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录1946年10月17日
2026年03月28日
588.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录1946年10月17日
时间:三十五年十月十七日下午四时。
地点:本会会议室。
主席人员:陈亦侯(徐世章代)、裘世廉、章元群、徐世章、季泽晋。
列席人员:阎子亨(韩祖培代)、李金洲(史干卿代)、吴惠和(李健代)、吉浩然、李汉元、王鸿猷、赵鉴唐。
主席:徐委员。(https://www.daowen.com)
纪录:孙象乾。
一、报告事项
(1)报告第十一次会议记录,通过。
(2)章委员报告第一次小组会议:(甲)甘博士对于前英工部局资产负债对照表详加说明并允续供参考资料。(乙)敌伪接收旧英工部局之款项及其他动产等所有损失应予调查,以便将来向日本索偿。又第二次小组会议:(丙)甘博士说明前具说帖关于耀华学校及英文学校事件。(丁)赵顾问请甘博士对英文学校希望我方应负义务等项开一详单以供参考。(戊)吴秘书声明甘博士十三号说帖所称耀华管理人员曾由伪组织及市政府委派一节与事实不符。甘博士允为更正。
议决:小组会议不作任何决定,只听取各方意见,陆续向大会报告,以凭研讨。
(3)主席报告:关于耀华学校事项,至为简单。该校全系私立性质,惟所用地亩系由工部局捐赠,房地契证由保管团保管,甘博士已允将来解决后将契证交由中国人所组织之保管团接管。该校董会将来即推举三人为保管团保管该项契证。俟甘博士建议书到会再行办理。
(4)报告来文:(甲)函调吉君浩然为本会组长一节,徐局长复函未允,已请吉君为专员。公余之暇,来会赞助。(乙)市府移来地政局呈法国电灯公司声请登记案。(丙)市府移来地政局呈义商立多利公司地产契证,请予登记。有无其他情节,请示遵案议决。乙项函工务局查复,丙项函警察局查复再夺。
(J0012-1-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