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亚当的顶骨
在前四讲当中,我一直在建立一种文学理论。现在,我准备用实践来检验这个理论了。如果它有任何可取之处,那么它就可以在如何教授文学,尤其是如何向孩子们教授文学上为我们提供一些指导。它应当告诉我们要从哪些基本的、基础的观念开始,以及以此为基础,今后可以做出怎样的更为深入的研究。很明显,文学教育需要更多这样的理论,并且,同科学和数学相比,这种理论的缺乏损害了文学。
我在前四讲中发展出的总体原则是,在文明史中,文学出现在神话之后。神话是想象的简单初级的工作,将人的世界与非人的世界区分开,它最典型的成果就是一个关于一位神祇的故事。后来,神话开始融入文学,这时神话就成为讲述故事的一个结构性原则。我已经试图解释过神话故事是如何聚合在一起形成神话,以及这一神话怎样产生一种总体架构,即对我们曾经拥有并可能再度拥有的失落的认同感的体察。
基督教的《圣经》给出了这种神话故事的最完整的形式,因而《圣经》构成了文学教育的底层基础。我们应当在很早的时候就完备详尽地教授《圣经》,以便使它完全扎根在心灵深处,而后续所学的东西可以在此之上得到发展。我知道,这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论断,并且可能受到各种形式的误解,所以请大家不要忘记,我是以一位文学批评者的身份在谈论文学教育。将《圣经》当作文学来教授,还有其他次要的原因:人们无穷无尽地引用《圣经》或用典,英王詹姆斯译本[1]的节奏和文句嵌入了我们的心智及思维方式,《圣经》中充满了我们所知的最伟大、最知名的故事,等等。《圣经》也有道德和宗教上的重要性,这是另外的原因。不过,在目前我谈论的语境下,最重要的是《圣经》的整体形式和结构:它是一个由创世起、以末日审判为终的连续叙事,在亚当和以色列这两个象征性的姓名下考察了人类在此之间的全部历史。换言之,圣经的神话故事应当是文学训练的基础,它对人类境况进行了如此广阔全面的想象性的考察,任何其他事物都会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同样,不要忘记,对我而言,“神话故事”一词,就像“寓言”和“虚构作品”一样,都是文学批评当中的术语。在日常意义上,神话故事指不真实的事物,这在我看来是语言的贬值。更进一步,《圣经》可以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肯定也是一部文学作品:一部没有文学品质的书是不可能对文学产生影响的。然而,对我设定的目标而言,《圣经》只能由某些对文学结构相当了解的人在学校进行教授。
在我看来,在《圣经》训练之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古典神话,它给予我们类似的、更加松散的想象性架构。在此,学习古典神话同样有着各种各样的偶然的或次要的原因:所有现代西方语言的文学都充满了古典神话,以至于缺乏相关训练时人们很难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与《圣经》一样,学习古典神话最重要的原因是神话的形式。古典神话以远比《圣经》更为清晰的方式给予我们核心神话的主要情节,英雄神秘的诞生、胜利、婚姻、死亡、背叛以及最终的重生都伴随着太阳和四季的运转。赫拉克勒斯和他的十二份功绩,穿过迷宫的忒修斯,斩下美杜莎头颅的珀修斯:这些故事主题都应当尽早进入人们的心灵。圣经传说和古典传说之间的相似性不应当被视作偶然:恰恰相反,根本的一点在于展现出同样的文学模式如何出现在不同的文化和宗教之中。生活在莎士比亚或弥尔顿时代的诗人在小学就会接受这类训练。举例来说,在阅读《失乐园》(Paradise Lost)[2]时,我们不仅要明白同时了解《圣经》和古典神话的必要性,还需要了解这两种神话的相互关系,否则就无法深入阅读《失乐园》。一般而言,现代诗人不会接受此类教育:他们需要自学。在我看来,某些人所抱怨的现代诗人的费解之处可以追溯到早期文学教育的缺陷,既包括诗人的缺陷,也包括读者的缺陷。我这一讲的标题“亚当的顶骨”来自迪伦·托马斯(Dylan Thomas)的一系列十四行诗《黄昏时分面向祭坛》(“Altarwise by owllight”),讲述一位被托马斯称为“绅士”的人的故事,他同时是亚当和阿波罗,穿过天际,经历了出生、死亡与重生。这些十四行诗非常难读。我认为它们晦涩的原因之一在于,文学的核心神话形式在托马斯写作的某一阶段突然爆发了,这一神话爆发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致他很难将全部的象征和比喻都记录下来。他晚期的诗歌中尽管有些和这些诗一样难懂,但仍然要简单得多,因为在那时他已经消化了他的神话。
