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构想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天才构想

香港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三个部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永久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英国迫使清政府缔结《北京条约》,永久割让九龙半岛尖端。1898年英国人乘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之机逼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九龙半岛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00多个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1997年6月30日期满。

由于上述三个条约都是侵略战争的产物,因而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所以中国人民从来都不承认这些不平等条约。辛亥革命后的历届中国政府也都没有承认过这些条约。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曾向英国提出收回香港的问题。1943年,双方达成协议,在战胜日本后重新考虑新界的租借问题。但是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因忙于打内战,协议又被搁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这一问题,未解决前暂时维持现状。

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新界租期届满日益临近,国际市场上投资者日益持观望态度,这种观望态度在地产业投资上最为突出。因为地产业的投资受租借期的限制很大,而租借期日趋迫近就使投资者愈来愈裹足不前。这种情况不仅使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而且对香港整个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英国政府作出了这样的一种估计:“若不设法采取步骤去减低1997年这个期限所带来的不明朗情况,在80年代初期至80年代中期,便会开始出现信心迅速崩溃的现象。”

1979年出任英国首相兼首席财政大臣的撒切尔夫人,在香港问题上受到的压力很大。

随着1997年的日益临近,英国政府不断派其代表试探中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1979年3月下旬,香港总督麦理浩访华,向中国政府提出1997年到期的批地契约问题。3月29日邓小平会见他时,谈到了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他说,我们历来认为,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将来谈判解决香港问题时,前提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我们将把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来处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资本主义,而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请所有的外国投资者放心,怎么变都不会影响外国投资者的利益。

1981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卡林顿访华。邓小平说:“在16年内或16年后,即使香港的地位有变化,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害。”

1982年1月,英国掌玺大臣艾坚斯访华。

1982年4月,英国前首相希思访问中国。希思在同邓小平会谈时,回顾了1974年5月访问中国时毛泽东会见他的情景,他对邓小平说:“那次你也在座,当时毛主席和周总理说,反正要到1997年,那还早,还是让年轻人去管吧。现在离1997年只有15年的时间,你是如何考虑在这个期间处理这个问题?”邓小平说:香港的主权是中国的。还有新界,包括整个香港,过去是不平等条约,实际上是废除的问题。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如中国到时不把香港的主权收回来,我们这些人谁也交不了账。至于说到投资问题,中国要维护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影响外国人在那里投资,在这个前提下由香港人管理香港。邓小平还表示:如果可能,我们愿意同贵国政府正式接触,通过谈判来解决这一问题。现在是考虑解决香港问题的时候了。

摸清了中国政府的意图后,撒切尔夫人也就匆忙上阵了。

1982年9月22日,北京首都机场、天安门广场和钓鱼台国宾馆上空,米字旗和五星红旗交相飘扬,贯穿东西的长安街上多处挂上了欢迎彩旗。明眼的北京人一看就知道,一定是有重要的英国领导人来访。此前,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报道了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将于9月22日访问中国的消息。

22日下午1点20分,一架英国皇家空军专机在北京首都机场徐徐降落。走下飞机的是有“铁娘子”之称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及其夫人、外交部西欧司司长王本祚、香港总督尤德爵士、有世界“船王”之称的香港巨富包玉刚等前往机场迎接。

撒切尔夫人此行访问中国,非同寻常。

她是为同中国方面会谈解决香港问题而来的。

选择9月份来华,撒切尔夫人是有考虑的。

就在此前的几个月,英国和阿根廷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爆发了马尔维纳斯群岛之战,凭借着船坚炮利,英国取得了胜利。

这次北京之行,撒切尔夫人意在挟马岛胜利的余威,与中国谈判香港问题,幻想可以继续保持英国侵占香港的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

行前,她也曾声明“有关香港的三个条约有效”,意在国际上大造舆论,并借机试探中国的反应。

23日,撒切尔夫人与中国方面开始讨论香港问题。

会谈一开始,她便摆出强硬的态势,坚持三个条约仍然有效。

中国领导人正式通知英方,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同时阐明中国收回香港后将采取特殊政策,包括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中国人管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等等。

