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农业的主要特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小农农业的主要特点

小农的土地一般属于他们自己所有,就象可继承的财产一样,可以代代相传。但通常都有土地登记,所以每个小农家庭都有写明土地所有权的凭证。这个凭证可以出质担保土地租借。虽然在前殖民时期已有土地的登记,但未有用土地作抵押的事。在殖民时期这两种做法却大为流行,因为土地市场迅速扩大,土地获得了货币价值,这一点在以往是很少有的。

这些变化有助于地主所有制的扩展。地主所有制以儿乎完全是商品化的安排代替了旧的封建主共同承担的义务。一般说,地主在土地出租中不难把佃农的部分剩余产品据为己有,并把它与自耕农生产的剩余产品一起送到当地或本地区的市场上去出卖。自本世纪三十年代以来,随着开垦的土地显著减少及由此对土地租借的需求的增加,地主所有制的影响稳步上升,交付地租的作物在收成中所占的比例也大大提高了。在十九世纪初的时候,爪哇的地租很少超过收成的10%,从来没有超过30%;而现在,30%算是低地租的了,有的地租可占作物收成的60%。

详细的研究表明,半岛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的曼谷平原以及缅甸和印度支那这些东南亚的老“饭碗”地区,在出现最近的改革之前,情况几乎是相同的。在泰国,90%的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但在曼谷平原约有三分之一的农园是承租人经营的。尤其是朗锡特地区(Rangsit),大土地所有者都是些“不在地主”,其土地按年租计算进行出租。有三分之一的农民负债在身,债务平均占他们每年收入的三分之二左右。在半岛马来西亚,农园的三分之一是土地所有者自己经营的,另外三分之一是承租人经营,其余的以其它方式经营。这种型式是因地而异的。在马六甲州,承租人或土地所有者承租人(即除自己拥有一定数量土地外,又租入另外土地)经营了全州水稻农园的四分之三;在同属马来西亚的吉打、霹雳、彭亨和吉兰丹各州,这样经营的水稻农园占三分之二。在菲律宾,1960年土地所有者经营的水稻农园占44%,承租人经营的占40%。在吕宋岛中部平原的六个省份中,有三分之二或更多的水稻农园是承租人经营的;其中邦板牙省(Pampanga)有81%的水稻农园和85%的地区由承租人经营。

地主所有制是“好”还是“坏”,这是道德上的事。可以肯定的是,承租者农园的产量往往比类似的土地持有者农园要高些。在刺激生产和拨出必要的剩余农产品供应城市市场需要方面,地主是有作用的。地主还可能在农业技术发明和农园管理上,并进而在提高土地产量上有一定帮助。他们所收的地租还可用于其它实业进行投资[2]。或许地主在这些方面没有起到作用,那么他们在本质上就是寄生的了。本地区多数国家都试图通过土地改革计划以使耕者有其田,并控制地租的水准。但除缅甸、印度支那外,这种做法均未取得完全的成功。其主要原因是地主阶级在政治上仍有势力。

小农农园的大小和分成小块的分散程度很不一致,而且并不一定是因为土地的本质差别很大。土地的分散会造成来回耕作浪费时间,但它可以分散洪水、干旱和病虫害引起的歉收的风险。虽然在理论上看,土地分散会降低农业生产效能,但在那些每年大部分时间劳动力过多的地方,通常情况下这方面的缺陷还算可以容忍。只是它有碍于农业机械的应用。

与西方国家的农场相比,东南亚小农农园的规模约略只有它们的百分之几或千分之几。比如泰国1960年水稻农园平均占地只有3.5公顷,半岛马来西亚则只有1.02公顷。平均数往往掩盖了实际上相当大的变动幅度。如图5.2所示,许多农民拥有的农园确实很小。由于本地区一个小农家庭大致需要0.5公顷的农园(视土壤和供水情况而定)才足以糊口,所以很清楚,有很大一部分家庭甚至连这一点也做不到,就得被迫从农园以外的其它方面寻找补充收入。

图示

图5.2 1950年泰国、马来西亚的威斯利州和沙巴克贝南地区小农家庭农园拥有规模与它们占农园总数的百分比关系曲线

①威斯利州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即已拓居,当时家庭农园平均约3.2公顷;而沙巴克贝南(Sabak Bernam)主要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得以开发。

