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经济体制下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的并存
社会主义经济中可能出现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的情况。前者来自货源的有限,后者来自市场的有限。只要把商品结构问题考虑进去,对两类缺口的并存就不难理解。本书第一章在讨论资源配置失调与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滞胀”问题时,已经对“滞胀”同时出现的原因作了分析。那里的分析对于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并存而言,同样适用。下面,着重讨论的并不是两类缺口并存的原因,而是两类缺口并存对商品市场均衡的影响,包括初始影响与继发性影响。
(一)两类缺口并存对商品市场均衡的初始影响
两类缺口并存时,由于商品结构不协调而导致商品供求缺口在总量上完全相等,是极为罕见的。经常发生的,或者是在总量上商品供给缺口大于商品需求缺口,或者是在总量上商品供给缺口小于商品需要缺口。前一种情况显然是:以商品供给缺口为主,商品需求缺口为次;后一种情况显然是以商品需求缺口为主,商品供给缺口为次。
由于商品结构不同,短缺的商品不能依靠过度供给的商品来替代,即货源的缺口与市场的缺口不能相互抵消。
但对于商品市场均衡而言,两类缺口并存的影响却要比一类缺口存在时复杂得多。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经济非均衡的条件下,价格是不灵活的,或者说,至少是价格的变动幅度是不对称的。存在着商品供给的缺口时,价格将上涨,而在出现商品需求的缺口时,价格不下降,或只有较小程度的下降。因此,一般价格水平在两类缺口并存时仍有上涨的趋势。再从实物消费量的角度来看,当发生商品供给缺口时,物价的上涨最终会以实际收入下降和实物消费量不足作为代价;而在出现商品需求缺口时,尽管物价不变甚至物价还会有较小幅度的下降,但经济停滞(以滞销商品的生产者生产量减少或生产增长率下降为标志)却会给经济带来以下三方面的结果:
第一,在物价上涨的同时所出现的经济停滞或经济增长率下降,意味着在物价上涨的同时将出现失业的增加或就业增长率的下降;
第二,在物价上涨的同时所出现的经济停滞或经济增长率下降,意味着在物价上涨的同时将出现财政收入的下降或财政收入增长率的下降;
第三,失业的增加或就业增长率的下降,以及财政收入的下降或财政收入增长率的下降,都可能导致实际收入水平的降低或实物消费量的减少。
因此,两类缺口并存与只存在商品供给缺口时所发生的情形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这就是在非均衡条件下,以及在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较弱的条件下,无论是只存在商品供给缺口还是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都会引起价格上涨和实物消费量的不足,并且最终都会以实物消费量的不足来缓解商品供给缺口。但这一缓解商品供给缺口的过程,在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的场合,要比在单纯出现商品供给缺口的场合复杂得多。这与两类缺口并存对商品市场均衡的继发性影响有关。
(二)两类缺口并存对商品市场均衡的继发性影响
关于这种继发性影响,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考察:
一方面,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尽管不会相互抵消,但彼此交叉影响则很难避免。比如说,假定生产资料的供给不足,消费资料的需求不足;或者,假定一部分生产资料(如原材料)的供给不足,另一部分生产资料(如设备)的需求不足;或者,假定一部分消费资料(如食物)的供给不足,另一部分消费资料(如工业生产的日用消费品)的需求不足,那么在所有这些场合,供给不足的那部分商品的价格将上涨,而需求不足的那部分商品即使滞销、积压,但价格刚性的存在仍会维持这些商品已经达到的价格水平;不仅如此,供给不足的那部分商品价格的上升也会对需求不足的那部分商品价格发生影响,即或者是由各种商品价格互为成本所造成的影响,或者是由于商品比价调整所造成的影响,从而需求不足的那部分商品的价格最终也会上涨。这样,再返回去影响供给不足的商品,价格的交替上涨局面就有可能出现。这在第二类非均衡中尤为明显。