撒切尔夫人提出,如果中国同意英国1997年后继续管治香港,英国可以考虑中国提出的主权要求。

看来,到了非彻底摊牌不可的时候了。

24日上午,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会见撒切尔夫人。

对于这次会谈,双方都感到了这是一次摊牌性的接触。

一开始气氛就令人紧张。

这天上午,撒切尔夫人身着蓝底红星丝质西装裙,脚踏黑色高跟鞋,挽黑色手袋,戴一条珍珠项链,显得雍容华贵,仪态万千。她是先到人民大会堂新疆厅会晤邓颖超,然后再往与之相邻的福建厅和邓小平会谈。

参加这次会谈的英方代表是:香港总督尤德、首相首席私人秘书巴特勒、英国驻中国大使柯利达;中国方面有: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黄华、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中国驻英国大使柯华。

会谈正式开始,撒切尔夫人摆出一副先声夺人的架势,对邓小平说,必须遵守有关香港问题的三个条约。条约虽然写在纸上,但任何手段都不可能消除它存在的事实。

邓小平听到这句话,表情非常严肃地对撒切尔夫人说: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九龙。邓小平表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

和全中国人民一样,邓小平对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不平等条约深感耻辱。他坚决地说,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8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

李鸿章是晚清军政重臣,1870年起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曾代表清政府主持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中法新约》《中日马关条约》《中俄密约》及《辛丑条约》等一系列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邓小平表示,现在,当然不是今天,但也不迟于一两年的时间,中国就要正式宣布收回香港的这个决策。我们可以再等一两年宣布,但肯定不能延长更长的时间了。邓小平说这番话,表达了中国领导人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强烈决心。

撒切尔夫人听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接着,撒切尔夫人提出谈判的题目就是一个归属问题。

邓小平马上反驳道:是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主权问题,总要双方就香港归还中国达成协议;第二个是1997年我们恢复行使主权之后怎么样管理香港,也就是在香港实行什么样的制度的问题;第三个是15年过渡期间的安排问题,也就是怎样为恢复行使主权创造条件。

原本打算用谈主权问题来迫使中国最终同意以主权换治权的撒切尔夫人,此时在邓小平面前,她不得不承认失败,表示同意邓小平提出的三个问题。

当然,撒切尔夫人也不肯善罢甘休,要不然怎么会有“铁娘子”之称呢?

撒切尔夫人话锋又转到保持香港繁荣的问题上,认为,香港只有在英国的管辖下才能继续繁荣。说这话时,多少流露出一些盛气凌人的表情。

邓小平说,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

说到这里,撒切尔夫人又用多少带有点要挟的口气说,如果香港不能继续保持繁荣,对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邓小平十分自信地表示,我认为,影响不能说没有,但说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建设,这个估计不正确。如果中国把四化建设能否实现放在香港是否繁荣上,那么这个决策本身就是不正确的。

最后,撒切尔夫人拿出了她的撒手锏,用威胁的口吻说:“如果中国宣布收回香港,将会给香港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邓小平坚定地说,我还要告诉夫人,中国政府在作出这个决策的时候,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如果在15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作出决策。

撒切尔夫人听后,无言以对。

最后,邓小平建议双方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即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开始进行香港问题的磋商。

撒切尔夫人表示同意。

难怪外电在评述这次会晤时说:撒切尔夫人是锋芒毕露,邓小平是绵里藏针。撒切尔夫人尽管受丘吉尔影响极深,有“铁娘子”之称,尽管她坚持“鲜明的传统保守主义哲学和强硬的经济政策”,但在邓小平的面前,她毕竟还年轻……

会谈结束了。

撒切尔夫人在当天下午向中外记者发布声明说:今天两国领导人在友好的气氛中就香港前途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双方领导人就此问题阐述了各自的立场。双方本着维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的共同目的,同意在这次访问后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商谈。

中国新华社在发布这一声明的同时,还加上了一段话:“至于中国政府关于收回整个香港地区主权的立场是明确的、众所周知的。”