由于人口总数在逐年增长,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数又基本没有多大变化,而农业劳动的人均生产率提高迟缓(假设有提高的话),所以那些拥有的土地不足以糊口,或者不足以提供可售剩余产品的农民增多。这些变化表现在小农家庭拥有的农园平均规模的下降上。泰国1950年小农家庭平均拥有农园4.2公顷,十年后只有3.5公顷。在半岛马来西亚的吉连(高烟)地区,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这个平均数为2.8公顷到3.0公顷,而现在只有1.0公顷。

小农家庭农园的大小,在各国国内也还存在区域上的差异;在那些拓居时间很长的地区,家庭农园比较小。在菲律宾,从北到南家庭农园的规模渐次变化,在南方较迟殖民化的地区,农园的规模较大。在北部的罗科斯诺特省(Ilocos Norte,在吕宋岛上)平均约为1.2公顷,而科塔巴托省(Cotabato,在棉兰老岛)则为4.6公顷。在泰国的东北部,那里每年的降雨可靠性差,土壤持水性能较低,大部分土地是最近五十年中开拓定居的,家庭农园的规模就比中央平原地区大得多。在东北部,5—10公顷的农园是常见的,不过每公顷的生产率只有中央平原地区的四分之一左右。

虽然一些家庭农园的面积可能很小,他们一般还是把它进一步再分成许多小块土地。在水稻农园上,这种做法尤为普遍。这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便于土地整平,并通过修田埂对水利实行管理。总的看来,土地的坡度较陡,分成的小块也就越小。在梯田地区,比如吕宋岛上的邦都(Bontoc)、巴纳韦(Banaue),印尼的巴厘和爪哇地区,土地分得非常细碎。在半岛马来西亚,森美兰狭窄河谷地区的特点是把土地分成近似方形的小块。该地区通常用锄头进行耕作。而在马六甲、吉打、玻璃市平原地区和吉兰丹一带,分成的块块要大得多,并且多呈长条形,这是犁耕作业的表现。田块的大小反映了田间水利管理的需要,也反映了小农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与种植多种多样作物的山地农园不同,低地小农农园种植的作物种类很有限。通常只有谷物,其中又以水稻为最重要,再就只有玉米(参见表5.3)。块根作物,如木薯,种植作为粮食的只限于局部地区,象爪哇的石灰岩地区和菲律宾地势较高地区。基本的淀粉食物的供应乃通过莱园作物作补充,即种植在住所附近而不在大田。种类有多叶的莱蔬、辣椒、椰子和果树。这些作物的产量十分有限,主要供家用或就近市场出售,在国家统计中未有此项记录。蛋白质和脂肪的主要来源是鱼类,或者是从河流、池塘和稻田里捕获的淡水鱼,或者是从零售商那里购买来的干咸鱼。森林边缘地区的猎物和沿海地区的鲜海鱼也是蛋白质和脂肪的一种来源。但就全部的饮食构成来看,蛋白质和脂肪这两种成分是很缺乏的。特别是由于现在普遍用机器加工稻米,把稻谷外层的大多数胚乳给脱除了,原来里面包含的蛋白质和脂肪养分因而丧失。这样产生的一个后果是,不少地区相当程度上存在营养不良的情况,虽然对这种情况的广度和深度的看法不尽相同。营养不良加上慢性疾病,无疑地使农业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下降。

商品作物种植的比例是因地而异的。例如在沿海地区,土壤沙性较大,水稻相对地成了次要作物,以捕鱼业为补充的椰子种植(生产椰子仁干)显得较为重要;其中的鱼产部分自给,部分制成鱼干用于出售。在靠近大城镇的地方,生产用于出售的水果、蔬菜、鸡、猪,成了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在新加坡,这些农业活动已达到高度的专门化,以至自给性生产部门几乎已经消失。在东南亚的大冲积平原、盆地一带,自给性的农业生产仍然存在,而现金收入则来自出售剩余谷物以及诸如大豆、花生、芝麻、豆荚(这后两项的种植区主要是缅甸和印度支那)、烟草和甘蔗这些低地大田作物。在那些家庭拥有的农园太小以至无法提供农民足够收入的地区,比如爪哇的不少地方(有五分之四的小农家庭拥有的水稻田农园小于0.5公顷),以及吕宋岛上的马尼拉平原,半岛马来西亚的吉兰丹,从事农园耕作以外赚取工资的工作是一种重要的补充。这种活动的详尽的情况尚未十分明了,它包括割胶、农村地区的捕鱼、公共工程的雇工、或者到城市地区挑零担叫卖和踩三轮车。

