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秩序的危机
第一章
旧秩序的危机
导言
在过去两百年中,世界政治的宏大戏剧之一便是自由民主国家的崛起并获得全球支配地位。自由主义的支配地位是与西方民主国家不同寻常的发展相伴随的,西方民主国家在18世纪晚期还处于软弱无力的少数者地位,但到了20世纪晚期,它们却变得富有且占据优势地位。西方民主国家的崛起在现代这样一个历史时期中经历了起起落落。19世纪,作为首屈一指的工业国家和海洋力量,英国成为当时自由主义崛起的先锋。20世纪,美国从一个内向、孤立的国家转变为拥有支配地位的世界强国。几十年来,世界大战和地缘政治斗争使自由国家陷入了与独裁主义、法西斯主义和集权主义强国之间的较量。冷战实际上是在不同的统治意识形态和现代发展路径之间展开的一场大搏斗。随着苏联的突然垮台和冷战的结束,自由主义的支配地位在世界范围内达到了顶峰。美国和影响远播的自由民主国家联盟占据了世界政治的中心,它们富有、强大并具有支配力。
西方民主国家不仅变得强大和富有,它们也在不断努力地构建着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相对来说,这是一种开放的、以规则为基础和进步的秩序。在英国和美国的带领下,这些国家倡导自由贸易并逐步创立各种各样的多边规则和机制。开放市场、国际机制、合作安全、民主社群、进步性变革、集体解决难题、共享主权、法治——所有这些自由主义理念的组成部分在过去几十年和数个世纪中,以各种不同组合,并通过变化着的方式悉数登场。
在“二战”结束后的几十年中,美国从事了世所未见的、最具雄心壮志和深远影响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构建。这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一种独特类型——自由主义霸权秩序。美国不只是促进开放的、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它还成为这种秩序的霸权性组织者和管理者。美国的政治体制以及它的同盟关系、科技、伙伴和市场,也与这种更广泛的自由主义秩序融合在了一起。在冷战的阴影下,美国成为这种自由资本主义政治体制的“所有人和经营者”,它在支持自由国际主义规则和机制的同时也享有着特殊的权利和好处。美国组织并领导了一套围绕着多边机制、同盟关系、战略伙伴和受保护国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这种秩序建立在战略谅解和霸权契约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安全并对稳定和开放的市场作出承诺,美国向其他国家提供了“服务”。
在“二战”结束后的55年中,美国所领导的这种自由主义霸权秩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为几十年来西方和全球的发展与进步奠定了稳固的基础。美国与它的伙伴国洽商协约,建立了使世界经济重获开放的机制,开创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美国使联邦德国和日本从敌人变成了战略伙伴,这两个国家后来分别成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通过体现相互克制和承诺的条约,西方国家将自己联系在了一起,解决了德、法和欧洲诸国如何和平共处这一数百年不解的难题,在20世纪实现了伟大的“轻悄悄的革命”。在后来的几十年里,非西方国家开始向民主和市场经济过渡,并使自己融入不断扩展的自由主义霸权体系。冷战以和平的、对西方有利的方式终结,那些结成联盟的西方国家不仅在与苏联体制展开的竞争中胜出,当苏联领导人作出与老对手结束敌对状态的艰难决定后,西方国家还想方设法展现出克制与和解的姿态。到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领导的这种秩序进入了它的全盛时期。与美国争夺领导权的那些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对手们都消失了。作为一个单极力量,美国完全站在了世界的中心。在自由国际主义事业这场大剧之中,美国所拥有的充满活力的超凡能力、利益和理想,构成了一种卓著的成就。
本书将探讨美利坚自由主义霸权秩序的内在逻辑和特征。这种秩序的内在机理和使之运作的零件(moving parts)是什么?我们如何在之前那些构建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努力以及更多种类的全球和地区秩序的大背景下,辨识出并理解自由主义霸权秩序所特有的组织逻辑?自由主义霸权秩序与那些帝国主义秩序有什么不同?如果说它是一种带有自由主义特征的等级性秩序,那么我们应如何理解它将统制(command)与互惠、胁迫与赢得同意(consent)相结合的特殊之处?
当前,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陷入了困境,各种冲突和争议使其不再稳定。这一秩序所面临的最显著危机出现在小布什执政时期,备受争议的“反恐战”、入侵伊拉克以及对多边规则和协议的质疑致使批评小布什政府的浪潮在全球范围内涌起。反美主义蔓延开来并不断增强,甚至连那些与美国关系紧密的传统盟国也开始对生活在由美国这一单极力量所掌控的世界中的好处表示怀疑。当时的法国总统雅克·希拉克(Jacques Chirac)以一种非常尖锐的方式将这种情绪表达出来,他主张世界必须回到一种多极状态,因为“任何仅为一种力量所掌控的社会总是充满危险的,而且会激起反对”1。
如果美国领导的这种旧秩序的危机仅指小布什政府的政策,那么这一危机或许今日已然不在。奥巴马政府将恢复美国的自由霸权主义领导地位(希拉里·克林顿国务卿称之为“多伙伴世界”)作为其外交政策议程的中心内容。2但是,如果这一危机源于单极权力分配所导致的内在张力和不安全因素,那么危机就肯定会继续存在。这个危机或许是,在一个单极世界中,带有自由主义特征的等级性秩序完全无法持续下去,或是出于他者对这一秩序的不可避免的反抗,或是因为霸权力量将不可避免地变得越发帝国主义。
另外一些分析人士则认为,美国领导的这种秩序所遇到的问题出在其他地方。旧秩序的危机和美国单极地位没有什么关系,问题在于美国占据支配地位的时代已经逝去。冲突和争议不过是那些想要塑造后单极时代国际秩序的国家所展开的斗争。向多极状态的回归,以及那些抱持不同秩序构建方案并相互竞争的全球性力量的崛起,导致国际秩序正在经历一场大变局。3由此,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以及接着出现的世界经济衰退(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危机),异常鲜明地展现了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体系所受到的压力。与“二战”后发生的历次经济危机不同,这场危机起源于美国,并使自由资本主义这一美国模式的光彩大为消退,使外界对美国在提供经济稳定和发展方面担当全球领袖的能力产生新的质疑。4随着美国单极地位的下降,我们正在见证一场围绕领导权和支配地位的争斗的开始。
还有一些人士接受了美国力量正在衰落的观点,继而宣称自由国际主义秩序本身也在消亡。与新力量中心的崛起相伴随的,是有关国际秩序基本组织逻辑和原则的新方案。在这场即将上演的宏大剧目中,中国是引人注目的领衔主演。中国不会成为既有秩序的利益攸关方,反而会利用不断增长的实力将世界政治推入一个非自由的方向。5作为既有国际秩序深层特征的开放性和以规则为基础正在发生转变。
上述各类见解促使我们思考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即美国领导的战后秩序所遇到的困境,其性质究竟是什么。小布什政府仅仅是胡乱运用和错误处置了美利坚自由主义霸权秩序的领导地位吗?抑或存在一种更为深刻的斗争,而这种斗争源自对美国以霸权方式组织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非功过的不同看法?抑或反映了更为深刻的问题,即老的西方国家与正在崛起的非西方国家之间的一种共识已经崩塌,这种共识针对的是自由国际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组织方式所具有的益处?