这次会谈后,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中英两国开始通过外交途径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商谈。

1983年7月开始了第一轮谈判。但在前4轮的谈判中,由于英方仍然坚持1997年英国继续管治香港的立场,致使会谈毫无进展。在前4轮谈判中,英方名义上同意交还主权,但却坚持治权不放。英方还通过宣传工具制造种种舆论,说什么香港的繁荣离不开英国的管理,主张“以主权换治权”。当时英方还打出三张“牌”:一是“信心牌”,说香港人对中国政府接管没有信心;二是“民意牌”,说香港人不愿这么干;三是“经济牌”,即抽走资金等。1983年9月英资财团首先在伦敦大量抛售港币,引起港币暴跌,造成了抢购、挤兑和撤资的风潮。

就在中英香港谈判出现紧张状态之际,希思再一次访问中国。

邓小平在会见希思时请其转告撒切尔夫人: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劝告英方改变态度,以免出现到1984年9月中国不得不单方面公布解决香港问题方针政策的局面。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到任何干扰、有任何改变,否则我们就交不了账。

希思回国后向英国政府传递了邓小平的谈话内容。(https://www.daowen.com)

10月撒切尔夫人来信提出,双方可在中国建议的基础上探讨香港的持久性安排。这样会谈再进行。第5、6轮会谈中,英方确认不再坚持英国管治,也不谋求任何形式的共管,并理解中国的计划是建立在1997年后整个香港的主权和管治权应该归还中国这一前提的基础上。至此,中英会谈的主要障碍开始排除。

从1983年12月第7轮会谈起,谈判进入了以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为基础进行讨论的轨道。根据中国政府的基本方针政策,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中央人民政府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派驻部队,负责其防务。特别行政区政府将由当地人组成,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可担任顾问或政府一些部门中最高至副司级的职务。虽然英方明确承诺过不再提出任何与中国主权原则相冲突的建议,但讨论中仍不时提出许多与其承诺相违背的主张。例如,英方一再以“最大程度的自治”来修改中方主张的“高度自治”的内涵,反对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政府;英方一再要求中方承诺不在香港驻军,企图限制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并要求在香港派驻性质不同于其他国家驻港总领事的“英国专员”代表机构,试图将未来香港特区变成一个英联邦成员或准成员;英方还提出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海外官员可以担任“公务员系统中直至最高层官员”的职务,并要中方承诺在1997年后原封不动地继承香港政府的结构以及过渡时期英方可能作出的改变;等等。英方上述主张的实质是要把未来香港变成英国能够影响的某种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直接抵触中国主权原则。中方理所当然地坚决反对,未予采纳。

关于驻军问题,是中英谈判中争论最大的问题。邓小平说得更是斩钉截铁。中国有权在香港驻军,中国一定要在香港驻军。1984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访问中国,再次表示希望中方不要在香港驻军,担心驻军会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损害香港的“高度自治”。邓小平在会见豪时说,1997年后,我们派一支小部队去香港,这不仅象征中国收回了主权,更大的好处是对香港来说是一个稳定的因素。

据当时参加中英谈判的原国务委员、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姬鹏飞回忆说:“驻军问题吵了好久,驻军问题是驻不驻啊?他们说你们不驻好了,我们说一定要驻军,不是在报纸上人家公开了吗?说是不驻军,有些人不是不主张驻军吗?所以小平同志就拍了桌子,召集香港代表来谈谈。香港不驻军,我们怎么体现收回香港?香港要象征性地驻军。香港收回来了,驻军是我们主权的表现,不驻军就是表明我们没有收回。”

这里说的邓小平“拍了桌子”是发生在1984年5月的事。5月2日,香港《明报》刊出一篇报道,点名道姓说中央某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中国将不在香港驻军。5月25日,邓小平会见了港澳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他特意把香港记者都留了下来,发表了一篇言辞激烈的讲话:我要在这里辟谣,关于“将来不在香港驻军”的讲话,是胡说八道!这不是中央的意见。既然香港是中国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英国外相也说,希望不要驻军,但承认我们恢复行使主权后,有权驻军。连这权力都没有,还算什么中国领土。