希腊人和罗马人就像《旧约》的作者们一样按顺序组织他们的神话,从创世、堕落和洪水的故事开始,逐渐进入历史故事,最后进入真正的历史。当它们进入历史,它们也就进入了更易辨识、发展更加完善的文学形式。古典神话产生了荷马和希腊戏剧家;《旧约》的古老传统发展为《诗篇》和《约伯记》。文学教育的下一步是理解伟大的文学形式的结构。有两种来自戏剧的形式构成我们所熟悉的一对组合,悲剧和喜剧。还有另一对组合,我应当将它们称为传奇和反讽。在传奇故事中,我们有一个简化的、理想化的世界,其中有勇敢的英雄、纯洁美丽的女主人公,以及十恶不赦的坏蛋。而所有形式的反讽,包括讽刺剧在内,都与这一简单的世界相对,强调人类生活的复杂性。在这四种形式当中,喜剧和传奇是初级的,人们可以向年纪最小的学生教授它们。当成年人为了放松而阅读时,他们几乎总是选择喜剧或者传奇。悲剧和反讽则更为困难,我认为,它们应当留到初中阶段。
传奇由学生们在神话中早已遇到的英雄历险故事发展而来,喜剧则源于英雄获胜或结婚的情节。养成退后一步、审视每部研究过的文学作品的总体结构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一位形成了这一习惯的学生就能看出,他正在学习的莎士比亚喜剧同前一天晚上在电视上看到的老掉牙的老电影具有相同的总体结构。在我上学的时候,我们必须阅读《洛娜·杜恩》(Lorna Doone),我边上一位女孩子总是趁老师不注意的时候从桌子里抽出一本爱情杂志,放在膝盖上读。显然,她认为这些故事比《洛娜·杜恩》带劲得多。也许它们确实更加带劲,但我愿意打赌它们讲的其实是同一类故事。辨认出结构的相似性本身并不会带来任何的比较价值,不会告诉人们为什么莎士比亚要比电视上的电影更好。在我看来,我们不应该急于对文学给出价值评判。告诉学生A比B更好,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好处,尤其是如果他恰好喜欢B的话。他必须自己感受到价值,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跟随自己的节奏。与此同时,他几乎可以按照任何顺序来阅读任何东西,就像他可以吃乱七八糟的食物,甚至会让他的长辈们去拿烘焙用的辅料小苏打一样。一个明智的老师或图书管理员很快就能学会如何指导一位青年人阅读,既为尚未养成的胃口留下空间,又不会使他过早地成为一个饕餮者或厌食者。
同样重要的是,任何有故事的东西,比如一个神话,都应当被纯粹当作一个故事来阅读或聆听。许多人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明白想象式写作和散漫式写作的区别。在极少数遇到诗歌或图片的时候,他们将它们当作多多少少被掩盖的信息碎片。他们的问题都基于这一假设。他想要说明什么?我应当从中得到什么?为什么没有人向我解释?为什么他不能够用一种我能明白的方式来写?听故事的艺术是对想象的一个基本训练。你不会以同作者辩论的方式开始:你接受他的前提,哪怕他告诉你牛跳上了月亮,并且,你只有在接受了他要说的全部内容之后才开始回应。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认为悬置判断是心智的基本运作方式之一,如果他是对的,那么学会这样做的益处就超出了文学领域。即便这样,你也是针对故事的整体结构做出回应,而不是针对你从中摘取并带走的某些信息、道德教训或者伟大思想。和这项训练同样重要的是让学生自己写作。不论他写得有多么少,或早或晚,他一定会遭遇这种体验,感到自己说了某些东西,它不能以其他方式解释,而只能通过自己说出这个东西时采用的特定方式来解释。这应当能使他对阅读中遇到的难解之处有更多的宽容,虽然尝试用不同的文学方式表达自身带来的益处通常远远超过宽容本身。
