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外交部特派直隶交涉公署为花旗
银行转租英人海明斯地亩定期查勘饬该银行指领事致美国驻津总领事函1927年12月19日
敬启者:接准函开,花旗银行转租英人海明斯(即英译黑鸣司)坐落英界咪哆士路第五段第一 七号第一四八二号联契,计地一亩九分二厘七毫,附送契图请发花旗银行新契,等因;并准英领函同前情,附送该号旧联契注销,等因前来。兹定于本月二十二日下午二钟派本署会丈处委员王祖善、于兆麟前往查勘,除函英领饬英工部局派员会勘,并通知该英人指领外,相应函达贵总领事查照转饬该银行,届期到地指勘为荷。顺颂时祺。
(J0011-1-00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