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天津市政府为请公布本市辖区包括收回英、法、义、日各租界原址事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文(丙秘字第23号)1946年2月1日
案奉钧院平陆字第二六一四七号训令,以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业经制定公布,应即施行。抄发原办法,令行遵照,等因。遵查本市英、法、义日各租界于日军投降后,业经本府随同收复地区径从敌伪手中逐一收回,合并本市原有地区一体管理在案。兹奉前因,依照原办法第八条规定,除公告周知外,理合具文呈请鉴核,转呈国民政府公布法令,明定本市辖区包括收回各该租界之原址,实为公便。谨呈行政院院长宋。
天津市市长张廷谔(https://www.daowen.com)
天津市副市长杜建时
(J0002-2-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