从1984年4月第12轮会谈后,双方转入过渡时期香港的安排和有关政权移交事项。中方提出了关于过渡时期的安排和有关政权交接的基本设想,建议在香港设立常设性中英联合小组,任务是协调中英协议的执行,商谈有关实现政权顺利移交的具体措施。对此英方坚决反对,强调不要正式确定1997年前为过渡时期,不应建立任何常设机构,以免造成中英“共管”的印象。1984年4月,邓小平对来访的英国外交大臣说,在过渡时期有很多事情要做,没有一个机构怎么行?邓小平表示,可以考虑这个小组设在香港而轮流在香港、北京、伦敦开会。英方表示同意双方在此基础上讨论。但在此后三个多月的会谈中,英方仍反对在香港设立联合小组,使谈判陷入僵局。

1984年7月英国外交大臣再次访华,邓小平在会见他时说,我们非常关注香港的过渡时期。我们希望在香港的过渡时期内,不要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希望不要出现动摇港币地位的情况;第二,我们同意可以批出1997年后50年内的土地契约,而且同意港英政府可以动用这种卖地收入,但希望用于香港的基本建设和土地开发,而不是用作行政开支;第三,希望港英政府不要随意增加人员和薪金、退休金金额,那将会增加将来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负担;第四,希望港英政府不要在过渡时期中自搞一套班子,将来强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第五,希望港英政府劝说有关方面的人不要让英资带头转移资金。邓小平表示,我们希望过渡时期不出现问题,但必须准备可能会出现一些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问题。关于联合小组问题,中方表示如英方同意设立联合小组并以香港为常驻地,该小组进驻香港的时间以及1997年后是否继续存在一段时间都可以商量。最后双方商定,设立联合联络小组,小组于1988年7月1日进驻香港,2000年1月1日撤销。

至1984年9月,双方经过前后22轮谈判,终于达成协议,中英双方同意用联合声明的形式,采用如下表达方式,即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9月26日草签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至此,为时两年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圆满结束。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于12月18日在外交大臣杰弗里·豪的陪同下再度来到北京,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并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12月19日,邓小平再次会见撒切尔夫人。

此次的会见已不同于上次,气氛显得热烈友好。

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笑容满面地与撒切尔夫人握手,并高兴地说:我们两国领导人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为各自的国家和人民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香港问题已经有近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这个问题不解决,在我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总存在着阴影。现在这个阴影消除了,我们两国之间的合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前景光明。

撒切尔夫人对邓小平的这一评价表示完全赞同。她说:回顾我两年多以前初次在这里同您见面以来,我们已经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双方的了解也加深了。

撒切尔夫人还特别说道:从历史的观点看,“一国两制”是最富天才的创造,这个构想看起来是个简单的想法,却是充满想象力的构想,是解决香港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达成协议的关键。

邓小平接着说: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说就是实事求是。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

谈到人们对“一国两制”能否行得通,中国在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后是否能始终如一地执行的疑虑,邓小平对撒切尔夫人说:我们不仅要告诉阁下和在座的英国朋友,也要告诉全世界的人:中国是信守自己的诺言的。

撒切尔夫人听后,表示坚信“一国两制”的构想是行得通的。

接着,邓小平又讲述道,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接受。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邓小平还向撒切尔夫人讲述了1997年后保持香港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的道理,并请撒切尔夫人告诉国际上和香港的人士,“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10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10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

当天下午5时30分,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隆重举行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的正式签字仪式。

中国总理和撒切尔夫人分别在长桌本国国旗一侧就座,用中国的台式英雄金笔,各自代表本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上签字。

邓小平出席了签字仪式。

当两国领导人交换声明文本时,大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随后,两国领导人发表讲话。

撒切尔夫人说: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邓小平能够出席各自政府签署的关于香港前途的《中英联合声明》,在香港的生活史上,在英中关系的历程中,以及国际外交史上都是一个里程碑。《中英联合声明》为从现在起到1997年和1997年以后继续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撒切尔夫人赞扬中国领导人对双方谈判采取的高瞻远瞩的态度,并盛赞“一国两制”。她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没有先例的,它为香港的特殊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