在这一讲里我需要涉及许多问题,所以我只能简单地提示英语学习的两种语境。如果希望学生的学习拥有一些意义,这两种语境都必须到位。首先是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的语境,其次是文学之外其他艺术的语境。自称为人文主义者的人,包括文学研究者在内,首先总是那些学习其他语言的人。英语使用者的文化遗产的根基并不是英语,而在拉丁语、希腊语和希伯来语之中。这一基础必须通过翻译来赋予青年学生,尽管任何有价值的作品的翻译都只是原作的小抄。如今,现代语言在教育中的地位比古典语言更高,人们总是说我们应当学习其他语言,这是一种痛苦的政治责任。的确有这个因素,但另一方面,我们所有同语言相关的心理过程都倾向于追随我们思考时使用的语言的结构,这也是一个事实。我们无法充分地运用我们的思维,除非意识到有多少我们认为自己在思考的东西是真正的思想,而又有多少只不过是熟悉的词语在它们自身熟悉的轨迹上的运动。几乎所有人都说了足够多的话,至少足够使人们流利使用自己的语言,到了这一步,就总是会有自动式流利(automatic fluency)的危险,拧开开关,让一大堆平庸的废话倾泻而出。到目前为止,遏制这一现象的最好方法是拥有关于其他语言的知识,至少废话在此需要适应一个不同的语法规范。我有一位朋友,他是某个委员会的主席,这个委员会需要上交一个复杂的报告,要能清晰准确地表达内容。他一遍遍地让委员会里一位说法语的加拿大人用法语把报告讲一遍,并以此为纲。这个例子说明了为什么人文主义者总是强调你并不是只用一种语言学习如何思考:你通过语言的冲突、通过从一种语言跳跃到另一种语言来学习更好地思考。
正如人们很容易将思考与语言的习惯性关联相混淆,人们也容易将思考与用语言思考相混淆。我甚至听到这样的说法,思想是内在的言谈,尽管我不知道你怎么能够将这一论述应用到贝多芬在构思《第九交响曲》时所做的事情上。不过,学习诸如绘画和音乐等其他艺术,除了它们自身的学科价值外,对文学训练也有很多价值。任何值得人们去做的事情都是一种建构,而想象则是自由的心智的建构性能力,用以进行纯粹的建构,即为自身而做的建构。建构的元素不一定是词语,也可以是数字、音调、颜色、砖块或大理石块。如果看不到想象力如何在其他元素上运作,人们就几乎不可能明白想象利用语言所做的事情。
随着学生长大,他会阅读更加复杂的文学,这通常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关切甚至只关切人类境况和冲突的文学。人类与自然世界的古老原始的联系仍然存在于背景之中,不过,比如说,在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小说里,这种联系已经处在背景的深处了。我们经常感到某些类型的文学有益于想象,比如童话故事:原因在于,它们保留了神话的原始视角。整体而言,与虚构性作品相比,现代诗歌也是如此。在这点上,文学的第三个语境出现了:文学与诸如历史、哲学、社会科学等其他由语言构建的学科的关系。
在任何一个教授得当的科目内,我们都从中心出发,向外扩展。从语言的应用,或者人们通常称为“有效交流”(effective communication)出发,由更具有记录性质的散文虚构作品进入文学,最终来到诗歌,这对我而言是一个无用的步骤。如果想要正确地教授文学,我们就必须从中心即诗歌开始,随后向外扩展到文学性散文,再向外扩展到商业、职业和日常生活的应用语言。诗歌是用语言表达自我的最为直接、简单的方式:最原始的民族都有自己的诗歌,但只有相当发达的文明才会产生好的散文。所以,不要将诗歌看作一种扭曲日常散文式表述的反常、反自然的方式:散文是远比诗歌更不自然的言谈方式。如果你听听小孩子们的言谈,以及其中歌谣和说唱的数量,你就会明白我在说什么了。有些语言保留了说出口的词语的声调,比如汉语:我不知道加拿大人是怎么学会你现在听到的这种单调的叫声的——可能是跟加拿大鹅学来的吧。(https://www.daowen.com)