另一方面,假定现在不考虑需求不足的那部分商品的价格刚性的存在,即一旦某些商品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状况,价格将会下降,于是将导致这部分商品的产量的下降。在市场完善的条件下,产量下降的这些商品的生产部门将发生资源转移,即资源转移到供给不足的商品的生产部门,从而会缓和后者的商品价格的上涨趋势。然而在非均衡条件下,由于市场不完善和资源转移的困难,产量下降的这些商品的生产部门的闲置资源不可能顺利地转入供给不足的商品的生产部门,从而供给不足部门的商品价格上涨趋势仍难以被抑制。但问题并不会到此为止。因供给不足而引起的价格上涨意味着实际收入可能下降,因需求不足而引起的产量下降意味着货币收入也可能下降,这样,无论是供给不足的商品和需求不足的商品的下一轮的产量和销售量都将因居民收入的变动而发生影响,商品市场的非均衡状态不仅不可能在这一变动过程中消失,甚至有可能加剧。可见,这些继发性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第二类非均衡中尤其如此。(https://www.daowen.com)
(三)对社会主义经济中“滞胀”的进一步认识
关于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所造成的危害,通常不是被忽略,就是被低估了。这实际上也同对社会主义经济中发生“滞胀”的可能性经常被人们忽视一样。
商品供给缺口的存在,将引起价格的上涨;商品需求缺口的存在,将引起商品滞销而导致的经济增长率下降。两类缺口并存,将会出现一方面经济增长率下降(“滞”),另一方面价格上涨(“胀”)的情况。然而在非均衡经济中,却有可能遇到如下的情况,即经济增长率虽然下降了,但没有下降得那么多,仍然保持着一定的经济增长率;价格虽然上涨了,但没有上涨得那么多,甚至物价指数只有轻微的上升。于是就被看成是“滞胀”并未发生的一个证据。对“滞胀”的认识不足,会在对策的选择上产生失误,从而延误了对已经发生的“滞胀”的治理。
必须指出,在非均衡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胀”分为两类:公开的“胀”和隐蔽的“胀”。公开的“胀”是指价格的上涨,表现为物价指数的上升。隐蔽的“胀”则是指表面上价格未变,物价指数没有上升,但实际上,或者是有价无货,或者要排长队才能买到所需要的商品(根据优先原则实现的配额),或者商品定量、限额供应(根据平均原则、目标原则或历史原则实现的配额)。从商品结构来说,可能有些短缺商品的价格是以公开的“胀”的形式出现的,另一些短缺商品的价格则以隐蔽的“胀”的形式出现。于是公开的“胀”与隐蔽的“胀”并存。
在非均衡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滞”也可以分为两类:公开的“滞”和隐蔽的“滞”。公开的“滞”是指经济增长率下降到较低的水平,包括接近于零或成为负值。隐蔽的“滞”则是指表面上总产值仍有所增长,即经济增长率维持一定的数值,但实际上有效供给却没有增加。比如说,在经济增长率仍维持一定的数值的条件下,所生产的商品中有一些并不是社会所需要的商品,这些商品被生产出来以后,就成为工厂、商店的库存滞销商品。但由于产值仍在增加,所以人们没有认识到这也是一种“滞”,是一种隐蔽的“滞”。
既然“胀”分为两类,“滞”也分为两类,所以在经济生活中,“滞胀”可能有四种不同的组合方式。这就是:
1.公开的“胀”与公开的“滞”并存而形成的“滞胀”;
2.公开的“胀”与隐蔽的“滞”并存而形成的“滞胀”;
3.隐蔽的“胀”与公开的“滞”并存而形成的“滞胀”;
4.隐蔽的“胀”与隐蔽的“滞”并存而形成的“滞胀”。
有些人不了解“滞”和“胀”都分为两类,不了解隐蔽的“滞”同样是“滞”、隐蔽的“胀”同样是“胀”,因此,对于上述四种不同组合的“滞胀”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即只承认其中第一种组合的“滞胀”才是“滞胀”,第二种组合的“滞胀”只是“胀”,而不是“滞胀”,第三种组合的“滞胀”也不是“滞胀”,而只是“滞”。至于第四种组合的“滞胀”,则既不是“滞”或“胀”,更不是“滞胀”。这种错误的认识对于“滞胀”的治理显然是十分不利的。它低估了非均衡经济的复杂性。
其实,这四种不同组合的“滞胀”全都是非均衡条件下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的反映。要解决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滞胀”现象,除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外,更重要的是从理论上认清“滞胀”的不同组合及其出现的可能性,然后再研究商品市场配额均衡实现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