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非均衡状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农业的非均衡状态

在分析产业结构调整问题时,应当把农业放在特殊的位置上,把农产品供求放在特殊的位置上,把农产品供求与农业增长作为专门一章来进行考察。

当我们把市场不完善与资源供给有限作为经济非均衡的重要标志时,农业显然具有较明显的非均衡性质,这首先反映于土地数量为既定的,资源的自由转移在农业中所受到的限制十分突出。西方经济学家通常把农业作为完全竞争部门来看待,把农产品市场作为完全竞争市场来看待。如果说这种看法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与农产品市场来说,多多少少还有所适合的话,那么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这种看法与实际有很大出入。我国当前农业的非均衡状态,主要反映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资源供给有限的条件下,由于体制的原因,资源的自由转移受到很大限制。这不仅是指农业内部的资源自由转移受限制,而且指农业与非农业、乡村与城市之间的资源自由转移受限制。

第二,主要农产品供给不足,这些农产品的供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缺口。主要农产品市场相应地存在着限制,即一方面存在着政府的配额;另一方面存在着市场的配额。双轨价格的并存反映了主要农产品交易的不完全竞争性质。(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即使在不受政府配额限制的农产品市场交易中,由于信息的不充分、地域之间对流通的有形或无形的限制、交易中介机构的不发达和某些必要的制度未建立,因此不仅交易成本很高,而且竞争也是不充分的。

这表明,要解决我国的农业问题,不能仅仅从价格方面和市场方面采取措施,而必须根据非均衡条件,采取价格以外的和市场以外的措施。并且,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说,价格以外和市场以外的措施将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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