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天津市政府外事处为旧英法意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
委员会委员人选及经费来源事呈市长张廷谔文(丙外第367号)1946年4月9日
窃查天津旧英法意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交由本处筹备以来,业经拟定组织规程及支出概算书,呈由钧府提交第二十七次市政会议通过在案。查该会组织规程第三条载明:“本会委员五人至七人,由天津市长就地方士绅精谙法律并熟悉租界情形者,遴请行政院指派。”兹以本市士绅徐端甫、孙章甫、雍剑秋、陈亦侯、杨西园、陈贯一(前英工部秘书)、孙俊卿(前意租界董事)、张章翔(保险分会会长,熟悉法租界情形)、章元群(律师诚孚公司法律顾问)等九人,或熟悉租界情形,或精谙法律,遴为本会委员均无不合。惟其名额有限,去取之间,或另有适宜人选,仍请核夺办理。复查该会支出概算书,除开办费外,全年经常门一,八四三,七四〇元,临时门八,一三六,〇〇〇元,共计九,九七九,七四〇元。此项经费及开办费,陈会计长长兴前请呈由中央专案拨发。惟该会工作限期一年报竣,事繁期迫,如必中央拨款后再行成立,诚恐缓不济急,贻误事功,拟请一面向中央请款,一面由钧府垫支,以便积极进行,克日完竣。不致本市清理租界迟于上海、汉口等市,而有延宕之感。以上两端,是否有当,理合签请签核示遵。谨呈市长张、副市长杜。
暂代外事处处长杨豹灵
四月九日
(J0002-2-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