的“正统派”,因为他们拒绝“朴素的唯物主义”,肯定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在这种情况下,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他们宣称马克思才是与他们站在一起的,他们只是恢复了真正的马克思,而恩格斯如此这般则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歪曲或不理解马克思所致。这是多么的公允,我们已经多多少少地相信了——但毫无根据地反对恩格斯和马克思的企图,必须遭到针锋相对的抵制。马克思从没有过也不可能站在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观点上。这是最纯粹的唯心主义,是卢卡奇及其同党鼓吹的正统黑格尔主义——但这与马克思是格格不入的。列宁非常正确地反对了波格丹诺夫提出的问题,顺便说一下,卢卡奇与此人有很多共同之处。就存在和意识的同一性问题,列宁写了如下内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不是同一的,这正如一般存在和一般意识不是同一的一样。人们进行交往时,是作为有意识的生物进行的,但由此决不能得出结论说,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是同一的。在一切稍微复杂的社会形态中,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中,人们在交往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在形成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又是按照什么样的规律发展的,等等。……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就是马克思的学说。反映可能是对被反映者的近似正确的复写,可是如果说它们是同一的,那就荒谬了。意识总是反映存在的,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 (23) 所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都赞同列宁的观点。存在和思维不是同一的,它们是不同的。存在毕竟作为一种客观现实,它是独立于意识的存在;而意识或思维只是反映存在。正是因为这种对存在和思维之间的关系的认同,列宁才以针锋相对的方式向马赫主义者发动了进攻。卢卡奇及其同党对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同一性问题的表述,比马赫主义者更具有唯心主义特征。而在这方面,他当然不可能更细致地讨论这个问题。但是,为了避免误解,他也让我们注意存在和思维的对立,认为对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应从形而上学的角度,而应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理解。存在和思维之间确实不存在绝对的鸿沟,但亦不存在卢卡奇所说的唯心主义的同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存在决定意识,这在意识和存在的同一性哲学看来是完全被歪曲了的。而这尤其体现在卢卡奇对无产阶级“问题”的论述上。卢卡奇主义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和普列汉诺夫就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所给出的唯物主义解决方案并不满意。我们至少以普列汉诺夫为例,让我们看看他作为唯物主义者是如何解释这个问题的:“我对于我本人是‘我’,同时对于别人就是‘你’。我是主体,同时又是客体。此外,还应当注意,就是我不是唯心主义哲学所处理的抽象的实体,而是现实的实体。我的身体属于我的实体,而且我的身体作为一个整体,是我的‘我’,是我的真正的实体。会思想的不是抽象的实体,而正是这个现实的实体,即身体。这样,正和唯心主义者所说的相反,现实的、物质的实体便成了主体,思维成了客体。这就是解决存在和思维间的矛盾的唯一可能的方法,而唯心主义解决这个矛盾的努力却是徒劳的。这里没有消除矛盾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它们两个都保存着,并显出了它们的真正的统一。” (24) 在我们看来,这是唯一正确的辩证解决问题的办法。它不仅强调统一,也强调对立。我们不禁要问的是,卢卡奇和他的追随者对这种既唯物主义又辩证的表述为何还不满意?他们没有对这个问题给出明确的回答。但我们却很想知道他们打算用什么来取代这种“自然主义唯物主义”。

在反对将辩证法“转移”到自然界的问题上,卢卡奇主义者提出了滑稽的见解。他们一方面认为,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自然是隐秘的、不可知的。它仍然是一个形而上学地与主体相对立的客体,可以说,主体对其是难以觉察的。但该如何理解这句话呢?人难道不是通过自身的活动来改变自然的吗?抑或是人类的认识无法真正走进自然?若是这样,那么论及自然的“隐秘和不可知性”是否荒唐?他们的另一个深思熟虑的见解归结为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通过将辩证法“引入”自然后,将其置于“历史化”的状态下,但是这种自然的历史化或辩证法化也必然导致历史(或辩证法)的自然化。如此惊人的理由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显然,我们的正统的黑格尔主义者倾向于将自然视为一种不受历史发展规律约束的、凝固的存在。但在我们这个时代得出这样荒谬的论断是完全不可饶恕的——“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 (25) 除了马克思——这位令卢卡奇主义者如此愿意引用的权威之外,还没有人写过类似的话。当然,这并不能排除自然界的历史是由与人类历史完全不同的规律来支配的。那么,卢卡奇所断言的关于马克思将辩证法从自然界中驱逐出去的论调此时还剩下了什么?但确实什么也没有留下,因为这种说法已经从卢卡奇的指尖溜走了。我们已经看到,依照卢卡奇所言,《反杜林论》就是一部由马克思初步编辑的,但却是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的论著——这意味着马克思已经自己歪曲了自己。

