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合规制度政策选介
(一)2006年,中国发布首个针对合规管理的文件——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管理指引》
该指引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强有力的合规文化。
二是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三是建立有利于合规风险管理的三项基本制度,即合规绩效考核制度、合规问责制度和诚信举报制度。
该指引的“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一致”。这里所说的“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和职业操守。
该指引的“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二)2006年,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三)2008年,中国全国工商联发布《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引》
该指引旨在增强民营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的了解与认识,为民营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的工具、方法,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四)2010年4月26日,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五)201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
该指南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全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的法律风险管理活动。(https://www.daowen.com)
该指南对“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是“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把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六类:法律环境产生的风险、违规行为产生的风险、违约行为产生的风险、侵权行为产生的风险、不当行为产生的风险、怠于行使权利产生的风险。并提出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程序为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应对、监督和检查等四个过程。
(六)201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
该办法是我国首次在证券和期货监管领域试行行政执法和解制度。所谓行政和解,是指中国证监会在对行政相对人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调查过程中,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法行为、消除涉嫌违法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行政和解金补偿投资者损失等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的行为。
(七)2017年12月,中国出台《合规管理体系指南》(GB/T 35770-2017)
该指南根据国际标准组织《合规管理体系指南》(ISO 19600:2014)的内容制定。该指南“引言”指出:“合规是组织持续发展的基石……合规意味着组织遵守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也遵守了相关标准、合同、有效治理原则或道德准则。若不合规,组织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
(八)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该指引是中国首部具有强制性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引文件,将合规的“规”定义为“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为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合规管理职责、重点、合规管理运行、合规管理保障等。
(九)2018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
该指引是中国首部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文件,要求我国企业开展境外经营,要全面了解关于劳工权利保护、环境保护、数据和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腐败、反贿赂、反垄断、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贸易管制、财务税收等方面的规定,在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日常经营这四类应当结合经营所在地实际情况界定其合规边界,并梳理出相关的法律规范。
(十)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该纲要提出“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十一)中宣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该规划提出“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