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为函送租界官有资产调查表请转饬查填事呈天津...

584.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为函送租界官有资产调查表请转饬查填事呈天津市政府文1946年10月14日

案查贵市政府接收伪市府卷内记载,前英租界系三十二年由敌日占领后,交于伪天津特别行政区公署接收,旋该公署取消,又交于天津特别市公署接收特别行政区委员会接收,既而复将所接收之各项资产清册,发交伪财、工两局、兴亚第二区公所(此时将英租界改为兴亚二区)、兴亚二区、水道处、警察局查明报核。前法租界系法大使与伪组织于三十二年间履行交还程序。义租界系三十二年间,由敌伪双方接收,设置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特管区分局办理。查上开伪局处,均由我市属各局接收,其伪局处所接收之租界官有资产,当亦由市属各局一并接管。此项资产,均须由本会清理。兹制定调查表两份,请即转饬所属有关各局将所接管之租界官有资产,按式迅速填列,径送过会,以凭清理。除分函外,相应函请查照办理为荷。此致天津市政府。

附表式两份。

张廷谔

天津市前 租界官有不动产调查表(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天津市前 租界官有物资(不动产除外)调查表

图示

(J0002-2-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