本书认为,旧秩序的危机超越了近年美国对外政策所引发的那些争议,甚至也超越了当前还未完全结束的经济危机。这是一场关于自由霸权主义秩序内部权威的危机,而不是这一秩序本身所蕴含的那些深层原则的危机。这是一场治理方式的危机。
这场危机源于一个现实,即旧秩序的内在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涉及权力转移、主权规范之争、与非国家行为体有关的威胁以及秩序参与国的范围。在“二战”结束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在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中的霸权地位之所以获得其他国家的接受,是因为美国能够向众多国家提供安全和其他“体系性服务”(system services)。如今,这种权威不再获得像以往那样稳固的认可。这并不意味着自由主义秩序的必然终结,但的确给这一秩序带来一种根本性的挑战:在旧的权威关系正在销蚀的情况下,确立一种能够代表全球社会进行协调的国际行动的正当权威。
虽然美国领导的霸权主义体系陷入困境,但引人注目的是自由国际主义所具有的持久性。在过去十年中,全球体系经历了不寻常的动荡——新力量的登场、金融危机、全球性经济衰退以及美国盟友对其单极野心的激烈争论。虽然存在这些动荡,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作为世界政治的一种组织逻辑,被证明是具有韧性的,它仍然有市场。还没有形成什么有吸引力的其他选择,可以替代这种开放的、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相反,非西方国家的崛起以及经济、安全相互依存度的增强,给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带来了新的支持者和压力。
矛盾的是某种程度上,旧秩序正是其自身成功的受害者。它成功击败了苏联的扩张主义威胁,而这种威胁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这一秩序。它成功创立了一种相对开放和有力的贸易投资体系。苏联的消亡减弱了美国在西欧和东亚提供军事保障的重要性。中国、印度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使新的全球力量中心得以出现。这些情况以及其他新形势让旧秩序以美国为中心的性质受到了深深质疑。这还没有导致自由主义秩序本身被根本舍弃,而是带来一种在美国和其他重要利益攸关方之间就权威展开重新协商的诉求。简言之,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新的契约,而非一种新的体系。如果这构成了有关权威的危机,我们便值得铭记,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在以往曾遇到多次危机,但最终仍会继续演进。对此,我深信不疑。
本书提出了四大核心观点。第一,“二战”结束后,国际秩序的一种特殊类型被建立起来,从其实质而言,它是一种带有自由主义特征的等级性秩序。在这个秩序中,美国在提供规则和稳定方面发挥了领导作用。这是一种建立在美国实力支配地位和自由主义治理原则基础上的等级性秩序。美国虽然是一个占支配地位的国家,但它的权力优势被“二战”后确立的一系列规则、机制以及互惠的政治安排(以共享的战略利益和政治交易为依托)弱化与调和。较弱的二等(secondary)国家被赋予享用美国力量的机制化权利。美国提供了公共物品,并在由多边规则和机制所组成的松散体系中进行活动。美国的霸权权力和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相互融合,实际上,它们彼此依赖。但是,那些战略契约和自由霸权主义秩序的制度基础已经受到侵蚀,结果造成美国在这个体系中运用权力所需的权威也在减弱。
第二,导致这种权威危机的根源在于威斯特伐利亚国家体系的转型。美国单极力量的崛起以及国家主权规范的受损,与全球体系的其他深刻变革一起侵蚀了旧秩序的基础,使这一秩序的基本信条和世界政治的规则受到质疑。在两极和多极体系中,强国在领导国家联盟制衡他国的过程中可以进行“支配”(rule)。当体系变成单极状态时,这种支配逻辑便消失了。支配不再建立在对制衡联盟的领导权或最终实现的力量均衡(equilibrium)之上,而是建立在某个国家的优势地位之上。这是一种不同以往的新情况,并且对较弱的二等国家造成威胁。结果,首强国的权力被置于强光之下。
冷战的终结宣告了一个以单极和全球化为特征的世界体系的到来。极(poles)和边缘地区(peripheries)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冷战时期,自由主义秩序主要被建立在先进的、工业化的西方世界,它在两极化的全球体系中占据了半壁江山。随着苏联的崩溃和两极状态的消亡,西方体系从“内部”秩序变成了“外部”秩序。自由主义秩序的大规模扩展激活了新的参与者和议题。近年来,新的安全威胁的上升已使同盟和安全伙伴关系的逻辑受到质疑。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不仅没有让自己显得像是令人满意的旧秩序守护者,反倒让自己看上去像是一个受到威胁且充满不安感的国家,并抗拒它自己所拥有的战后秩序中的契约与克制。结果,在新世纪的第一个10年中,美国在世界政治中的支配性角色受到了质疑。
第三,为了理解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面临的这场危机的性质以及它的未来,我们需要理解国际秩序的各种类型,以及在不同类型秩序中规则、权威、权力和正当性的来源。首先,这意味着要弄清楚自由主义秩序的各种不同逻辑,以及主权、规则和等级是按照何种方式被组合在一起的。我们最常援引的世界政治理论建立在全球体系是无政府状态这一假设之上,也就是说,这一体系是基于相互竞争的主权国家之间的权力扩散(diffusion)和分散(decentralization)形成的。换言之,我们的理论倾向于以“无政府逻辑”为焦点。但是在一种某一国权力如此强大且权力制衡或均衡根本无法实现的全球体系中,就必须理解上层(superordinate)国家和下层(subordinate)国家之间关系的逻辑。实际上,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这种体系的运行靠的是“等级逻辑”。
我对帝国主义等级形式和自由霸权主义等级形式作了一种基本区分。之后,我探讨了两极向单极的转化如何改变了大国进行机制化协商谈判并同意受制于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的动机和方式。单极状态的出现改变了(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美国将自己系于全球规则和机制的动机。但是它并没有完全拒绝这些动机。实际上,当美国看到自己的单极实力地位正在衰落或将要衰落时,它就其霸权地位与他国进行重新协商的动机就会增强。
第四,自由主义的支配地位并未结束,它还在继续发展并呈现出多样的变化前途。的确出现了一种要求对体系内权威和领导权进行再分配的压力,但也有希望看到美国的霸权地位(在重新协商的条件下)持续下去的支持力量。当代全球体系的各方面特征强化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持续性。大国战争的不复存在消除了推翻秩序的传统途径。世界自由民主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地缘政治方面的绝对分量为既有的这一秩序带来了可靠的稳定性。此外,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无论是霸权主义形式或是其他形式,都具有不同一般的融合力。这是一种易于加入却难于推翻的秩序。中国和俄罗斯这样的国家虽然没有完全地嵌入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但它们依然从这种秩序中获益。这些国家不会很快或无法彻底转变为自由国家,但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扩展性和融入性逻辑会刺激这些国家的转变,这排除了创造全球秩序其他替代方案的机会。
总之,塑造自由国际主义的演进性质关键在于美国自己。如果美国还想继续做全球秩序的首要供给者,就需要对自由主义秩序构建的传统战略进行再探索和改良。6美国需要就它与世界的关系进行重新协商,这将不可避免地意味着它需要放弃一些在之前的霸权时代所拥有的权利和特权。美国在20世纪变成了一个“自由主义利维坦”。美国的全球性权威实际上是以霍布斯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即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欧和东亚的国家,将权力的支配权转交给了华盛顿,正如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下的个人自愿地创立了一个利维坦,并将权力转交给利维坦。当前,在权力和相互依存的长远转型之下,有一种普遍看法认为,无人将美国推选至它目前所占据的这种特权地位,或至少只有欧洲人和日本人这样做了,但其他力量正在崛起的国家并没有这么做。美国要想再次成为自由主义利维坦,就需要其他国家自愿地授予美国这一地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美国需要重新找寻并倡导具有操作性、共识基础并能发挥作用的全球规则和机制。在21世纪,这需要在由自由民主国家,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崛起和衰落国家,西方和非西方国家所组成的更广泛的联合阵线(coalition)中分享权威。正是这种自由主义的国家复合体(complex)才是自由主义秩序的规则、机制和进步追求的终极守护者。
在这一章中,我将对本书要探讨的这些问题和相关争论进行介绍。我会首先考察与国际秩序有关的那些长期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会论及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兴起和转型。之后,将涉及等级性政治秩序的逻辑以及这种秩序的帝国主义和自由主义变体。然后我会对之后几章的大致情况做一些说明。
国际秩序的兴衰
几个世纪以来,一出出有关秩序创立与毁弃的历史戏剧反复上演成了世界政治的特征。国际秩序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在每个周期中,主要国家都会寻求和维持符合某种秩序的规则和制度。关于世界政治的最基本问题是:谁来发号施令,谁能得到好处?围绕秩序的斗争首先就是一场关于主要国家如何最好地维护自身安全的斗争,那是对于稳固和平的追求。但从事秩序构建的国家会走得更远,它们试图建立符合某种秩序的一系列更广泛的政治、经济规则和制度。它们寻求创造一种适于实现其利益的环境,界定这一体系的权利、角色和权威关系也会按照这种方式被建立起来。从所有这些方面而言,围绕国际秩序的斗争就是各国针对全球体系被统治方式的角力,如果这一体系可以被完全统治的话。
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地思考这些关于国际秩序的深层问题。什么是国际秩序?它是如何被创立,又是如何被破坏的?从其逻辑和性质看,国际秩序存在哪些不同类别?
