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驻津总领事为缴纳地租事致直隶交涉使函1912年10月29日

24.英国驻津总领事为缴纳地租事致直隶交涉使函1912年10月29日

敬启者:前准来函为本界地租事请提前收取,仍派王委员学海往取。等因。本署现将旧租界永租地亩应完年租计大钱六百十七吊九百八十五文,按一吊核作洋元,共银洋六百十七元九毛八分,均已收齐,用特自备印收三纸,先行函送,合请贵使司查照盖印,即令王委员随函持还本署,以凭给领租款为荷。此颂升祺。

驻津署理英总领事官韦礼敦敬启(https://www.daowen.com)

(J0011-1-000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