和西方国家以及日本相比,东南亚小农种植的许多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是低的;每个单位劳动力的产量则更低。主要作物都有很多品种,但小农一般只选择稳产的品种而不注意高产与否。比如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约只有日本的一半,经常不到一半。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复杂的。部分原因是他们栽种的是一些单产比较低的品种;通常他们对肥料的感应性较低(因为很少施肥,在选择品种时很少考虑到不同品种对肥料的需求情况)。另外,他们所采用的品种又多是喜光性的,这意味着在多雨天气的赤道地区,该作物的单产必然比较低。然而由于多数水稻品种仍部分或全部靠雨水供给水源,所以不可能在多晴天的干季来种植。缺水而并非低温,这是本地区农业生产的一个限制性因素。在干季,如果有可用于灌溉的水源,那么同一块地的单产可比湿季高50%。可是本地区没有多少灌溉工程具有足够的储水能力,以在干季为全部水浇地提供水源。一些较大的河流有足够的流量,可以不必建筑大贮水坝就能提供灌溉用水;可是能够把这些河水引出来的灌溉工程则更少。河流流量季节性的大幅度变动和携带的大量河床淤泥,会给设计建造灌溉工程带来许多问题。河流流量的季节性变化可从图5.3上得到了解。该图表示,湄公河枯水季节的流量是很小的,而它的一条小支流,会邦赛河(Huai Bang Sai),枯水季节的流量更小,几乎等于零。(https://www.daowen.com)

在东南亚内,作物的平均单产各国不同,各国地区间也不相同。在半岛马来西亚和泰国,单季水稻单产是1.6—1.8吨/公顷,菲律宾为1.3吨/公顷。与此相比,日本和美国则高达5吨/公顷。这些平均数会使人看不出一个相当大的变动幅度,以至水源充足地区的单产的下限可能比干燥山地田块单产还要低。一个国家内地区间作物单产的差异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比如各地士壤和灌溉水源中所含的养分的数量与类型、病虫害情况、是否易于受到临近森林野兽的危害等。其它因素有水位的控制管理程度、用水时间选择是否适当、精耕细作如何、田块的平整、除草的次数、适于当地小环境的品种的应用、施肥和用药的合理与否、收获时是不是精打细收,还有储存等。但总的说来,投入的劳动越多,耕作得越精细,每公顷产量也会越高。

图示

图5.3 湄公河和它的一条小支流(会邦赛河)流量的季节变化

资料来源:Lower Mekong Hydrologic Yearbook 1972。
①:要在干季利用湄公河水,需要建大型水坝(这些大水坝可附带发电)。但要这样利用会邦赛河水,经济上可能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条小支流枯水期流量极少,而雨季的流量又变动不定。

由于降雨量和降雨时间、光照以及作物病虫害的影响,单产也存在相当大的年际波动。人工灌溉的极大优点在于既增加收获的可靠性,又提高作物的产量。单产的变化还可从长期的趋势中看到。在东南亚的某些地区,现今的平均产量比过去几乎没有提高多少。比如在泰国,1910年水稻平均单产约为1.9吨/公顷,到1945年是1.3吨/公顷,至六十年代才提高到1.6吨/公顷。在菲律宾,三十年代后期水稻平均单产是1.1吨/公顷,经过了三十年,只增加到1.3吨/公顷。这种情况部分地可用新扩大许多耕地面积来解释。因为新开拓种植的土地,在起初若干年内单产当然比不上充分开发的水稻田。同时新扩展的耕地,往往在环境上比老耕作区较不适合耕作,或者换句话说,农业技术在新地区比在老耕作区更不容易发挥作用。泰国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泰国在近五十年中,把垦荒扩大耕地面积的工作主要向更需要改造环境的东北部高原地区推进。然而现在,该国中央平原(已扩大并把难耕作的一些低洼地并入)的耕作“核心”地区水稻面积只为全国水稻面积的40%,却生产了约占全国50%的稻米。而东北部地区,水稻种植面积约占全国水稻面积的40%,但生产的稻米却只占全国稻米总产量的30%。

