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守主义的诞生
在两个世纪的历程中,保守主义在英国成为了一面旗帜,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将过去英国的种种传统继承了下来,而且直接推动托利党转化为保守党。保守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思潮,其影响远远超出了英国的国境之外,它关注的目标依然十分具体,那就是捍卫英国式的自由,以及英国的生活方式。这种英国式的自由和传统并非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它是具体的,因而也拥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英国社会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平等与人们对这种状况的默认。这是英国社会的一个特点,也是保守主义的一个弱点。甚至直到今天,英国社会财富、收入、工作条件、安全、住房、教育和生活机遇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在英国,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说带有民主的性质,关于个人财富的分配却不是这样,占总人口5%的人占有个人财富总额的半数以上,10%的人占有2/3,20%的人占有4/5。(110)这种巨大的财富差别,使社会的上等人与下等人的界限依然十分明显,并使得一切愿意维护既得利益的人们容易在保守主义的旗帜下集合起来,同样,也使得英国的保守主义产生了种种分歧。
事实上,英国的保守主义者,从柏克到迪斯雷利,以及其他的很多保守主义者,他们并没有拥护一种政治、社会和文化信念的具体计划,每个人都在不同的情况下强调应该扩大政府的权威,支持土地贵族和英国国教会,促进个人自由,逐渐进行社会改革,保持个人权利和帝国权力的平衡。(111)同时,他们希望社会的等级依然存在,并使所有的既得利益者不致感到烦心。
随着19世纪保守党的建立,英国政治界开始将柏克的政治理念转化为一些大体固定的政治观念。即重视政治权威,主张渐进的变化,要求在社会必须变化的时刻,也要尽可能保持民族的整体性。同时,英国的保守党还继承了英国式的父权制遗产,即相信社会的有产阶级和传统贵族,认为他们在享有特权时也对社会负有照顾穷人的责任,即由财富的占有者主动地让穷人分享自己的部分财产。(112)
二战后新保守主义的兴起使这种局面发生了变化。新保守主义最初的巨大影响来自英国的大学,不过参加讨论的学者对新保守主义的界定仍然十分模糊。人们通常将新自由主义、新右派以及撒切尔保守主义都划归新保守主义的范畴。对一些学者而言,新保守主义是建立在“经济与观念的个人主义与市场的基础上的”,而旧保守主义是建立在“传统与等级的政治哲学与观念基础上的”。(113)无论是新保守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他们的一个主要特点都是要与战后的“福利资本主义”划清界限,他们认为福利国家和新政腐蚀了英国的传统精神。对于新保守主义而言,他们要恢复的是19世纪索尔兹伯里而不是迪斯雷利的保守主义,他们在选择而不是在单纯地回归传统。此外,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反对社会主义。(114)在其他方面,新保守主义者并不统一。在经济上,它融合了弗里德曼与哈耶克等人的学说,货币主义成为其最显著的特征;在政治上,它显示了一种矛盾的状态,既痛恨政府的干预又鼓吹权威主义;而在哲学等方面,它接受的主要是奥克肖特等人的观点。
缺乏一种严密的保守主义理论意味着“新保守主义”不过是以保守主义知识分子为主体重新界定政治目标的活动。目前的新保守主义已经不是仅仅要寻找一些观念来替代旧的保守主义,而是要与旧保守主义的一种传统的观念分手:政治的好与坏都是与英国的特殊历史背景有关的。这是英国从柏克到迪斯雷利等人都一再强调的保守主义的最重要的特征。柏克认为:“在英国……我们仍然从内心深处感到,我们珍爱和培养着那些与生俱来的情感,这些情感是我们职责的最可靠的卫士和最主动的监督者,也是所有的自由和主要道德的真正的支持者。”(115)