在每个时代,强国都会实现崛起并去构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规则和制度,但到头来只会看到这些有序安排最终瓦解或转换。历史上,国际体系的重建常常发生在大战之后。正如欣斯利(F.H.Hinsley)所言:“从18世纪晚期开始,在每一场战争之后,强国都会相互协调,努力重建体系,以使它们(或它们自以为可以)避免再次陷入战争,而且每一次都比前一次还要激进。”7大国战争带来的暴力将旧的秩序撕裂,战争本身让战前体系所包含的规则和安排的最后一丝合法性消失殆尽。实际上,大国战争或许是国际秩序失败的最终标志。修正主义国家谋求通过侵略推翻国际秩序,而维持现状国则要想保护这一秩序,战争之外别无他法。在战争之后,胜利者获得了建立新秩序的力量,新秩序的规则和安排与它们的自身利益是相符合的。停战协议与和平会议为制定国际秩序的新规则和新原则提供了机会。8
由此,大国冲突的解决之日也正是带来秩序之时,国际秩序的规则和制度被摆上了桌面以供谈判和修改。大国被迫努力解决难题,就国际秩序的基本原则和安排达成一致。在这些带来秩序的时刻,不仅战争的结果得到承认,共同谅解、规则和预期、解决冲突的程序也受到安排。它们发挥了某种宪法性(constitutional)功能,为国际关系的随后展开提供了一种框架。9
国际秩序是通过界定和指导国家间互动关系的那些确定规则和安排体现出来的。10当稳定的规则和安排借由协议、强加或其他别的方法被确立下来后,发生在国家之间的战争和动荡,即无秩序,就会变为一种秩序。秩序存在于模式化(patterned)的国家间关系之中。国家会根据可以界定它们角色和互动方式的一套系统性原则来行事。11当确定的规则和安排受到争议或使秩序存在的力量不再发挥作用时,国际秩序就会崩溃或陷入危机。
国际秩序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进行区分和比较。一些国际秩序是地区性的,另一些则是全球性的;一些是高度机制化的,另一些则不是;还有一些是等级性的。国际秩序中的权力分配也是各种各样的。权力可以是集中的,也可以是非集中的。秩序可以围绕不同的权力“极”建立起来——多极、两极或单极。12对于学者而言,如何运用各种不同特征或标准来描述不同国际秩序的逻辑和性质是一个挑战。
一开始,从稳定秩序得以维持的不同方式这个角度来定性和比较各种国际秩序是很有用的。总体而言,国际秩序可以通过制衡(balance)、统制(command)以及赢得同意(consent)这三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得以确立并获得稳定。每一种方式都代表着确立和维持秩序的一种不同机制或逻辑。13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国际秩序通过三种机制中的某一种或将这三种机制相结合被建立起来。正如我们将会在下文看到的,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在很多重要方面依赖了所有这三种方式。
在基于制衡的国际秩序中,秩序通过大国之间的权力均衡(an equilibrium of power)来维持。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支配或控制这一体系。秩序来自一种权力的僵持(stalemate)。国家积聚权力,建立联盟,想方设法避免一个强大的、有威胁性的国家获得支配地位。制衡的具体方式可以变化多端。14在制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际秩序便获得了稳定。建立在均势(balance of power)基础上的秩序体现在18世纪的欧洲,也就是1815年后在欧洲形成的大国协调。在冷战期间,国际秩序通过两极均势体系形成。在每一个这样的历史时期,秩序都是通过大国之间的权力均衡得以确立。大国或国家同盟构成了可以彼此牵制和约束的相抗衡的极。
在基于统制的秩序中,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负责组织和运行这个秩序。这种秩序是等级性的,并通过首强国的支配地位得以维持。国家按照高低位置被垂直地整合在一起。从秩序的等级性关系通过胁迫(coercion)得以施行的程度而言,或从秩序的等级性关系受到自主性(autonomy)、讨价还价和互惠性(reciprocity)这些因素节制的程度看,基于统制的秩序可以呈现很大的变化。古代和现代的大帝国都是一种等级性秩序,从各种不同的统治方略和“帝国力量的轮演剧目”(repertories of imperial power)中可以体现出来。15英国人和美国人领导的国际秩序也是等级性的,正如我们将在下文中看到的,这两种秩序的每一种都以特殊方式混合了帝国主义和自由主义特征。
最后,以赢得同意为基础的秩序围绕着协商而得的(agreed-upon)规则和制度建立起来,这些规则和制度涉及权利的分配和对权力运用的限制。规则和协定所组成的框架被建立起来,为国际关系提供了有权威性的安排。在以赢得同意为基础的秩序中,国家的权力并非不复存在,只是它要受到协商而得的规则和制度的限制。在构建有共识性的、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时,国家之间的权力悬殊(disparities)仍然是要紧的,但规则和制度却反映出国家之间经过谈判达成的具有互惠性的协议。英国和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秩序在很多极为重要的方面是通过赢得同意建立起来的。当代的欧盟也属于这一类的政治秩序。
通过这些不同方式,各国在由拥有主权和相互依赖的国家所组成的世界上努力解决创立秩序这个难题。从权力、权威和制度的组合方式看,最终形成的那些国际秩序的确是各异的。在一些情况下,国际秩序通过分散的均势,以最简约的条款得以维持。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一个主导国通过对较弱国家和人民的胁迫性控制来建立秩序。还有一些情况是,大国谋求建立以制度化的政治和经济合作为内容的雄心勃勃的体系。正是在这种总的历史性—理论性语境之下,我们来定位和探索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特征与逻辑。
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在过去两百年里,国际秩序受到了自由民主国家崛起的深刻影响。这种自由主义的支配地位体现在自由主义强国之权力、势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崛起上,还体现在这些国家所建立的国际秩序上。从维多利亚时代直到20世纪,自由民主国家获得了繁荣,随之而来的是这些国家的自由主义精神内核及组织原则的发展和扩展。世界政治逐渐披上了一件自由国际主义的外衣。“二战”之后,自由主义支配地位在美国的手中实现了极大跃进,美国在西方世界内部按照自由主义理念和原则建立了战后秩序,这一秩序后来则向外扩展。16
自由主义支配地位在英国和美国分别掌控的两大历史时代之间经历了转移。英国和美国都成了当时的主导国家,将其他国家拖拽到自由主义的方向上来,打理照看着体系的总体稳定和开放。19世纪,英国领导塑造了以大国关系、帝国主义和自由主义安排为标记的国际体系。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后的数十年中,欧洲大国在一整套指导大国关系的规则和预期方面达成了一致。英国和其他大国还在非洲、亚洲和世界的其他地方经营着帝国。与此同时,以1846年《谷物法》被废除为开端,英国管理着围绕开放贸易、金本位和航海自由建立起来的全球商业体系的扩展。17
在20世纪,自由主义秩序构建变得更加张扬和雄心勃勃。在这几十年中的不同时刻,美国都努力创造或拓展开放的、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架构。伍德罗·威尔逊为“一战”后的和解带来了自由主义世界秩序的愿景,倡导了建立国联(League of Nations)的提议,即便后来未能如愿。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又一次发现自己处于构建国际秩序的位置上,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和哈里·杜鲁门扩展并最终彻底改造了自由主义国际事业。在“二战”结束后的数十年中,美国和其他西方自由国家参与了冷战,实现了社会的现代化,重建和拓展了民主资本主义世界中的经济和安全关系,与此同时,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本身也在不断演进。冷战结束后,美国的国际自由主义事业再次实现进化。两极世界秩序让位给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掌控的全球体系。如果说“二战”后自由主义秩序主要建立在西方内部的话,那么,冷战的终结就使这种秩序转变为一种向外扩散的全球体系。在世界的所有地区都有国家经历着民主转型,追求着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战略。贸易和投资在国际体系中实现了扩展。18
这种自由民主的扩展以及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适应和延伸与战争和动荡相伴随。在每一个转折期,非自由主义的国家都提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替代模式以及为国际政治带来秩序的对抗性方式。从20世纪30年代直到冷战时期,地缘政治并不仅是权力之争,还是关于现代性实现道路的博弈。帝国主义的日本和纳粹德国所体现的是一种独裁资本主义选择。苏联体现的则是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从世界政治的深层意义上来说,它是这些不同选择之间的竞争。成功是按照创造权力和财富,建立阵线和联盟以及应对地缘政治挑战者的能力来界定的。随着“二战”中轴心国被打败,这场“大搏斗”就变成了共产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和自由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19
由此,我们可以就自由国家的崛起和自由主义秩序构建问题提出若干总体看法。