谈到《中英联合声明》,撒切尔夫人说,这是香港人民往后赖以向前发展的基础,香港会成为一个比现在更加繁荣的地方。今天,我们荣幸地同中国朋友一起,参加一个独特的仪式,我们应该有一种创造历史的感觉,应该有一种自豪感,并对未来充满信心。

讲话结束后,邓小平手举香槟酒杯,高兴地走到撒切尔夫人面前,和撒切尔夫人碰杯,共祝中英双方完成了一件影响深远、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

1985年5月27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为了确保1997年之后香港的繁荣稳定,在全国人大审议批准《中英联合声明》的同时,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工作也同时展开。在基本法起草的过程中,邓小平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多次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对基本法的原则和意义作了精辟的解释。他说:“我们的一国两制能不能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这个基本法还要为澳门、台湾作出一个范例。所以,这个基本法很重要。”要非常认真地从实际出发来制定。基本法出台后,邓小平说,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说它具有历史意义,不只对过去、现在,而且包括将来;说国际意义,不只对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

1997年7月1日,经过多方努力,香港终于回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饮水思源,中国人民永远也不会忘记为收复香港而作出巨大贡献的邓小平同志。

1999年12月20日,又是一个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振奋的日子。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它标志着殖民统治在中国的彻底终结。澳门回归祖国,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的进程中又迈出的重要一步,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又一个里程碑。澳门的顺利回归,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作出的新的贡献。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人逐步占领。19世纪中叶以后,在鸦片战争失败和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背景下,葡萄牙人乘机相继侵占澳门半岛全部和氹仔、路环两岛,从而占领整个澳门地区。

中国历届政府从未在澳门主权问题上作过让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明确宣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例如香港、九龙、澳门问题,中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澳门问题的提出,是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1976年秋,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在联合国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就中葡关系和澳门问题进行磋商,拉开了中葡建交谈判的序幕。1979年2月,中葡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双方在澳门问题上一致认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中葡两国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这就为澳门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有利条件。

邓小平后来说,就澳门问题来说,解决的条件早已成熟,我们拖了一下,主要是当时对用什么方式解决澳门问题还没有考虑成熟。因为解决了澳门问题,香港、台湾问题怎么办?显然,在邓小平的心中,澳门问题是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

历史遗留下来的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问题,包括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澳门问题。解决国家的统一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的方式,一种是非和平的方式”。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敏锐地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和契机,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勇气,创造性地提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新思路,这就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1982年1月,邓小平在谈到祖国统一问题时指出:“比如将来,整个国家是社会主义,在个别的地方允许另外的制度存在,允许存在资本主义制度,这是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只是台湾问题,还有香港问题,“澳门也算类似的问题”。“也要考虑制度不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保持特殊地区或者叫特别区。”他在谈到澳门将来实行的一些政策时还说,澳门由当地直接选出人来管理,北京不派人去。后来邓小平又把“一国两制”的思想概括起来作了多次系统的阐述。其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1)

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这一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具有高度的灵活性,成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后,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为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对澳门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推动和示范作用。

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实践,在澳门同胞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澳门怎么办,一时成为澳人关注的焦点。

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接见了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全体人员。当澳门代表问到解决澳门问题的时间和方式时,邓小平说:“澳门问题的解决,想用香港的方式,在同一个时间解决。我们以前不讲,是不要因为澳门影响其他。澳门的解决当然也是澳人治澳,‘一国两制’。但它比香港早一点解决好,还是同香港同时解决,我们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同年10月6日,邓小平在接见澳门知名人士马万祺时进一步阐述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原则:澳门问题也将按照解决香港问题那样的原则来进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五十年不变等等。澳门收回后,赌业可以继续存在下去。

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访问中国时提到,现在我们关心的事情只有一件,即:现在需要在公开场合确认在移交澳门管辖权时不会影响投资,不会影响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不会影响当地的正常生活。邓小平当即表示:双方友好商量,这些问题不难解决。

