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与经济改革的深化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之所以有建立的必要性,不仅在于这将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依,从而避免因缺乏稳定的预期而导致的经济行为短期化,而且在于这是深化经济改革,也就是促进由双轨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的转变所不可缺少的。
我们所要建立的新经济体制,是一个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作为微观经济单位的经济体制。商品经济秩序显然适应着这样的新经济体制。在新经济体制确立之后,存在于经济生活中并发挥作用的只可能是商品经济秩序。关于这一点,是不会引起疑问的。但在这里应当指出,当前之所以强调建立商品经济秩序,并不仅仅是为了同今后的新经济体制相适应,同样重要的是为了通过商品经济秩序的逐渐建立而加速由双轨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的转变,使产品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经济秩序较快地退出经济领域。这就是说,商品经济秩序的建立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通过一系列规则的建立可以加速市场的发育,加速企业的自我成长、自我约束的机制的形成。
正如我们已经了解的,在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经济处于非均衡状态;在双轨经济体制之下,经济也处于非均衡状态;即使在建立新经济体制之后,只要资源供给约束继续存在,那么这只表明经济的非均衡程度有所减轻,但经济的非均衡状态并未消失。在非均衡条件下,要让经济较顺利地由双轨经济体制过渡到新经济体制,至少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深化经济改革。这三个方面是:第一,使企业改革深化,把尚未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地位的企业改造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第二,使计划体制改革深化,以便较好地实现商品市场的配额均衡;第三,使政府职能有较大的转变,包括使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同政府作为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分离,并且使政府的经济管理逐步转向运用经济调节手段的管理。(https://www.daowen.com)
建立商品经济秩序主要从这些方面来深化经济改革,促进由双轨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转变。就上述第一个方面来说,使产权规范化,将改变企业的经济和法律地位,使企业转向为市场生产。在上述第二个方面,明确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和确立政府、市场、企业三者之间关系的若干规则,就有可能使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都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而在上述第三个方面,主要是明确政府的职能,为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和作为经济管理者的行为建立一定的规范。总之,在双轨经济体制时期就着手建立商品经济秩序,尽管不可能在这一时期内就使这一任务完成,但这对于早日从双轨经济体制过渡到新经济体制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