首先,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被视为国际秩序的一种特殊类型。如前文所言,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指的是那种开放的、大体上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当国家在相互获益的基础上进行贸易和交换时,这种开放性就可以体现出来。规则和制度作为治理机制得以运行,相对于国家权力的使用,它们至少具有部分的自主性。在理想状态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为国家进行互惠和机制化合作奠定基础。因此,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与封闭的、不以规则为基础的关系(无论是地缘政治阵营、排他性的地区范围,还是封闭的帝国体系)形成了对比。20
在理想状态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通过赢得同意而非制衡或统制得以维持。国家自愿加入秩序并在其中根据相互商定的规则和安排进行活动。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框架是法治而非粗暴的权力政治。然而,真实世界中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当然是更为复杂的秩序,权力平衡和等级制度以各种不同方式介入,塑造和制约着国家间的关系。
其次,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更具体特征呈现了很大的变化。自由主义愿景内容很广泛,与自由国际主义相关的理念在过去两个世纪中不断演化。在19世纪,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基本上被理解为一种对开放贸易、金本位制和大国协调(accommodation)的保障。20世纪,按照人们的理解,它需要更加复杂精深的规则和机制化合作形式。在刚过去的这个世纪中,合作安全、民主共同体、集体解决问题、普世权利和共享主权这些概念不断演化,组成了自由主义秩序构建的议程。
总体而言,20世纪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经历了以两次世界大战为标志的两个阶段。“一战”结束后,伍德罗·威尔逊和其他自由主义者推动建立一种以全球集体安全机构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国际秩序,在这个集体安全机构里,主权国家可以一起行动以维护保障领土和平的架构。开放贸易、民族自决以及对全球进步性变革的信念支撑了威尔逊主义的世界观——建立由民族国家组成的“同一世界”(one world),各国在法律多边体系中展开贸易和互动,从而构建一个有序的国际共同体。1918年7月4日,威尔逊在弗农山(Mount Vernon)宣称:“我们所寻求的是法律之治,以被统治者的同意为基础,靠人类有组织的公意来维持。”除了这一雄心之外,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威尔逊方案几乎没有涉及如何建立制度化体系以及大国如何对这一体系进行正式的管理。这是一种“没有血肉的”(thin)自由主义秩序,各国在其中主要通过对自由主义理念和原则的共同接受来进行合作。21最终,这项构建自由主义秩序的尝试失败了,世界后来很快进入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战间期,出现了多个封闭的经济体系和对抗性的帝国阵营。
“二战”结束后,当罗斯福政府发现自己行将塑造一个全球体系时,他最开始仍寻求沿着威尔逊的路线进行秩序构建。罗斯福政府信奉这样一种愿景: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体系与可由大国来合作维护和平的世界组织。除此之外,战后秩序的美国设计师们吸取了威尔逊的失败教训,并吸收了“新政”(the New Deal)时期的思想,在经济和政治合作方面他们提出了更具雄心的想法,这些想法体现在布雷顿森林机制(the Bretton Woods institutions)之中。但是,战后欧洲的虚弱和与苏联之间紧张关系的增强将自由主义秩序的构建推向一种更依赖美国领导和更以西方为中心的体系。随着冷战的展开,美国在组织和运营这一体系方面占据了支配地位。在安全和经济领域,美国发现自己做出新的承诺并承担了新的功能性角色。美国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实际上成为更大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的核心组成部分。
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区分出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各种不同特征。自由主义秩序可以是相对扁平的,就像威尔逊在1919年之后所设想的那样,也可以按照机制化的等级性关系来构建,正如1945年之后它最终所形成的那种样子。在范围上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是世界性的,或者是在一个地区性或排他性的集团中运行。它可以在西方民主国家之间建立,也可以在更广的全球体系中建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证实和体现国家主权、民族自决的原则,也支持共享主权(shared sovereignty)这种更具超国家性的形式。它可以通过正式的法制性规则而具有高度的机制性,也可依靠非正式形成的预期和承诺来运转。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仅仅成为一种安全秩序,正如国联就是与集体安全相关的,它也可以被发展成为一种更具雄心的合作安全及共享权利与义务的体系。22
再次,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以及自由主义构建的连续几波浪潮都建立在现代国家体系的基础上,成为一种不断演进的大国关系处理框架。也就是说,自由主义秩序,无论是它19世纪还是20世纪所呈现的形式,都建立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大体上,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开放的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关系的构建都是由自由主义大国完成的,而这些大国是在一个更大的国家体系中展开活动的。其次,近代以来,在较深或基础层面上,威斯特伐利亚国家体系占据着优势地位,这一体系是指大国以多极或两极方式组织起来并共享国家主权方面的规范。一直是在这种国家体系中行事的大国从事着自由主义秩序的构建。
在过去两个世纪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的大国不断发展着可以处理和稳定它们彼此关系的原则与实践。从1815年开始,这些国家逐渐意识到,成功的和解要建立在一套体现克制与协调的原则之上。维也纳和解体现了这种处理国际秩序的“国家社会”(society of states)方式,它没有排斥被打败的法国,承认了法国正当的国家和安全利益,并在共享原则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开启了解决各种新出现问题的外交进程。23最终出现的“欧洲协调”被普遍视为稳定和成功的国际秩序的范本。体现克制与协调原则的1919年凡尔赛和解的失败则被普遍视为不稳定和后来发生战争的重要因素。相反,在“二战”后的安排中,美国将德国和日本全面重建为自由主义民主国家,并将它们融入了战后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吸收了大国克制和协调的原则与实践,这些原则与实践是之前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进行秩序构建的时代中被提出的。24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看到自由主义秩序构建的若干不同时代,从这些不同时代中我们能够发现不断演化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理念和实践。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不过是自由主义秩序的其中一种。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本身是在一个国家体系的基础上被建立的,在这个国家体系中大国发展了克制与冲突管理的原则及实践。国际体系的各种不同“浪潮”和“层面”共存于当代全球体系之中。
帝国主义和自由主义统治
在20世纪中期,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它不仅拥有实现自己利益的权力,还拥有塑造其全球环境的权力。它作出战略选择,施展力量,建立制度,打造伙伴关系,提供向外扩展的秩序。这是一种拥有很多部分、特征和层面的秩序——全球的、地区的、经济的、政治的、军事的、社会的以及意识形态的。但所有部分合起来组成了一种政治型态(political formation),也就是一种带有特定逻辑和特性的条理清晰的政治秩序。正如查尔斯·迈尔(Charles Maier)所言,美利坚秩序虽然很像帝国和以往的其他政治秩序,但却拥有一套特殊的性质或“制度生成器”(institutional makers)。25(https://www.daowen.com)
但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秩序呢?如果美国的战后秩序混合了统制和赢得同意,那么这种混合的性质是什么?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美国的这种政治型态算是帝国吗?抑或是,它的自由主义特征赋予它与以往的大帝国截然不同的外形和内在组织体系?简言之,美国从事的是帝国主义的统治,还是自由主义的统治?