诗歌首先能够给学生带来对物理运动的感觉。诗歌并非书中不规则的诗行,而是与舞蹈和歌曲非常接近的东西,走在街上的步子可以同它合拍。即便诗歌是自由韵体,这种说法仍然成立。荷马的波澜起伏同莎士比亚强健跳跃的韵律同出一源:这样写作的原因之一是人们需要对着不耐烦的观众吼出这些话。现代诗人努力尝试在咖啡馆甚至星期日的公园里说服人们,诗歌就像音乐会一样可以被表演和聆听。当然,诗歌的效果更为平静,但是即便在诗歌当中,也有许多同物理运动相关,比如我们从严格的格律中感受到的灵气,我们听到词语踏着规律的节奏一步步走来。我们可以从诗歌走向散文,如果一个人拥有扎实的文学教育,那么他对散文的第一个要求一定是韵律。我自己的老师佩勒姆·埃德加(Pelham Edgar)曾经跟我说,如果一个句子的韵律是正确的,那么它的意义就可以自我生成了。当然,我那时已经读大学了,我也承认对一个十岁孩子这样说有一定的风险。但是,这句话道出了一个真理。我们总是听说,一定要有可以表达的东西才能写作,但是,这反过来也意味着要拥有一定的潜在的言语力量。
在韵律之外,诗歌的意象和措辞也应当应用于英语的其他形态当中。诗歌偏好具象的、简明的词语,偏好明喻、暗喻及所有关联性的语言修辞,拥有将大量意义蕴含在简单的形式当中的能力,我们将这些形式称为神话并作为故事进行阅读,这些也都是很重要的。我们一直都在说,文学的学习围绕着一定的经典或范本,学生逐渐学会自己去阅读它们。某些文学作品成为经典有很多原因,绝大部分原因是纯粹的文学原因。但是,还有另一个原因: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也意味着一个位置,产生这一作品的国家的全部文化历史在此成为焦点。我提到过《鲁滨孙漂流记》:你从这本书中可以得到某种对大英帝国的远距离观照,大英帝国对它所及的任何地方都施以它的模式,抓获星期五,并且试图将他变成18世纪从未幻想过“回到自然”的新教教徒,这种人物很难单凭历史而存在。如果你阅读《安娜与暹罗王》(Anna and the King of Siam)或者看过《国王与我》(The King and I),你会想起维多利亚淑女在某个东方国家的故事,这个国家从未有过任何骑士或尊敬女性的传统。她希望被当作一位维多利亚淑女来对待,但是,与她的口头表达相比,她的整体仪态和气质最为明白地说明不存在其他做法的可能,最终暹罗王也接受了这点。当你在阅读或观看这个故事时,她的身后出现了一个更为强大的维多利亚淑女的身影:仙境中的爱丽丝(Alice in Wonderland)[3]想起她的家庭教师教过她的礼节,礼貌地开启谈话的话题,通过停顿来等待回答,即使同她说话的可能是一条素甲鱼或者一只毛毛虫,她也毫不为此所动,只有粗鲁无礼或者类似的违背得体标准的行为才会使她感到震惊。
文学作为历史的想象性钥匙这一方面在小说当中尤其明显,而在莎士比亚或弥尔顿的笔下则更为困难、不易把握。美国文学大多赶上了虚构性作品的时代,《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红字》《白鲸》《瓦尔登湖》《汤姆叔叔的小屋》这类作品反映了大量美国社会生活、历史、宗教和文化神话。我认为,像人们通常所做的那样由外而内地阅读这些作品是个错误,这种做法从历史、社会学和其他角度入手,将作品当作对这些事情的隐喻。作品本身就是一种文学形式,它由其他文学形式产生,并与它们相关联:所有其他东西都由此而来。想象的建构告诉我们那些无法从其他途径得知的关于人类生活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关注加拿大文学对加拿大人很重要,即使进口的作品风味更足。我常常想到林肯《葛底斯堡演说》(Gettysbury Address)中的一段话:“世界不会注意也不会长久地记住我们在此说了什么,但是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在此做了什么。”《葛底斯堡演说》是一首伟大的诗,从荷马时代起,诗人们就一直会说他们只是在跟随英雄的伟大功绩,重要的是功绩而不是他们对此所说的话。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林肯这么说是对的,也就是说,他这么说符合传统,而传统在文学当中非常重要。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没有人能够记住战役的名称和时间,除非它们唤起想象:也就是说,除非有一些文学原因使人们这么做。所有在时间中发生的事情都消逝在时间当中:正如我之前引用过的普鲁斯特所言,只有想象才能将人们看作“时间中的巨人”。