但现在大多数英国的保守主义理论家开始认为好的政治社会与英国历史无关。因为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很难真正被人理解的,它实际上只是知识分子的一种想象,历史是可以用来迎合政治家和知识分子的,它似乎表示它可以让人区分出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但实际上人们根本不可能完全地理解历史。正如奥克肖特所说:“目的论的历史在原则上是互相矛盾的,当它在什么地方试图解释某些问题时,通常是一种自我的安慰。”(116)在这种基础上,英国的学者们对保守主义的历史作出了新的解释。
首先是它重新界定保守主义关于宪政主义的解释,即它并不强调界定政治权力的领地范围。旧保守主义宣称,中央政权和民间社会、地方政府和公共组织任务范畴的划分,是使英国的习惯和社会实践能保持繁荣的因素,并同时给精英提供了自治的空间。在整个19世纪,保守主义鼓吹“亲密无间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土地贵族和英国国教会统治着乡村。这种英国式的教区宪政,如同迪斯雷利所说,“教士和绅士,保留着古代遗风的一流人们反对贪婪的议会的斗争”,代表着权利和多元化的特权。(117)反过来,政府也使得分散的贵族能够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正如柯勒律治所说,政府使各种各样的力量和集团之间保持了平衡,又使其互相依赖,从而组成了一个道德上的有机体。
“亲密无间的社会”的实质是将劳动阶层排除在政治决策之外,贵族和绅士在乡村决定一切,而国王和议会则在城市中执掌权力。所以,保守主义是一种精英统治的信念。曼恩就明确指出,民主的扩大会使得重大的国家决策无法进行,因为民众考虑的只是各种实际的利益,议员只是想着如何获取选票,并不想真正关心政治,议会的权力就会逐渐向内阁转移,当议会在辩论问题时,内阁只是想着如何保卫政府的立场,并不真正想解决问题。这样,真正的政治就开始消失了。他和其他一些保守主义的理论家都鼓吹保留“高级政治”,这种高级政治关注的是一些关于帝国的战略决策如欧洲大陆的权力平衡、货币、财产等真正的政治问题,这些政治问题应该继续从公共的政治讨论的领域分开。曼恩认为,在民主化的过程中,这种决策的变化隐藏得越深,实际的政治决策越有效能。(118)
为了维持这种高级政治,维多利亚晚期的保守主义者认识到了在中央政府和社会之间,替代逐渐衰亡的土地贵族和英国国教会势力的中间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这些组织包括地方政府、地方的教育机构、各种党派团体等等。保守主义者希望将这些组织限制在“低级政治”的范畴内,即去解决社会服务、执行法律、进行初等教育、解决民事纠纷等具体的实际问题,即低级政治的问题,同时又保证他们继续处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
新保守主义理论继续坚持在中央政府和其他的政治和民事机构的工作之间划分出明确的界限。但他们更注重分权的理论,尤其是对中央政府权力的界定,以保证个人自由不被侵犯。奥克肖特和哈耶克在70年代发表的一系列文章,都认为政府权力的过度膨胀破坏了政府与社会的适当的关系,而他们新的理论分析都集中在政府怎样才能重建政治权威,重建一些中介的社会组织以及对个人自由的保护。(https://www.daowen.com)
哈耶克认为,个人自由,而不是民主或计划,才是政府与社会之间最关键的屏障。实际上,一个能够保卫个人自由的市民社会能够在各个方面保持自治,而民主与计划经济的奇怪结合,不是防止,而是加速政府对社会的干预。所以,他认为德国式的悲剧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重演。而最基本的问题是知识方面的,虽然消极自由限制了国家的权力,并使得民间社会和私有财产能够发展,但它只能是一种渐进的、平淡的进步,对于大多数知识分子来说这种进步的方式缺乏吸引力,当他们目睹了飞速的科技革命和进步后,也希望在政治方面发生相应的激烈变化。这种导向使得在法律方面出现了一种新的危险的趋势。在消极自由主导下的法律是以公共法为主的,其宗旨是在一个社会里确立某种框架,个人可以在其中行动和选择。而现在立法的原则已经发生了改变,法律已经成为政府要达到某一目标的手段。简言之,所谓法律仅仅是某个权威机构要它成为法律而已。(119)