关于帝国的争论并不新鲜,与美国权力崛起本身形影相随。在战后早期,在20世纪60年代,在冷战结束后的数十年中,学者和评论人士一直在争论美国这种支配地位的性质,就它是不是一种现代形式的帝国进行辩论。26英国作家、工党政治家哈罗德·拉斯基(Harold Laski)在1947年谈到了隐约出现的美利坚帝国,当时他说,“美国就像一个巨人一样跨坐在这个世界上;处于权力顶峰的罗马和经济地位至高无上时期的英国都未能拥有如此直接、如此深远和如此普遍的影响力”27。后来,在越战期间,批评者和修正学派的历史学家回溯了美国对外政策历史中那种具有深刻根源的对军事主义和帝国的冲动。有些学者认为这种对于帝国的根本动机本质上是经济性的,这种冲动可以追溯到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的“门户开放”政策。28其他人则认为,考虑到冷战的刺激,这种帝国野心实际上根植于一种在安全和地缘政治方面进行掌控的逻辑。正如美国对外政策的一位重要评论人士所言,在这一时期,“自从1945年,这个国家并不满足于成为各国间的同辈中居首位者(primus inter pares),它一直寻求的不仅是那种微妙的均势,而是要在武器技术、国际经济管理和对他国国内政治的操控方面占据一种居高临下的优势地位”29。
近年,关于帝国的争论再次出现,聚焦于美国在单极状况下的全球野心。随着苏联的崩溃,美国的地缘政治对手一下子消失了。然而,在日本和德国被占领后的半个世纪,直到日本和德国分别成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美国仍然为这两国提供着安全。美国的军事基地和航空母舰战斗群将力量投放至世界的所有角落,对于在国际上使用武力,美国的确占据了一种近乎垄断的地位。在这种单极基础上,布什政府上台执政并在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打响了“反恐战争”,入侵了阿富汗和伊拉克,扩充了军事预算,提出了受争议的《2002年国家安全战略》,这一战略阐述了美国在面临自我界定的威胁时可在军事上先发制人的战略思想。美国的权力再一次如日中天,这也让世界上的很多人都感到深深不安。不出所料,帝国的概念被重新用来描述美国的全球野心以及美国如何在一个一超世界中运用自己的权力。30
但是,在战后的几十年里或是在最近这些年里,美国的这种政治型态果真是帝国吗?“帝国”这个概念指的是一个处于支配地位的国家对较为弱小的民众或政治体的内外政策实行政治控制。19世纪晚期的欧洲殖民帝国是最直接、最正式的一种类型。苏联在东欧的“势力范围”需要一种带有同样强制性但却不那么直接的控制。大不列颠帝国既实行直接的殖民主义统治,又是一个非正式的帝国。如果将帝国大致定义为一种等级性的政治关系体系,而最强大的国家可以在这种体系中施展带有决定性的影响力,那么,美国领导的秩序则的确堪为帝国。
美国的战后政治型态与帝国的相似之处在于,它是一种按照支配与服从的等级性关系(至少大体上是这样)组织起来的秩序。但是美国的战后秩序是多面相的。美国在战后时代支配地位的最显著的一个方面就是它的混合特性。美国构建了等级性的关系,但它也建立起相互协商达成的规则和制度。战后,美国领导的这种秩序既体现了以统制为基础的逻辑,也体现了以赢得同意为基础的逻辑。说得更一般一些就是,支配和服从的这种等级性体系在其逻辑和特性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变化。等级性的政治秩序可以带有帝国主义特性,但它们也可以带有自由主义特性,抑或带有一种混合特性。31因此,我们可以把等级性的政治秩序认为是处于帝国主义霸权范型(ideal type)和自由主义霸权范型之间形成的连续统一体(continuum)上,这样想会很有帮助。32
帝国是一种等级性的政治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国家对下层国家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至高无上的控制。正如拿破仑的外交部长夏尔·塔列朗(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所言:“帝国是让子民各居其位的艺术。”这种政治上的控制是广泛的。帝国主义国家对下层国家的内外政策进行控制,或者至少它会维持这么做的权利。与此同时,帝国主义国家会强行实施等级性秩序所具有的规则,但它自己却不会受到这些规则的约束。在一个帝国中,主导国对关系的样式具有最后的决定权,它的控制或许是遮遮掩掩的,但它对该秩序中从属单位的控制却是根本的和至高无上的。从历史上来看,从直接的殖民主义统治到那种更为松散的非正式帝国类型,帝国体系以很多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33与此相对,自由主义霸权是一种等级性的秩序,它围绕着政治契约、广泛互惠、公共物品供给、相互协商达成的制度和有效的关系建立起来。自由主义霸权国家对下层国家的控制更为有限,首要的是塑造这些下层国家的对外政策样式。通过确立和维持规则与制度,自由主义霸权国家控制着秩序,但在这一过程中,它会或多或少地在这些规则和制度之下行事。通过塑造其他国家开展活动的环境,自由主义霸权国家在这种秩序之下确立了它的统治。
说到美国的战后秩序,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较之帝国主义体系,有若干特征赋予了它更大的共识性和协商而得的性质:一是美国发起并支持了一个松散的规则和制度体系,而美国自己也在这一体系中行事;另一方面就是美国在公共物品供给上发挥的领导作用,包括安全和开放经济体系的维持。一个开放的体系围绕着主要的几个自由民主国家建立起来,而在这一体系中展开活动的国家拥有与美国进行咨商、讨价还价和谈判的机会。实际上,下层国家拥有在体系的中心作出决策的权利。在自由主义霸权这幅大图景上,随处可见用于促进联合或协同领导的制度。美国领导的秩序的这些特征并没有消除等级或权力的运用,但是它们柔化了等级的帝国主义形式并使其与自由主义的特性相融合。
的确,在美国占据支配地位的不同地域,这种等级结构会有不同的变体。霸权秩序的自由主义特性在发达自由民主国家组成的世界中展现得最为广泛,特别是美国与西欧和日本的关系。在东亚的其他地区以及发展中世界,美国领导的秩序是等级性的,但带有弱得多的自由主义特性。34西方世界中的美国霸权倾向于按照协商而得的多边规则和制度被建立起来,但美国在东亚霸权则是围绕受保护国所组成的“毂辐”(hub-and-spoke)安全体系建立起来的。在发展中世界的一些地区,包括拉美和中东,美国常以粗鲁的帝国主义方式行事。35
如果这种自由主义霸权秩序陷入危机,那么,支撑这一秩序的契约和制度能不能被重新协商和重新确立?一定程度上,这是一个关于美国继续在自由主义霸权框架内行事的意愿和能力的问题,包括提供公共物品,维护那些协商而得的规则和制度并受其约束,在一个始终在进行政治上的讨价还价和互惠的体系中调整各方面的政策。这还是一个与体系中其他老牌(established)国家和崛起国家的利益与抱负有关的问题。美国的这种自由主义霸权秩序是漫长的战后时代的历史性人为产物吗?如今,它是不是在瓦解并让位于一种不同类型的国际秩序?或者说,对世界政治的下一个时代来说,它能不能被重新组织和重新谈判?