文学和历史的关系如此,文学和思想的关系也是如此。我在第一讲中提到,作为艺术的一种,文学关系到家园而不是人的生存环境:文学存在于一个简单的、以人为中心的世界,通过关联性语言来描述这一世界周围的自然,使其同人类的关切相联系。我们注意到,这一人类中心的视角同样存在于普通的言语当中:在普通的言语中我们都是拙劣的诗人。比如,我们如此习惯于将事情看作有高潮有低谷,以至于经常忘记它们只是比喻而已。宗教语言充满向上升的比喻,比如“提升你的心”,它也充满了传统上与天空的关联,以至于当赫鲁晓夫(Khrushchev)告诉我们他的宇航员在外太空没有找到任何上帝的踪迹时,他仍然认为自己确实澄清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讲求实际而不虔诚,我们更愿意去下降,向下走向事实(get“down”to the facts)[或走向基本事实(brass tacks),这个押韵的俚语表达同样的意思]。我们说到潜意识心智时,会设想它位于意识心智的下方,虽然就我所知,只不过是一个空间比喻使其如此。我们将论点面对面排列起来,就像足球队一样:一边是这个,另一边是那个。
所有这些都为人熟知,但人们很少认为它们同一个人的文学教育有着直接的联系。不过,它们使我可以试着对文学在教育中的地位给出一个初步的回答。我认为文学教育同历史、哲学、社会科学、法律和神学这些通过言语建立的学科的关系,就如数学同物理科学的关系一样。纯粹的数学家的工作方式是建立基本原理和假设,并观察它们产生的东西,诗人或小说家的所作所为与之非常相似。伟大的数学天才通常在人生早期就取得了他们的最大成就,大多数伟大的抒情诗人也是如此。纯数学会进入物理科学并且为之赋予形式,我认为,文学的神话和意象也进入一切我们通过言语构建的结构并赋予它们以形式。
在文学中,我们同时拥有理论和实践。实践指的是各种类型的作家创作的文学产品,从天才作家到粗制滥造者,从由于精神的深切苦痛而写作到为了获得乐趣而写作。文学理论就是我说的批评,它是将文学同社会及文学本身具有的不同语境联合起来的活动,其中有些语境正处于我们的考察当中。批评的重头部分是教育,囊括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院的各种层次。批评的小头部分是评论,或者将当代文学介绍给公众,而更小的但显然处于核心的部分是学术研究。这样看来,批评的重要性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间明显增加,原因很简单,人口中接受教育者的比例得到了提高。如果我们考虑任何过去的时段,就拿18世纪的英国来说吧,我们会想到作家、学者和艺术家,菲尔丁(Fielding)、约翰逊、荷加斯(Hogarth)、亚当·斯密(Adam Smith)及更多的人,还会想到那些受过教育、具有文化修养的受众,他们是这些人的作品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所有这些作家、艺术家和他们的全体受众加在一起,只占当时英国总人口的极小一部分,我猜测,这一比重会少到如果有确切数据,那我们一定无法相信的程度。在这个时代,我们处在群氓统治和教育的龟兔赛跑当中:为了避免跌入群氓统治,我们必须尝试教育少数会站出来反抗它的人。在寓言故事中最后乌龟赢了,这是一个抚慰人心的结局,但是兔子展现出飞快的速度,并且很少有疲惫的迹象。
在第三讲中,我尝试区分想象的世界与信仰和行动的世界。我说过,前者是各种可能性的视域,它扩大信仰的边界,使其更加宽容和有效。我现在尝试去勾勒文学教育的发展轨迹,直到学生们获得这一视域的某些内容,并且准备好将其所获带入社会当中为止。很显然,文学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欣赏文学,它更像是将想象性力量从文学传递给学生。学生对这一传递的回应也许是成为一名作家,但是绝大多数学生会利用它来做其他事情。在最后一讲中,我希望探讨受过教育的想象及它在社会中起到的作用。
【注释】
[1]英王詹姆斯译本,即钦定本《圣经》,由英王詹姆斯一世于1603年下令组织翻译,1611年出版,是英语世界普及度极高的一个《圣经》译本。——编者注
[2]《失乐园》,弥尔顿的长篇史诗。
[3]参见《爱丽丝漫游仙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