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经济体制下的商品供给缺口
根据我国的经济非均衡状况,在商品市场上,货源是有限的。这种货源的短缺既与市场的不完善有关,又与企业缺乏活力有关。
商品供给的缺口必然引起短缺商品的价格上涨。假定政府采取硬性措施来制止价格上涨,那就会出现有价无货现象或地下交易活动。
在短缺的货源中,如果短缺的是生产资料,那么短缺商品价格上涨将导致成本上升,而成本上升又将推动价格普遍上涨。如果短缺的是消费品,那么短缺的消费品价格上涨或者会导致工资上升,或者会导致人们实际收入的减少,前者出现于工资具有灵活性的情况下,后者出现于工资缺乏灵活性或工资调整滞后的情况下。假定短缺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引起了工资相应上升,那么工资的相应上升意味着成本的相应上升,而成本的上升也将转化为价格的普遍上涨。假定短缺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引起了实际收入水平的下降,那么从形式上看,商品市场达到了事后的均衡,即商品供给的缺口消失了,但这是明显地以实物消费量的不足作为代价的,即商品短缺将以消费不足作为可供选择的解决途径。
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在非均衡条件下,由于资源供给约束的存在,无论是短缺的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还是短缺的消费品价格上涨,都不可能利用价格的上涨来促成商品供给的相应增加。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是较弱的。如果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是较弱的或者甚至是正常的,那么在商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弱的条件下,价格上涨后商品供给的缺口不可能消失。如果这种情况下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大,那么价格上涨可能以商品需求的较大幅度下降作为结果,也就是说,商品供给缺口的缓和或消失依然会以实物消费量的不足作为代价。(https://www.daowen.com)
于是就会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过程,即商品的短缺以过度需求作为开始,最终,不管工资是否随价格上涨而上升,只要处于资源供给约束的条件下,那么较弱的商品供给价格弹性仍将以消费不足作为整个过程的结束。这就是说,过度需求是由于客观上出现了实物消费量的不足而被强制地缓解。
但问题并不到此为止。由于双轨经济体制的存在意味着第二类非均衡状态的存在,所以企业缺乏独立商品生产者地位这一事实对商品市场上出现的供给缺口还有着另外的重要影响。要知道,在双轨经济体制之下,一部分商品实行的是固定价格,另一部分商品实行的是市场价格;或者,同一类商品中,有些按固定价格配售,有些按市场价格销售,利润率的差别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能按自身的经济利益进行经济活动,那么即使存在着两种价格,但企业能够按照自身利益的多少来对待两种价格下的利润率差别,从而以资源组合的调整来适应这种情况。比如说,在企业无法依靠固定价格的原材料供给来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它们会参照利润率大小来选择自己的对策,这样,在利益原则的引导下,企业会以调整自己的产量来适应商品市场的短缺。即使在前面已经提到的在商品供给缺乏价格弹性或商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弱的资源供给约束条件下,企业产量的调整对由于商品供给缺口存在而引起的物价上涨、实际消费量不足等等仍有一定的缓解作用。然而,如果企业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不能按自身经济利益进行活动,那么情况便有所不同。
在后面这种情况下,一旦商品市场上出现了供给缺口,物价上涨和实物消费量不足成为不可避免的后果,而企业自身又没有按经济利益来调整资源组合和调整产量的兴趣和可能,企业只好根据行政当局的意图来被动地承受市场商品短缺所带来的成本上升等损失。如果企业按固定价格购进原材料,按市场价格销售产品,那么企业将有盈利,但这不是通过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而得到的。如果企业按市场价格购进原材料,按固定价格销售产品,那么企业会亏损,而这种亏损并不反映企业经营的好坏。即使企业既按固定价格购进原材料,又按固定价格销售产品,但只要原材料和产品的固定价格定得不合理,那么由此造成的企业盈亏不仅与企业经济效益有关,而且是挫伤企业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积极性的重要原因。企业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必然使商品供给缺口难以缩小,甚至还会使这一缺口扩大。第二类非均衡条件下商品供给缺口之所以旷日持久,不易缓解,可以由此得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