本书的设计
本书探讨了美利坚自由主义秩序构建过程这一长“弧”,它的起源、逻辑、发展、危机和即将到来的转型。
第二章处理的是国际关系中的无政府状态、等级结构和宪政主义问题。它探讨了秩序被确立并使其长期存在的三种主要途径,也就是制衡、统制和赢得同意。为理解美国战后秩序的逻辑和特性,就必须探究等级的逻辑。与秩序的无政府形式相反,等级性秩序需要的是政治体之间的支配和服从关系。但是这种支配和服从的等级性体系就其逻辑和组织方式而言可以有很大的变化,就是将支配和赢得同意按照不同方式混合起来。我将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等级性政治秩序做出区分,特别关注帝国主义的等级形式和自由主义的等级形式之间的区别。
等级性秩序的自由主义形式需要主导国按照制度化的克制与承诺的方式来行事。权力和支配地位是通过或多或少协商而得的规则和制度形成的。第三章探讨国家的权力和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一个强大的国家有塑造和控制它所在的国际体系的动机。软弱和从属的国家是“秩序的接受者”,而强国常常是“秩序的创制者”。强国在全球体系中的利益和地缘政治地位决定了它所寻求建立的秩序类型。但最后出现的秩序也将反映出主导国家手上可对他国施加控制的那些工具和战略。
就以规则为基础的制度,我提出了一种或许可被称之为“政治控制”的模式。规则和制度是国家用以对全球体系中其他国家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政治控制的工具。这么做需要在政策自主性和以规则为基础的承诺之间作出平衡。一个国家通过牺牲一些政策自主性来换取其他国家按照更可预测和更合该国心意(desirable)的方式行事,这一切都要通过制度化的协议使其变得可信。与这种“制度性契约”(institutional bargain)相关的变化着的动机、选择和环境解释了为何国家会对规则和制度作出不同承诺。主导国在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关系中进行倡导和活动的程度决定了全球等级体系带有的帝国主义或自由主义特性的程度。
第四章探讨的是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在单极条件下的发展前景,也就是在单极衰落的情况下这一逻辑会如何变化。单极的确会改变主导国在多边规则和制度中行事的动机。单极力量的支配可以有两种战略——“以规则支配”和“以关系支配”。前者需要的是针对以规则为基础的支配的传统的多边承诺,美国与欧洲的关系将这种方式体现得最为全面。后者指的是按照主—从关系来建立秩序,美国与东亚之间的“毂辐”关系将这种方式体现得最完全。在单极条件下,美国会拥有倾向于“毂辐”体系的动机。然而,在主导国认为自己的单极权力在衰落或是因为失去合法性和较弱国家的默许而不能再那么有效地控制自己的环境时,它将会出现通过多边规则和制度继续与其他国家联系在一起的动机。
第五章梳理了美国战后自由主义霸权秩序的逻辑和特性。这种新秩序的核心被确立在西方民主国家之间,但它的理念和制度却可能是普世的。这一秩序背后的愿景通过一系列宣言和协议被表达出来——1941年的《大西洋宪章》、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协议、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1947年的“马歇尔计划”以及1949年的“大西洋公约”。这些协约合在一起,为西方民主国家之间关系的彻底重组提供了框架,也是战后世界的大部分被更广泛地整合在一起的基础。从1944年到1951年,美国的领导人进行了世所未见的、最集中的(全球、地区、安全、经济和政治)制度构建工作。美国领导形塑了一个由多边规则、制度、开放市场、民主社群和地区伙伴关系组成的世界,并将自己置于这一世界的中心。
第六章探讨了美利坚秩序的重大转型和危机。它关注的是全球体系的长期变迁,这种变迁已经侵蚀了美国建立的战后秩序的基础。这些变迁带来的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倒转(inversion),在这一体系中,大国是靠权力均衡和国家主权规范来维持秩序。在单极状态和国家主权规范受损的条件下,美国的权力变成了世界政治中的一个问题。实际上,美国支配的特性和方式的混合已经发生了改变。冷战结束后,美国单极的崛起,与全球体系的其他长期变迁一起,已经改变了形成美国战后秩序基础的动机、成本、契约和制度。这些变迁使美国对自由主义霸权和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的承诺遇到更大问题。
我还探讨了小布什政府在后威斯特伐利亚时刻对世界强加新秩序体系的失败努力。小布什政府试图在全球体系转型(单极的出现和威斯特伐利亚秩序的转变)的基础上建立这一新秩序,并清楚提出了一种以美国为中心的秩序的新版本。从根本上讲,小布什政府提出的那套秩序(从很多重要的方面看)就是带有帝国主义特征的霸权。美国准备站出来并在其对权力和权利的单边主义主张下提供规则和秩序。这是一种作为保守的利维坦的美国。这种后威斯特伐利亚的秩序逻辑已经失败了。世界抗拒之,而美国也不能维持之。
小布什政府的经历表明,强国在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规范和制度性框架之外行事的能力是有限的。小布什的经历表明,世界首强之国可以打破制度和规范方面的限制(即便这些制度和规范正是它自己帮助建立起来的),但会为此付出代价。合法性、伙伴关系、合作以及信誉的丧失的确是有重要影响的。
第七章探讨了走出当下危机的可能路径。我找出了三种未来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一是会出现一种重新协商的以美国为首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建立一种后霸权的自由主义秩序,在单极衰落的大背景下,美国在这一秩序中会扮演更加“正常的”角色;第三种可能性就是,以美国为首的秩序的危机会让位于秩序的破碎,秩序本身会出现全面衰败。地区性集团、势力范围以及复杂的“毂辐”模式会以一种使国际秩序彻底变得不那么开放和不那么以规则为基础的方式出现。
我认为,若干因素将塑造未来的路径。一是美国将权威让于国际社会并使自己适应于一种由更具约束性的规则和制度所组成的体系的真实意愿。国际实力对比还谈不上彻底改变,在未来几十年里美国仍将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因此,有理由认为,如果两相合适的话,其他国家会愿意看到美国发挥领导作用并提供功能性的服务。第二个因素就是美国通过安全能力获取更广泛的经济和政治协议的程度。在军事实力方面美国拥有卓越的优势。问题在于,在多大程度上美国可以利用这种优势与其他国家在全球秩序的更广泛的规则和制度方面达成交易?如果可以的话,美国将获得重新协商出一种经过修正的霸权体系的机遇。最后,最重要的那些国家在全球秩序愿景方面的分歧程度对于这场秩序危机会如何演进至关重要。问题在于,像中国和印度这种非西方的崛起国家会不会寻求利用它们增长的实力开启一种本质上不同的国际秩序。
在本书结尾,我提出,虽然美国有帝国欲望,但它并不注定会放弃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崛起国家也不注定会排斥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基本特性。美国最终仍想要在一个由规则和制度组成的世界,正当地施展它的力量。它会拥有构建和巩固地区和全球制度的动机,从而为一个单极之后的未来做准备。中国、印度和其他非西方国家崛起的力量给美国领导的旧秩序带来挑战,这种挑战要求作出新的、扩展的和共享的国际治理安排。
如果美国足够灵巧并正确地打出了外交政策“牌”,未来二十年中,它将仍是同一世界(one-world)体系的中心,开放的市场、民主共同体、合作安全和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界定了这种同一世界体系。这种未来与那些在历史中所熟知的不那么值得选择的替代方案——大国相互制衡的秩序、地区性集团或两极对抗——可以形成鲜明对比。美国应当寻求巩固一种其他国家“搭车”(bandwagon)而不是与之相抗衡的全球秩序,在这种全球秩序中,美国仍是繁荣、安全的民主—资本主义秩序的中心,这一民主—资本主义秩序反过来会为全球体系提供架构和轴点(axis points)。但是,要想重建这种理想中的世界秩序,美国必须努力重新创建这一体系的基本治理制度,也就是在同盟关系、伙伴关系、多边制度、特殊关系、大国协调、合作安全条约以及民主安全共同体方面进行投资。
注释
1.参见对希拉克的访谈,James Graff and Bruce Crumley,“France is not A Pacifist Country,”Time,24 February 2003,32—33;James Hoagland,“Chirac's ‘Multipolar World’,”Washington Post,4 February 2004,A23。
2.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安全战略》称:美国“必须寻求一种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体系,这种国际体系通过服务于相互利益可促进我们自己的利益”,这显示向美国在“二战”后以自由主义为导向的领导地位的回归。Office of the President,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Washington,DC:White House,May 2010).