哈耶克认为英国目前的两党中没有一个能够阻止这种从消极自由和公共法的后退。工党认为政府应该制定一系列法律,去干预社会和经济的生活,并有责任关注公民是否有效地利用了这些法律去充分发挥他的潜力。而这种权力实际上已经干涉了个人的自由和私有财产的权利。保守党也不愿放弃政府的仲裁的权力,而宁愿享受使用政府权力的乐趣。
奥克肖特主要从哲学的角度来批评所谓的中间道路。他认为,哲学就是对我们日常生活中与现实达成妥协的那些观念的理解。“哲学一般来说不是要参与某个特定科学领域的发现或历史的进化,宗教哲学不是要创造一种新的宗教,也不是要教授一种古老的哲学,而仅仅是要理解宗教的意识;美学也不是要创造一种精美的艺术,而只是对它所发现的美好事物进行理论上的归纳与分析;政治哲学不是要与政权玩弄某种计谋,而仅仅是理解它的行为;伦理也不是要创造一种世界道德,而仅仅是把当前世界的道德潮流进行理论上的归类。”(120)一些学者认为,现代保守主义一个基本的哲学特征就是用相对自由的观点去看待经济,并用托利精英的高姿态去应付社会问题。(121)
奥克肖特的学说主要集中在解释为什么科学、历史的前提与生产、教育、政治等实践活动不同,以及为什么把这些不同的经验模式凑合在一起会摧毁道德、自由和秩序。他认为人类的行动都是建立在模式上的,这些模式不是建立在某种外在的资源上,而是建立在行为本身的基础上,比如习惯、传统等。这些模式建立了一种关于行为正确与否的基础,不是由于它们与某种客观的现状有关,而是由于它们是与人类行为有关的资源。“它们不是一种赞成或反对的表达方式,也不是怎样行动的知识,它们是一种内聚力,它们是我们关于怎样行动的知识的根基。我们不是先决定某种行为是对或是错,然后再从我们的制度上表示出来;在这种角度上我们可以这样说,我们关于怎样行动的知识是一种制度。”(122)所以一种特别的行为在开始时并不是一种特别的行为,而是与传统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并非科学家的人根本不可能构想出一个“科学的问题”,他能够构想的只能是那种立刻就可以断定不是科学问题的问题,因为他知道他不可能以“科学的方式”去思考和解决“科学的问题”。而当政府试图把这些行为模式都导向理性化的政治目标时,这些模式就丧失了它们自身的内聚力和追求私人的具体目标的能力,而社会也就丧失了它的和谐和连续性,以及它解决随之而来的问题和危机的能力……柏克所说的现在和过去的联系由此中断了。(123)
奥克肖特认为,这种把各种不同的经验模式凑合在一起的政治同样也混淆了高级政治和低级政治,摧毁了中央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机构之间的任务分工。在过去,中央政府总是与生产、教育以及一些其他的社会自治的行动保持一定的距离,以让社会的各种经验模式可以自由地发展它的长处;而现在政府却在经济、教育医疗等方面追求自己的目标,这不仅削弱了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而且使得政府会使用自己的政治权威来实现这些目标。但这样包揽一切的政府终究会失败的,因为其结果是任何一件小事没有做好都会使人们埋怨国家与政府,最终使中央政府、各种民间机构以及一些其他的中介组织都丧失自己的权威。与哈耶克不同的是,他不认为政府权力的扩张会导致极权主义,他担心的是这种状况会在后现代社会导致野蛮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一种没有任何权威的政治秩序,一个没有内聚力的社会会为对真理的解释永远争吵不休,使社会分裂成为若干碎片。所以,奥克肖特认为,知识分子应该有一种可以从知识的角度捍卫的道德意识形态,而不是一种习惯的道德行为。而这种道德的本土性可以使它成为一个民族的基本精神源泉,因为道德是很难超越国境的——世界上并没有一个普遍的道德水准。他的主张是英国重新回到宪政主义时代,也就是国家只应涉及高级政治,而让其他的社会机构和团体去管理低级的具体的社会事务。政府只有在这些社会的组织机构威胁到政府的生存时才应该插手低级政治。这些事情包括对各种社会团体冲突的仲裁,以及制定一些社会行为的普遍准则。政府这样高高在上的统治,反而会增加它的威信。也使我们自己增加了对政府的正确认识,不至于增加对政府的不切实际的危险的期待。(124)