就投入劳动而言,永久性农业比迁移耕作需要量更大。在刚开垦荒地上,迁移耕作每公顷大约需要55到70个工日;在次生林中约少5个工日,只是在临收获时,另外花上约30个工日来守护开垦地。相比之下,种植单季水稻投入的劳动力大约是180到220个工日,甚至更多。在别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平整土地、种植、除草、看护作物、收获、碾米和储存等项工作上所花的时间和精力也越多,这就是行之有效的水稻种植的精耕细作如此易于吸收劳动力的原因。其投入劳动量和产量的关系曲线成对数形;所以,在曲线的上端,每增加一个劳动量单位比起相应的产量单位,所得的对数要小。在印尼爪哇地区的日惹(Yogyakarta)和巴厘南部的人口稠密地方,可以见到这种耕作的典型。耕作技术十分精细,目的在于从每平方米的土地中获取最大限度的收成。然而,现在的人均产量却比70年前要低。

正如部族农业经济一样,小农的经济也不是自给自足的。在许多小农中,剩余的几乎总是一种作物,常是某主要作物产品的一部分。这在以水稻单一种植的低地区尤其明显。在多样化种植的地区,大部分剩余产品往往自来其它作物,而不仅仅是基本谷物和块根。例如,泰国东北部种植的糯米水稻几乎全部用于家庭消费,而在靠近的地形起伏的高地上种植木薯、槿麻等旱地作物作为剩余产品,以供出售。情况与此类似的,半岛马来西亚的森美兰,水稻种植作为家用,橡胶种植提供剩余产品。

除了某些局部地区外,小农处理剩余产品的方式尚未很好研究过。比如1969年半岛马来西亚的威斯利州的水稻种植者当中,留作家庭消费的稻谷平均古稻谷总产量的27%,另外3%支付工资,4%支付地租,9%支付宗教会费,而其余的57%作出售。主要是卖给中间商人,再由这些人卖给碾米厂。在菲律宾的马尼拉平原上,一个名字叫“巴里奥—卡布吉兰(Barrio Kabukiran)”的村庄里,一般水平的承租水稻种植者的总收入分配如下:

表5.8 菲律宾一村庄收入的分配

图示

资料来源:Takahashi.Land and peasants in central Luzon.

上述菲律宾的例子或许不能代表整个东南亚,虽然它可代表吕宋岛地区。在信奉佛教的地区,普遍要为寺庙提供粮食,而这种“行善”形式的付出大约占剩余产品的10%。

小农农园由家长管理,这种特点可能是倾向于保守主义和求稳怕乱,而不是改革创新。原先有过许多合作性质,并且往往带有强制性的工作。其中既有直接有益于传统首领的,也有象建造和维修灌溉工程、水道、桥梁和道路这些对同地区全体居民有益的事。在殖民时代,大部分公共劳动一度被取消,原来的这些工作由官方的专职工作人员承办,因而使农民在农闲季节更加无所事事。在印度支那,不支付工钱的社会公益上的合作性劳动,现在已重新流行起来,取得了某些成功,但在东南亚其它地区,除印尼的巴厘之外,一般说都归于失败。

然而,小农在农园的生产活动中并不是只靠人力劳动。每个家庭通常都有一、两头水牛或其它牲口,以作为犁耕和运送货物的挽力来源。剩余的牲畜往往只有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宰杀食用。只在那些有足够的土地放养畜群的地方,才有剩余的牲畜被卖出去屠宰。比如泰国东北部就是一个重要的肉牛产地。在那些普遍实行一年两熟或多熟制作物种植的地方,由于一年大部分时间里土地都种上了作物,结果使得可以休闲长饲草的土地减少了,所以造成挽畜数量下降。在有些地方,比如马来西亚的丁加奴和哥打巴鲁地区,已采取随季节性的变化在山间草地上迁移放牧的方式。平时在离农园有一定距离的地方放牧牲畜,只在要使用的时候,才把他们牵回来。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