邓小平的这些谈话,让全体澳门人都吃了一颗“定心丸”。

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民族的愿望,历史的托付。邓小平这样说过,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实现和平统一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说不急,那是假话,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总希望早日实现。不做这件事,后人写历史要责备我们。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执著地追求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他强调,如果不在本世纪内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自动下野,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香港问题解决了,澳门问题也必须在本世纪内解决,这是历史赋予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

1986年6月30日,中葡双方在北京开始了关于解决澳门问题的谈判。和中英香港谈判不一样的是,中葡双方在澳门主权问题上的分歧不大,不像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初期那样剑拔弩张。双方的分歧比较大的是中国收回澳门的时间。中方明确表示,考虑到中葡之间的友好关系,中方考虑将当初确定的同时收回港澳的安排错开,比香港晚一年,即1998年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但葡方强调,澳门与香港不同,中方应给葡方更多的过渡时间,至少不能少于给予香港的12年过渡期。葡萄牙国内甚至有人公开宣称,葡萄牙难以接受中国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的管治权,这个时间应为2017年。一时间,在葡萄牙和澳门,不能在本世纪内归还澳门的言论甚嚣尘上,为中葡会谈蒙上了一层阴影。

针对葡方的意见,中国政府采取了“既团结、又斗争”的原则,邓小平斩钉截铁地说:澳门问题必须在本世纪内解决,不能把殖民主义尾巴拖到下一世纪。1986年12月31日,中国方面声明:“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立场和愿望,任何关于2000年以后交还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1987年1月,葡萄牙最高国务会议经过4个半小时的激烈争论达成共识:保持和发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对于维护澳门的稳定和繁荣、维护葡萄牙在澳门及远东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同意于1999年将澳门交还中国。

1987年3月18日至23日,中葡双方在第四轮会谈中对各项协议文本内容最后取得一致意见。3月26日,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草签了《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附件。同时决定在正式签署协议时,就部分澳门居民旅行证件问题互致备忘录。

对此,一位法国记者评论说:“西方分析家认为,23日在北京宣布的1999年12月澳门归还给中国的协议是邓小平的一次胜利。邓小平的强硬态度迫使葡萄牙接受了一些让步。”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正式签署仪式。声明宣布: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邓小平高兴地对前来参加签字仪式的葡萄牙总理席尔瓦说:中国在不长的时间内解决了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为处理国际上有争议的问题树立了一个范例。澳门问题的解决,开辟了两国间的新关系。结束过去,走向未来。

澳门问题能够顺利解决,归功于“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考虑用何种方式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立足点是:解决澳门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葡萄牙的利益和澳门的利益。解决香港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英国的利益和香港的利益。而解决台湾问题,则既要符合大陆的利益,也要符合台湾的利益。我们经过较长时间的考虑,从解决台湾问题着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受台湾问题的启发,我们考虑是否可以利用同样的方式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在澳门问题上,我们双方没有争执,而在香港问题上,是有争执的。看来,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这类问题是成功的,为解决国际争端、消除热点提供了经验。

为了确保澳门顺利回归,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专门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经过4年多的紧张工作,起草委员会先后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1993年3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提交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3月31日获得通过。江泽民当天颁布主席令,颁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三个附件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批准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江泽民说:“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坚定方针。我们将严格执行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努力实现香港、澳门的平稳过渡和保持长期稳定繁荣。

澳门基本法体现了《中葡联合声明》的精神,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它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负责维持本地区内的社会治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官员、立法会的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行政长官、行政会成员、立法会主席、检察院检察长和终审法院院长均须由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构或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修改外,予以保留。

澳门基本法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又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反映了澳门的特点,照顾了澳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保证了澳门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澳门基本法把“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用宪法性法律的形式明确地规定了下来,为“一国两制”构想在澳门的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殚精竭虑,制定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妥善解决了澳门回归中的一些复杂问题。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回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怀抱。

(1) 相关内容参见《“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新里程碑》,《人民日报》199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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