熟读马克思和恩格斯往来通信的人都应该知道,40年来,两位思想家就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的所有最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关于辩证法在自然界的问题都充分进行了讨论。通信的内容又一次使我们相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原则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专司自然科学问题的研究,而马克思则完全致力于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和揭示。但这种分工伴随着思想的相互交流,也可以说是相互查验。一方面,马克思向恩格斯详细介绍了他的全部工作。另一方面,恩格斯能够在任何事情上都与马克思商量,特别是恩格斯在他与马克思的书信中反复谈到关于辩证法在自然界的问题;同时,在马克思的回信中,我们也总能看到他完全同意恩格斯意见的表述。要知道,如果马克思没能认同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观点的话,他会以某种方式拽住他的朋友,与其争论,并给其一个适当的友好暗示。但这却从未发生过。而恰恰相反的是,例如,1867年6月16日恩格斯在给马克思的信中写道:“作为物质的能够独立存在的最小部分的分子,是一个完全合理的范畴,如黑格尔所说的,是在分割的无穷系列中的一个‘关节点’,它并不结束这个系列,而是规定质的差别。” (26) 马克思在6月22日的回信中答复道:“你对霍夫曼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此外,你从我描述手工业师傅——由于单纯的量变——变成资本家的第三章结尾部分可以看出,我在那里,在正文中引证了黑格尔所发现的单纯量变转化为质变的规律,并把它看做在历史上和自然科学上都同样有效的规律。” (27) 因此,马克思肯定地论及了一个辩证的规律,这个规律在历史和自然领域中均得到了证实。这一点可以在其他的许多引述和材料中找到证据,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关于辩证法在自然界的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在我们看来,这不是必须呈现的,每个马克思主义者都清楚这一点,因此不必专门引用。

五

总之,我们还要多说几句有关辩证法的内容。卢卡奇同志提出了对辩证法的独到理解。以恩格斯为首的正统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者,不仅“歪曲”了马克思,也“歪曲”了黑格尔。卢卡奇认为自己有责任去还原本真的马克思和真实的黑格尔,祛除对正统的“歪曲”。那么辩证法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卢卡奇同志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如下回答:“辩证法的基础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 (28) 是这样吗?不,绝不是这样。让我们看看黑格尔对辩证法的理解吧——“辩证法就其独特的规定性来说,是知性规定、事物和有限东西固有的、真实的本性。反思最初仅仅是对孤立的规定性的外在超越和关联,从而使这种规定性既具有关系,也保持其孤立效用;反之,辩证法则是内在的超越,在这种超越中知性规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都表现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即表现为自己的否定。一切有限事物都要自己扬弃自己。” (29) 黑格尔在“附释1”中解释说:“透彻理解和认识辩证法有极大的重要性。整个说来,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和一切活动的原则。同样,辩证法也是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在我们的通常意识里,按照那个‘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谚语,不停留于抽象知性规定,显得是一种全然公平合理的办法,所以我们既可以承认这一方面,也可以承认另一方面。但细究起来,有限事物不单纯从外面受到限制,而且由于自己固有的本性而扬弃自己,并通过自身的活动过渡到自己的反面。例如,有人说人是要死的,而且把死亡视为某种只是以外在情况为依据的事情,按照这种看法,人就有两个特性,即既有生也有死。但真正的看法却应该是生命本身就带有死亡的萌芽,有限事物都在其自身有矛盾,因而会扬弃自己。” (30) 黑格尔在同一个附释中继续说道:“无论知性现在怎样经常抗拒辩证法,辩证法也毕竟决不能被认为是仅仅对哲学意识才存在的,倒不如说,这里讨论的辩证法环节也已经见之于所有其他意识和一般经验。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被视为辩证法的例证。我们知道,一切有限事物并不是固定的和终极的东西,而是可变的和暂时的,这不外是有限事物的辩证法,由于这种辩证法,有限事物潜在地作为它自己的他物,也不得不超越它的直接存在,而转化为它的对立面。” (31) 因此,辩证法不是客体之外的东西,不是我们主观思想的运动,也不是反作用力的机械的斗争,因为这些都是杜林的想象。而根据黑格尔(当然也包括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可知:辩证法是物体本身的内在生命,内在的变化和扬弃的过程。因此,黑格尔说,辩证法是一个对象的变化和自我扬弃——在同样的意义上,恩格斯谈到了“有一种客观地存在于事物和过程本身中的矛盾” (32) 。

