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为各国租界内华人所有不动产税契制度交涉事呈市长温世珍文1941年9月1...
为签请事。查天津市各国租界内华人所有不动产,其数额当超过于外侨,每年卖买转移价额尤巨,乃除英租界新增、推广两界外,华人不动产遇有买卖转移,仅在该管租界当局办理过户手续,并不向中国官厅税契。同一租界,英国与各国办法两歧,即英租界内老租界与新、推两界亦复不同。上年事变后,英领事引为口实,几欲将新、推两界税契办法推翻,迭经交涉后,始恢复旧制。现在我国新政权巩固,旧日租界各自为政之陋习渐趋扫除,举凡行政税政,莫不逐一向租界方面推进,以重主权。上述各租界华人所有不动产税契制度,亦有亟行交涉推进各租界之必要。谨具交涉要点如下:
一、民国十九年,前天津市土地局曾将办理各租界税契规则印本送由美总领事转送驻津各国领事署有案。是项规则明定各租界,本非专对英国新、推两租界适用,各国领事既无反驳,按照外交惯例,即属默认。此次我国提出推行各租界交涉,根据是项规则,理由极为正当。
二、不动产转移税契登记,原为保障人民产权,华人在各租界置买房产,应享受保障之权利,亦应尽纳税之义务,租界土地因条约关系为各国所租借其主权,仍属于我国亟应纠正已往畸形之制度,一律施行税契登记,俾华人产权得有保障,外侨租地亦有所稽考。
三、预拟交涉大纲如下:
(一)照英国新、推两租界现行税契办法办理以期一律;
(二)在确定推行以前未税之契从宽不溯既往;
(三)就各租界现在办理情形分别协订细目;
(四)各租界中分头进行交涉逐渐推行;
(五)老西开一带本系警区,应照警区规则办理,不得以租界论;(https://www.daowen.com)
(六)英国老租界应照新、推两界办法,一律施行税契规则,以昭画一;
(七)未尽事宜随时计划补充。
以上所陈各节是否可行,伏候钧裁。如蒙俯采,拟请钧座派员先行切实交涉,以保主权而裕税收。理合签请鉴核施行。谨呈市长温。
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局长李鹏图
九月十八日
市长批:所陈极有见地,良堪嘉许,着会同外事室、邓专员妥切交涉。
九月十九日
(J0055-1-004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