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层面
参与问卷调查的1062名辅导员中,来自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广东、浙江)的辅导员占35.5%;来自中部地区(湖南、河南、河北)的辅导员占48.87%;来自西部地区(内蒙古、甘肃)的辅导员占15.63%。表5-2(1)显示,74.39%的辅导员承担教学工作,58.57%的辅导员拥有正式编制,35.88%的辅导员属于学校聘用。33.62%的辅导员职称为讲师,32.39%的为助教。88.23%的辅导员没有职级,34.56%的辅导员担任学工办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等职。
表5-2(1) 组织层面控制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5-2(2)显示,50.94%的辅导员工作时间为3年以下,10年以上辅导员为16.67%。68.93%的辅导员所带学生数少于300人,所带学生300—400人的辅导员占13.84%,所带学生400人以上的辅导员占17.23%。29.57%的辅导员收入低于5万,10—15万的辅导员占12.15%,15—20万的辅导员占5.18%,20万以上辅导员仅占3.77%。43.59%的辅导员没有自己的住房,只有31.64%的辅导员选择今后继续做辅导员。对收入非常不满意的辅导员占10.08%,对收入不满意的辅导员占27.97%,认为收入一般的辅导员占41.34%,仅有20.62%的辅导员对收入满意。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收入满意度问题,在访谈中,许多辅导员和中层管理干部都表示,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收入水平(有编制的辅导员)与其他类别的行政人员差距并不大,但是由于辅导员工作责任繁重,其待遇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与该群体的付出相对应。例如,一位受访者就认为:“首先要解决辅导员的待遇问题,当前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新入职尤其是聘任制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较低,薪酬待遇缺乏竞争力,难以吸引或稳固人才队伍。从‘仰望’的角度,辅导员职称晋升的标准可以与工作内容结合得更加紧密,这样可以解决‘行政工作要用科研量化’的难题。”(访谈对象:某班主任LX)(https://www.daowen.com)
表5-2(2) 组织层面控制变量描述性统计

续表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