在§81的附释2中,黑格尔进一步指出了辩证法的积极结果,“但是哲学”,黑格尔认为,“既然辩证法以否定的东西为其结果,那么,这种否定的东西恰恰作为结果,同时也是肯定的东西,因为肯定的东西把自己所从出的否定的东西作为得到扬弃的环节包含到了自身之内,如果没有这种否定的东西,肯定的东西也就不能存在。” (33) 这种统一在两个对立规定之下构成了最高的,即所谓的积极合理的阶段,与观念的两个低级阶段形成对比,即抽象与本真辩证的或否定合理的。 (34)

黑格尔在《大逻辑》(以及《精神现象学》)中发展了同样的思想。在“绝对知识”章中,黑格尔重申了辩证法的本质是对概念(以及对象)固有矛盾的确立和消除——事物运动是通过“三个环节或阶段+两个否定”,即概念的确立、矛盾的确立和矛盾的消除。这就是为什么黑格尔要把辩证法称为绝对否定的方法——“直接的东西依照这个否定的方面,便在他物中没落了,但这个他物本质上不是空虚的否定的东西,不是无,即习惯所认为的辩证法的结果,而是第一个的他物、直接的东西的否定的东西;所以它被规定为有了中介的东西,——一般说来,包含第一个的规定于自身之中。” (35)

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无外乎以下几个观点:“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这个伟大的基本思想,特别是从黑格尔以来,已经成了一般人的意识,以致它在这种一般形式中未必会遭到反对了。” (36) 这是完全依着黑格尔的思想方法进行的解释。恩格斯完全同意黑格尔的观点,他教导说,一切发展的内在刺激或原则是矛盾的开端。因此,在这一点上,一方面是黑格尔,另一方面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之间没有区别。

他们都认为世界——“自然和历史”——是辩证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一切有限的事物由于其内部的内在矛盾而产生、变化和扬弃的过程。这便是辩证法的本质。现在的问题是辩证法体系中范畴之间的联系,关于它们各自的相对意义——特别是主体和客体、理论和实践的范畴在辩证法体系中的地位问题。上述范畴是黑格尔在《逻辑学》的最后一部分中提出的。卢卡奇正是从整个的辩证法体系中将这些范畴提炼了出来,仿佛形成了一种最本真的但又拒斥其他一切范畴的范畴。但遗憾的是,这次我们已经没有机会通过深入分析和比较来评判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体系中各种范畴的含义了。我们只想强调,黑格尔总是把发展全程置于发展的每个阶段,他在攀登到绝对理念的顶峰时指出,发展的全过程才是绝对理念的真谛。前向运动从抽象和简单的定义或范畴开始,进而变得更加丰富和具体——“普遍的东西在以后规定的每一阶段,都提高了它以前的全部内容,它不仅没有因它的辩证的前进而丧失什么,丢下什么,而且还带着一切收获和自己一起,使自身更丰富、更密实。” (37) 同样,这也是马克思的观点——以最简单的范畴为起点可以实现对未展开的具体性的条件的反映。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具体范畴是多方面联系的理想反映;发展的具体性保留了最简单的范畴作为从属关系。要是我们详细拆分一下上文引用的马克思的词句并分析个中表达的思想就好了——但那样会让我们偏题太远。从辩证方法的角度来说,只需要强调一点——结果是整个发展过程的表现,不可以将其单独分离。因此,所有处于发展高级阶段的“低级”范畴都被保留,而非取消。这样看来,正如卢卡奇高度认同的那样,在社会历史生活中,他非常重视“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即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所具有的绝对意义,而没有承认之后不正确地理解了这些辩证对立的事实。诚如卢卡奇所言,“实践”是被一种理论、一种意识而非被现实的自我发展所控制的,自我意识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意识或理论在卢卡奇这里成了现实的真正造物主。至于“主客体关系”,则完全符合他的唯心主义的见解。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在作为彻底唯心主义者的黑格尔这里,即便是辩证法时常先行于唯心主义,他也会告诫,不要对主客体统一进行形而上学的理解。所以,黑格尔在《百科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绝对是主观东西与客观东西的统一,这虽然是正确的,但只要在这里单纯说出和强调统一,则是片面的,事实上,主观东西与客观东西毕竟不仅是同一的,而且也是有差别的。”(§82)我们已经看到,作为唯物主义者该如何理解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了。卢卡奇在上述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引文中看到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思维和存在同一性的认同。但该如何理解这里的“同一”呢?我们认为,应当从我们的观念与我们的主观思维同客观存在的现实对应意义上来理解。1895年3月12日恩格斯在致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写道:“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完全符合于您举的圆和多边形的例子。换句话说,这两者,即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的这种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由于这种差别,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 (38) 正如恩格斯所言,概念并不直接与现实相吻合,而是源自现实:现实对应于思维的结果,概念对应于现实,而且也只是渐近线似的接近它罢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列宁也发展了同样的观点。因此,如果卢卡奇把辩证法的本质看作是存在与思维的同一,那他就大错特错了。他引用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词句来支撑他的谬论只会是徒劳无功的。

