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为准予杨豹灵等四人免于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

622.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为准予杨豹灵等四人免于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 委员会委员职事指令天津市政府(从人3762号)1947年2月6日

三十六年元月七日曾人字第四六号呈,为本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改组另推委员,其原任委员杨豹灵等四员应予解职由。呈悉。应准免职。此令。

附发院令四件。

院长宋子文

(J0002-2-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