3.关于对重返多极状态的预测以及美国支配地位的终结,参见Charles Kupchan,The End of the American Era:U.S.Foreign Policy and the Geopolitics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New York:Knopf,2003);Parag Khanna,The Second World:Empires and Influence in the New Global Age(New York:Random House,2008);Paul Starobin,After America:Narratives for the New Global Age(New York:Penguin Group,2009);Kishore Mahbubani,The New Asian Hemisphere:The Irresistible Shift in Global Power to the East(New York:Public Affairs,2009);Fareed Zakaria,The Post-American World(New York:Norton,2009)。
4.关于这场世界经济危机对美国的新自由主义模式和华盛顿领导能力的影响,见Joseph Stiglitz,America,Free Markets,and the Sinking of the World Economy(New York:Norton,2010);J.Bradford Lelong and Stephen S.Cohen,The End of Influence:What Happens when Other Countries Have the Money(New York:Basic,2010)。关于经济方面给美国大战略带来的不断增加的限制,见Michael Mandelbaum,The Frugal Superpower:America's Global Leadership in a Cash-Strapped Era(New York:Public Affairs,2010);David P.Calleo,Follies of Power:America's Unipolar Fantasy(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关于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如何加快了中国和其他非西方国家影响力的上升,见Mathew J.Burrows and Jennifer Harris,“Revisiting the Future:Geopolitical Effects of the Financial Crisis,”Washington Quarterly 32,no.2(April 2009),27—38。
5.Martin Jacques,When China Rules the World:The End of the Western World and the Birth of a New Global Order(New York:Penguin,2009).关于世界政治中意识形态竞争的增强,见Steven Weber and Bruce W.Jentleson,The End of Arrogance:America in the Global Competition of Idea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
6.本书不会就有关美国大战略的国内缘起问题提出一种总体理论。这一观点是从政府在所认知的利益、机遇、动力和限制性因素的背景下对国际秩序的安排所作出的不同选择这一角度形成的。这些相竞争的理论、意识形态和愿景的影响力是由它们对上述利益、机遇、动力和限制性因素的针对性所决定的。国家的政治身份和传统以及关于政治正当性的考量是决策环境的各个方面。关于这些逻辑的互补性的讨论,见Elinor Ostrom,“Rational Choice Theory and Institutional Analysis:Toward Complementarity,”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85,no.1(March 1991),237—243;Martha Finnemore and Kathryn Sikkink,“International Norm Dynamics and Political Chang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2,no.4(Autumn 1998),887—917;Thomas Risse,“Constructivism and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Toward Conversations across Paradigms,”in Helen Milner and Ira Katznelson,eds.,Political Science:The State of the Discipline(New York:Norton,2002),597—623。
7.F.H.Hinsley,“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Modern International System,”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January 1982),4.
8.关于大战之后的秩序构建的政治和理念,见G.John Ikenberry,After Victory:Institutions,Strategic Restraint,and the Rebuilding of Order after Major War(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1);Kalevi J.Holsti,Peace and War:Armed Conflict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s,1648—1989(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Andreas Osiander,The States System of Europe,1640—1990:Peacemaking and the Conditions of International Stability(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Jeff Legro,Rethinking the World:Great Power Strategie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7)。
9.关于战后安排作为秩序构建的“制宪”时刻,见Ikenberry,“Constitutional Politic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4,no.2(June 1998),147—177;Daniel Philpott,Revolutions in Sovereignty:How Ideas Shaped Moder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1)。此外,国际法学者探讨了1945年后国际权利、法律和制度体系的类似宪法的特征,见Jeffrey L.Dunoff and Joel P.Trachtman,eds.,Ruling the World? Constitutionalism,International Law,and Global Governanc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
10.在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的经典研究中,他对世界秩序和国际秩序作出区分。世界秩序是由所有族群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总体所构成的,而国际秩序则是由各国之间的规则和确定的预期所构成的,见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A Study of Order in World Politics(London:Macmillan,1977)。关于这些观念的延伸和进一步探讨,见Barry Buzan,From International to World Society:English School Theory and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Globaliza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Andrew Hurrell,On Global Order:Power,Values,and the Constitut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11.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际秩序包括各国之间关于它们如何进行互动的共享的、稳定的预期,或如贾尼丝·麦特恩(Janice Mattern)所言,它是一种“特定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使国家就其相互间的预期和行为产生共享的认识并巩固之”。Mattern,Ordering International Politics:Identity,Crisis,and Representational Force(New York:Routledge,2005),30。
12.在之后的几章中,我将提及这里所涉及的国际秩序的各种方式,对它们进行定性和比较。关于地区和全球秩序体系,见Barry Buzan and Ole Waever,Regions and Power:The Structure of International Security(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eter Katzenstein,A World of Regions:Asia and Europe in the American Imperium(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5)。关于国际秩序制度化的不同变体,见Stephen Krasner,ed.,International Regime(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2)。关于等级结构的不同变体,见David Lake,Hier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9)。关于极性(polarity)和权力分配的不同变体,见Edward D.Mansfield,“Concentration,Polarity,and the Distribution of Power,”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37,no.1(March 1993),105—128;Barry Buzan,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reat Powers(London:Polity,2004),chap.3。
13.Ikenberry,After Victory,chap.2.
