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为天津英、法、义、日租界归并天津市统一管理事训令天津市政府1946年3...

551.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为天津英、法、义、日租界归并天津市统一 管理事训令天津市政府1946年3月7日

奉国民政府训令开:据行政院呈,据天津市政府呈报,本市英、法、义、日各租界业经一并收回。等情。据此,应即将各该租界归并于天津市区统一管理。除分令外,合行令仰知照并转饬知照。等因。除分令外,合行令仰知照并转饬知照。此令。

(J0002-2-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