尽管奥克肖特鼓吹增加社会生活的多元化以及宪政主义以便重建高级政治和低级政治的界限,但他也承认,他并没有寻找到一个合适的方式在一个已经丧失了独立民间社会活动的社会里建立起合适的政治秩序,宪章主义者已经消失。他认为,要想恢复过去保守主义的那种理想的社会秩序,并不能仅仅依靠政治纲领的有效性,还取决于有多少过去的民间实践传统仍然保留在社会中。
70年代哈耶克也部分改变了他原来分析英国政治困境的方法。理性主义在政治领域已不再能仅仅被半科学的针对组织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计划所证明,因为它无法解释那些拒绝接受任何规则和决定的人类政治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哈耶克也不再强调市场社会的那些遭到很多知识分子攻击的平凡特征,而宣称不受限制的民主——政治权威集中于代表机构,无范围限制的立法机构——这才是对自由的最大威胁。无限制的民主并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来自那些从政府寻求特权的社会组织。这些小的政治压力集团使自由民主倒退回人类以小集团追求各自利益的自然状态。西方文明是建立在以普遍法则为基础的政治社会上的——通常禁止个人去做仅仅是他的本能要去做的事,并不要求一系列共同的奋斗目标,而现在这一基础却被集团之间的竞争给破坏了。因此,现在社会的主要斗争的焦点集中于两种联系的方式之中:一些个别实体的特殊原则和那些普遍的规则。对立法的威胁,已不再来自政治领导人或是知识分子,而是来自民主政府立法机构对各种政治压力集团所作出的立法上的反应。实际上,哈耶克担心的不仅仅是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还包括英国工会过分膨胀的权力,担心这些社会组织机构对所有社会普遍准则的摧毁。“这种立法的腐败已不再是政治家的错误,假如他们想保有他们现在的位置他们就不得不这样做。这已成为任何一种多数人支持权威机构采取某种特殊措施去安抚特殊不满的制度的内在特征。”(125)
哈耶克认为应该创造一个特殊的政治结构来保持普遍的社会联系,但他反对奥克肖特建立一个无限制的中央立法机构的观点,他建议的是一个能够互相制约的政府机构。由选举产生的政府的唯一职能只能是管理政府的资源——公共法,而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的唯一职能只能是确认公共法不被私法所取代。宪法法院的职能则是调解上述两个政治机构间的冲突。这样,就可以避免立法机构被政府用于实现一些纲领性的目标,而立法机构本身也必须受制于普遍的法律准则。同样,哈耶克也主张制定新的法律来限制和重组各种利益集团组织。他尤其关注法律允许工会关闭商店、抵制政府决定和实行罢工的警戒等行为。
他们两人都认为应该限制各种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并创造一种不追求具体目标的社会联系,这使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立脚点。但两人对政府在这一新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略有分歧,奥克肖特认为立法机构的权威不应受到限制,而哈耶克则认为三个权力机构仍然需要相互制约,没有任何机构能超越于普遍的法律准则之上。这些观点都给英国的保守主义者在界定新立宪主义的过程中提供了争论的余地。总的趋势是,新保守主义者十分强调市场的作用,希望以各种方式调动市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