14.关于均势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有丰富的论述。如需一种概述,见Richard Little,The Balance of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etaphors,Myths and Model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Stuart J.Kaufman,Richard Little,and William C.Wohlforth,eds.,The Balance of Power in World History(New York:Palgrave,2007);Jonathan Haslam,No Virtue Like Necessity:Realist Though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ince Machiavelli(New Haven,CT:Yale University Press,2002),chap.2;Daniel H.Nexon,“The Balance of Power in the Balance,”World Politics 61,no.2(April 2009),330—359。
15.Jane Burbank and Frederick Cooper,Empires in World History:Power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0),chap.1.
16.在描述自由主义的支配地位时,丹尼尔·杜德尼(Daniel Deudney)写道:“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期内,共和都是局限于小的城邦国家,这些国家面对征服和内部篡权是不安和脆弱的,但是在过去两个世纪里,这些国家通过联邦制的联合已扩展至大陆规模,并从20世纪的暴力大冲突中成功摆脱出来。”Deudney,Bounding Power:Republican Security Theory from the Polis to the Global Village(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7),2。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认为现代自由主义西方世界的崛起受到18世纪晚期开始的两场相联系的革命(工业革命和民主革命)的推动,“总之,结果便是,把西方生活方式的力量和财富提升至其他文明所熟悉的那些生活方式之上,从而使抗拒西方的侵蚀变得不再可能”。William H.McNeill,A World Histor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7),411.
17.重要的是,不要去夸大19世纪英国的自由国际主义。英国对国际秩序的取向既是自由主义的,也是非自由主义的。在支持全球自由贸易方面它是自由主义的,即便是这一承诺也是和帝国特惠同时存在的。英帝国占据了几乎半个世界,从根本上来说是非自由主义的,它是由殖民地和其他附属地组成的,而这些殖民地和附属地没有一个是民主国家或是以自由主义方式运作。如加里·贝斯(Gary Bass)所言:“在英国不断增强的自由主义和英帝国的粗暴集权主义之间存在一种巨大的断层。”然而,在他关于英国和欧洲19世纪的人道主义干预的研究中,贝斯的确发现了英国在希腊、叙利亚和保加利亚这类麻烦地区展开阻止屠杀的军事行动背后的自由主义冲动。Bass,Freedom's Battle:The Origins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New York:Random House,2008),343—344。
18.关于英美自由国际主义的兴起和扩展的探讨,见Mark R.Brawley,Liberal Leadership:Great Powers and Their Challengers in Peace and War(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3);Tony Smith,America's Mission: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Worldwide Struggle for Democrac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Michael Mandelbaum,The Ideas that Conquered the World:Peace,Democracy,and Free Market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New York:Public Affairs,2002);Walter Russell Mead,God and Gold:Britain,America,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New York:Knopf,2007);David Ekbladh,The Great American Mission:Moderniz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n American World Order(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0)。
19.对这种突出了西方自由主义胜利的不确定特征的“大搏斗”的描述,见Azar Gat,Victorious and Vulnerable:Why Democracy Won in the 20th Century and How It Is Still Imperiled(New York:Rowman & Littlefield,2010)。
20.关于各种(包括非自由主义的)国际秩序类型的概述,见Greg Fry and Jocinta O'Hagan,eds.,Contending Images of World Politics(New York:St.Martin's/Macmillan,2000)。
21.Thomas Knock,To End All Wars:Woodrow Wilson and the Quest for a New World Order(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Lloyd E.Ambrosius,Wilsonianism:Woodrow Wilson and His Legacy i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New York:Palgrave,2002);John Milton Cooper,Jr.,Breaking the Heart of the World:Woodrow Wilson and the Fight for the League of Nation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
22.对自由主义秩序的这些各种维度的探讨,见G.John Ikenberry,“Liberal Internationalism 3.0:America and the Dilemmas of Liberal World Order,”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7,no.1(March 2009),71—87。
23.关于从国家社会角度看国际秩序,见Hedley 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关于对该观念的详细讨论,见本书第二章。
24.关于冷战安排所体现的大国克制和协调原则的讨论,见Daniel Deudney and G.John Ikenberry,“The Unraveling of the Cold War Settlement,”Survival(December/January 2009—2010)。
25.Charles Maier,Among Empires:American Ascendancy and Its Predecessor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
26.对这些不同时期的帝国辩论的概述,见Michael Cox,“Empire in Denial? Debating U.S.Power,”Security Dialogue 35,no.2(2004),228—236;Cox,“The Empire's Back in Town—Or America's Imperial Temptation—Again,”Millennium 32,no.1(2003),1—27。
27.Harold Laski.,quoted in Niall Ferguson,Colossus: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American Empire(New York:Penguin,2004),68.
28.William Appleman Williams,especially The Tragedy of American Diplomacy(New York:Norton,1959).
29.Richard Barnet,Intervention and Revolution:America's Confrontation with Insurgent Movements Around the World(New York:World Publishing,1968),25.
30.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特意提到了这一被广泛接受的观点并称:“作为美国目前正行使的全球权力的先例,大英帝国是最经常被提及的。从两个意义上讲,美国是英帝国的继承人:殖民地时代的产物以及当今的继任者。”Ferguson,Empire:The Rise and Demise of the British World Order and the Lessons for Global Power(New York:Basic Books,2002),xii。关于美国作为全球帝国这个问题的书籍和文章的概述,见G.John Ikenberry,“The Illusions of Empire,”Foreign Affairs 82,no.2(March/April 2004),144—154;Alexander J.Motyl,“Is Empire Everything? Is Everything Empire?”Comparative Politics 39(2006),229—249;Charles S.Maier,“Empire Without End:Imperial Achievements and Ideolo- gies,”Foreign Affairs 89,no.4(July/August 2010),153—159。
31.为把握美国战后政治型态自由主义和帝国主义特征相混合的独特之处,学者们使用“受邀请的帝国”“具有共识基础的霸权”“赢得了同意的帝国”和“受信任的帝国”这类概念,见Geir Lundstadt,The American“Empir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Charles S.Maier,“Alliance and Autonomy:European Identity and U.S.Foreign Policy Objectives in the Truman Years,”in Michael Lacey,ed.,The Truman Presidenc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John Lewis Gaddis,We Now Know:Rethinking Cold War Histor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Thomas F.Madden,Empires of Trust:How Rome Built—and America Is Building—a New World(London:Plume,2009)。
32.David Lake,Entangling Relations:American Foreign Policy in Its Century(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and Lake,“Anarchy,Hierarchy and the Varie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0,no.1(1996),1—35.
33.关于帝国的研究汗牛充栋。关于帝国逻辑的研究,见Michael Doyle,Empires(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4);Herfried Munkler,Empires:The Logic of World Domination from Ancient Rome to the United States(London:Polity,2007)。关于近年出版的帝国全史,见John Darwin,After Tamerlane:The Global History of Empire Since 1405(New York:Bloomsbury Press,2008);Jane Burbank and Frederick Cooper,Empires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in World History(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0)。
34.关于美国“帝权”(imperium)的地区变体的重要探讨,见Katzenstein,A World of Regions。他认为,欧洲和东亚作为地区的特性受到作为全球地缘政治存在的美国的影响。特别是,德国和日本作为美国权力和意图的支持者,它们的中间人角色以复杂而不同的方式塑造了欧洲和东亚这些地区的制度和政治组织。我的研究借鉴了卡赞斯坦的若干看法,包括欧洲和东亚的重要性以及美国权力在这些地区被扩展和制度化的不同方式,而这也给美国施加了限制。
35.本书的研究首要关注的是美国和其他大国所创立的国际秩序。它并没有全面阐明世界秩序的更宽泛特征,包括美国与较弱的、欠发达的和边缘国家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