在黑格尔的体系中,作为概念的知识和作为概念的善一样,共同构成绝对理念发展的客观步骤。它以自身为对象。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形成了概念本身。知识是概念的理论活动;实现善的需要是概念的实践活动。绝对理念是理论概念与实践概念的统一。卢卡奇亦步亦趋地追随着黑格尔,提出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即知识或概念是社会历史生活的最高范畴。但卢卡奇并没有最终说清楚他的观点。然而,这并非一个难以捉摸的问题。

以卢卡奇对理论与实践之间关系的理解来说——或如黑格尔所言的知识与生活的统一——这使人很容易地联想到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即理论概念与实践概念的统一。但根据黑格尔的观点来看,卢卡奇并非是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而是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来理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因此,卢卡奇便将知识和概念置于社会历史辩证法的基础之上。在完成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唯心主义改造工作后,卢卡奇摊开双手,不解地问道:恩格斯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辩证法中最重要的东西并且没有使用“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来命名它们呢?现在我们明白了卢卡奇为什么拒绝辩证法在自然界的应用。既然辩证法在他这里被归结为“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归结为认识过程,那么它在自然界中就理所当然地没有了立足之地。 (39)

但有人可能会反驳说,卢卡奇所理解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并非认识过程,而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对此,我们可以回答说,这种“相互作用”只有唯一的唯物主义意义,它可以被理解为劳动过程、生产过程、人在某些领域的活动、社会与自然之间的斗争——“他(人)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马克思如是说。历史不过是人性的一个连续维度——它对外部自然施加了影响,一个人在这种影响的过程中改变了他自己的本来属性。观念和观念的产生与人的物质活动及其物质关系密切相关。人的存在就是他们生活的实际过程。意识只是作为有意识的存在而存在。个人(主体)与自然(客体)的联系、与自然的统一是认识论的前提。人类社会与自然的联系是通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来实现的——它是每一个历史进程的基础和起点。在这样的条件下,“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就成为人的(具体的)活动、劳动和生产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生产力的“范畴”,使生产构成了历史过程的主体和客体的真正“统一”。因为在这些“范畴”中,主体(社会)和客体(自然)之间被赋予了直接的联系,它们的真正的物质统一性得到了赋予。主体和客体的片面性被现实的过程、感性的人类活动以及实践所消除。“生产”,马克思说:“它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客体),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 (40) 如果我们按照我们所理解的意义来理解“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那么很明显,它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范畴”,即生产是整个社会历史过程的具体的统一。但如果情况果真如此,那么一个人怎样才能对此做出明确的表述——就像卢卡奇所做的那样,他断言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不仅不构成恩格斯辩证法的核心问题,而且思想贫乏的恩格斯甚至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触及这个问题——卢卡奇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斥责。但也很明显,卢卡奇同志所说的这种“相互作用”指的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

根据卢卡奇的说法,恩格斯的另一个过失被其归结为未能理解“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由于这种“统一”在卢卡奇看来有着极端的重要性,他也因此对恩格斯指手画脚了一番。但应该如何理解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呢?马克思和恩格斯教导说,他们的唯物主义并不局限于解释世界,而是以改变世界为己任。革命的理论与革命的实践密切相关,或者说二者必须密切相关——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任何一个学徒都知道的事情。按照这种对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认识,卢卡奇们宣称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认为革命运动是其理论的直接结果。理论与实践的真正统一,是在现实的实践变化中和在理论基础上发现现实本身的发展规律的革命运动中实现并完成的。但用这种幼稚的言论对恩格斯指手画脚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贻笑大方的行为。但关键是,两个人说的话看似如出一辙,实则南辕北辙。要知道,卢卡奇可是断言了恩格斯从未涉及这个问题。因此,卢卡奇再一次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吹捧为某种特殊的、令人叹为观止的东西。他从主体吸纳客体的意义上、从唯心主义恒定立场的意义上理解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他以实践融合于理论并被理论所克服的方式解释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https://www.daowen.com)

