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农业文明与议事传统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农业文明与议事传统

盎格鲁人(the Anglos)、撒克逊人(the Saxons)和朱特人(the Jutes)等从5世纪中叶起陆续进入不列颠,“入侵过程延续约一个半世纪”。(42)

盎格鲁–撒克逊人在不列颠建立国家,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古代日耳曼人的一支,(43)他们居住在北德意志(North Germany)和丹麦半岛(the Danish peninsula)南半部,(44)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有助于我们了解他们的情况。日耳曼人中已产生国王,“他们的国王是按照出身推举的”,(45)这表明已出现王族,国王必须出身王族,拥有王室血统,但是王位的继承并不是父子相继,而是要通过推选才能产生。带领士兵作战的将军,以勇力为标准进行选拔,他不是靠命令,而是通过以身作则统率士兵,靠作战勇敢、身先士卒来获得士兵的拥戴。比德(Bede)依据传闻,将移居不列颠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首领记载为亨吉斯特(Hengist)和霍沙(Horsa)两兄弟,他们的祖先可追溯到沃登(Woden)神,也就是说,他们出身王族,同时又成为军事首领。《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455年,亨吉斯特和霍沙同不列颠王沃蒂根作战,霍沙战死,“此后,亨吉斯特和他的儿子埃什继承王国”。(46)他们被认为是肯特人(the Kents)的祖先。477年,埃尔(Ælle)和他的3个儿子率领3条船来到不列颠,杀死许多不列颠人,829年记载“盎格鲁–撒克逊盟主”(Bretwalda)的条目下,将埃尔称为“南撒克逊人的国王”。(47)彻迪克(Cerdic)和他的儿子金里克(Cynric)也是在不列颠人的土地上,建立了西撒克逊人的王国。伊达(Ida)在547年继承王位,“诺森伯利亚王室就起源于他”。(48)如果我们将立国时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状况,同他们迁徙不列颠前的情况进行对比,我们发现,尽管此时期的国王依然必须出身王族,但是同时他们已经掌握了军事力量,成为军事首领,成为血统出身与军事领导权的统一体,不再是像他们部落时期那样,依据出身选举国王,依据勇力选举将军。而且王位之间已是父子相继,也不再是从王族中选举产生国王。血统出身与军事领导权的统一,王位在父子间相继,表明盎格鲁–撒克逊人已走出部落时代,步入国家阶段。(49)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诸小国中,部落时代的议事会和亲兵队被保留下来,议事会转化为贤人会议(witenagemot),贤人会议和亲兵(即塞恩,thegn)在各国的行政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国王们进行直接统治的重要部门是内府(househould)。阿尔弗雷德(Alfred)通过各种方式扩充内府,随着内府成员的增多,内府主要承担文档管理、财政管理和司法管理的职能。盎格鲁–撒克逊诸小国建立后曾出现一些行政区划,但与日后的郡并不完全相同。英格兰初步统一后,郡守(sheriff)崛起,郡是地方基本管理单位,存在郡法庭,郡之下有百户区、十户组(tithing),百户区也有法庭,“堡”(Burgh)体现城市的管理。

盎格鲁–撒克逊人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开垦重质土壤地区。克莱顿·罗伯茨等人认为,凯尔特人使用轻犁(a light plough),即在结实的犁柄上安装铁质犁尖或犁铧,由两头牛牵引,比较适合英格兰南部的轻质土壤。但是泰晤士河流域和英格兰中部地区为重质黏土,盎格鲁–撒克逊人使用罗马人改进的轻犁,即后来的重犁(a heavy plough),它配有切开表层土壤的犁刀、松动土壤的犁铧和翻转土壤的犁板,开垦重质土壤地区,因为比起重视饲养牲畜的凯尔特人或罗马人,他们更重视播种谷物,而泰晤士河流域和英格兰中部地区也正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最终的定居地。(50)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已经存在庄园(manor),只是尚不普遍,一些领主地产已划分为领主自营地和佃农份地,农民负担劳役。(51)早在1883年,F.西博姆(F.Seebohm)即认为:“乡间别墅乃是庄园的最早来源,而村庄则是拉丁族的产物而非条顿族的产物。”(52)然而随着维诺格拉多夫(P.Vinogradoff)和梅特兰(F.W.Maitland)等学者相关研究的发表,(53)目前学界基本已不认同这种观点,因为不列颠的罗马化程度较低,罗马不列颠时期的乡间别墅与中世纪时期的村庄和庄园之间有较大差异。(54)约翰·布莱尔(John Blair)也认为:很有可能,中世纪的公地制度(common-field systems)是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化发展而来,公地中还夹杂着分散的私有地,7世纪时英格兰并不存在庄园,10世纪时已出现完全为依附性质的佃农。(55)(https://www.daowen.com)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妇女的地位较高。阿萨·布里格斯认为,如同前罗马的不列颠时代,妇女在许多方面享有很高的特权,她们不能被逼婚,离婚较易,高阶层妇女可以拥有土地和其他财产,结婚时接受包括家具和房屋在内的礼物,可以订立遗嘱,甚至存在妇女剥夺其子继承权的事例。(56)克莱顿·罗伯茨等人也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从来没有像诺曼人那么轻视妇女。”(57)以“长者”爱德华(Edward the Elder, 899—924年在位)的姐姐“麦西亚贵妇”(Lady of the Mercians)埃塞尔弗莱德(Æthelflæd)为例,她在丈夫麦西亚(Mecia)国王埃塞尔雷德(Æthelred)于911年去世后,以麦西亚王后的身份继续行使统治权,亲自率军征伐,修筑了一系列战略地位重要的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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