以上是一些粗浅的评论,我们只触及了几个基本问题。但也保留了在其他时候再一次回到卢卡奇同志著作并评论其内容的权利。

(孙叔文 编译)

()* * 本文最初发表于《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1924年第6—7期,第49—69页(“Под знаменем марксизма,”1924,июнь⁃июль,№ 6-7,стр. 49-69),原文为俄文。它是《历史与阶级意识》发表之初的、具有代表性的评论文章之一。这篇文章随后也被战斗唯物主义者协会为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召开而编辑成单行本出版。本文曾收录在《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并于1930年首次由张斯伟翻译出版。(参见德波林《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张斯伟译,乐群书店1930年版,第151—185页。)鉴于此文的历史文献价值且现有中译文发表年代较早的现实情况,此次将《格奥尔格·卢卡奇和他的马克思主义的批评》中译文进行了再版校译。译者在将1924年发表于《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的俄文原文和《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收录的原中译文对照的基础上,对全文进行了核订和重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把文中涉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引文都按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和《列宁全集》(第2版增订版)中的译文进行了核对和替换;把文中涉及《历史与阶级意识》的引文都按照最新版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的译文进行了核对和替换;把原文中涉及黑格尔的引文,按照当下通行的黑格尔著作的中译本进行了核对和替换;将原中译文中存在的个别尚未翻译的段落进行了补充翻译,保证了译文的完整性。——编译者注

阿·莫·德波林(1881—1963),苏联哲学家、科学院院士。1908年毕业于伯尔尼大学哲学系。1903年加入布尔什维克。1907—1917年归附孟什维克。1928年参加苏联共产党。从1920年起从事编辑和教育工作。1926—1930年任《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编辑和主编,1935年以后一直在苏联科学院工作。曾任哲学研究所所长,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主席团委员、科学院历史和哲学部主任等职。

(1) 文道夫的文章:Hermann Wendorf,„Dialektik und materialistische Geschichtsauffassung,in Historische Vierteljahrschrift,XXI. Jahrgang 1922/23,S.139-175.

(2) Werner Sombart,„Der Begriff der Gesetzmäßigkeit bei Marx,in Schmollers Jahrbuch für Gesetzgebung,Verwaltung und Volkswirtschaft,Vol.47,1924,S.11-31.

(3) 这里指柯尔施的《马克思主义和哲学》。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译者注

(5)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8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0页。——译者注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译者注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2页。——译者注

(9) 参见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6页。——译者注

(10)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6—47页。——译者注

(11)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7页。——译者注

(12)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6页。——译者注

(13) 参见《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8页。

(14) 转引自《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7页。——译者注

(15) 转引自《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6页。——译者注

(16) 转引自《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8页。——译者注

(17) 转引自《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7页。——译者注

(18)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7—48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8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4页。——译者注

(22) 当然,我们这里不是指伯恩斯坦,由于某种可怕的误会,卢卡奇将他归为唯物主义者——这不是抹黑唯物主义者嘛?

(23) 《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38页。

(24) 《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123—124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6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1—262页。——译者注

(2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4页。——译者注

“在这里,也像在自然科学上一样,证明了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所发现的下列规律的正确性,即单纯的量的变化到一定点时就转变为质的区别。”——作者文中注释(中译文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8页。)

(28)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8页。

(29)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5—156页。——译者注

(30)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页。——译者注

(31)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7页。——译者注

(3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7页。

(33)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9页。——译者注

(34) 也参见1911年拉松版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更高级的概念辩证法不仅在于产出作为界限和相反东西的规定,而且在于产出并把握这种规定的肯定内容和成果。只有这样,辩证法才是发展和内在的进展。其次,这种辩证法不是主观思维的外部活动,而是内容固有的灵魂,它有机地长出它的枝叶和果实来。理念的这种发展是它的理性特有的活动,作为主观东西的思维只是袖手旁观,它不加上任何东西。合乎理性地考察事物,不是指给对象从外面带来理性,并对它进行加工制造,而是说对象就它本身说来是合乎理性的。这里,正是在它的自由中的精神,自我意识着的理性的最高峰,它给自己以现实,并把自己创造为实存世界。科学的唯一任务就在于把事物的理性的这种特有工作带给意识。”(§31,стр.44)

(35) 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41页。——译者注

(3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8—299页。

(37)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1页。——译者注

(3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93页。——译者注

(39) “自然和历史!”——马克思说过:“自然和历史的对立,好像这是两种互不相干的‘事物’,好像人们面前始终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9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页。——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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