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殖民地时期的贸易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历史背景:殖民地时期的贸易

自十六世纪初起,帝国主义列强开始接办东南亚一部分原已存在的贸易网。在南中国海,这些贸易网大量地把中国人的贸易活动卷了进去,这些中国人的贸易来自华南沿海的厦门、广州以及这一地区的许多港口。比如说,在泰国,华人移民非但插手朝廷全面控制下的贸易,且参与了造船和船员的配备。华人的这一系统又与活动中心在爪哇、塞兰(Ceram)、帝汶等岛屿的布吉斯族人、马来族人、苏禄族人(Suluk)的贸易网相联系。与华人贸易系统相联系的还有欧洲人(及阿拉伯人)在马六甲、马尼拉和巴达维亚(Batavia)的各贸易系统。马六甲也是印度商人乐于光顾的去处。然而,自欧洲人控制贸易之日始,他们的大公司和欧洲籍的个体商人便开始同原来的华籍及本土商人角逐。结果与其说是后者被排挤出去(虽也发生过),不如说是大宗的新兴贸易业操握在前者之手。

十八世纪末,特别是十九世纪,帝国主义列强在东南亚大片地区确立了政治控制,贸易业的转变应运而生。当地王室的外贸大权旁落。其后果接踵而来:贸易迅速扩大,万商云集。其中既有小企业主(许多是华人,但也有印度人前来马来半岛和缅甸),又有设在大城市的西方洋行。由于地方当局对国内贸易不再征税,同时铁路、大车道路迅速增多,尤其使陆上贸易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内地贸易区在扩展,生产效率也在提高,来自那里的体积粗大笨重而又廉价的商品有增无已。为适应这种需要,港口也在扩大。同时,居民中也产生了新的需求,特别是对外国的制造品。

帝国主义列强将殖民地看作重要市场。外国制造的货物大量涌入所有东南亚殖民地区(以及泰国)。这与这些帝国主义国家的总政策是一致的。殖民地的出口主要是原料和半成品,一般就在殖民地清税(虽通常税率不高)。然而,以制造品为主的部分出口货,被有效地拒斥于宗主国市场之外。例如,法国市场不容越南丝绸染指,以保护法国自身的丝绸工业。这意味着,就商品而论,贸易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不平衡的(见图8.3)。本地区的出口以原料为主,其中有些也经过加工,但只求达到可以贮藏或者体积缩小后便于装运的程度。棕油和橡胶就是突出的例子。本地区初级生产的后环节(亦即投入生产的必备条件),以往极其有限,现在大都一仍旧贯。这种生产具有很高的潜在前环节(也就是说,产品在到达最终消费者之前,可能经历很多不同的加工和合成过程)。但在殖民地经济体制下,此类环节大都在宗主国内实现,且至今仍如此。结果,这种前环节产生的利润,归宗主国所得,而不归初级生产者。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8.3 各类商品进出口额比例(根据国际商品分类法)

图上纵坐标所示百分比是累积数。种类划分(图上横坐标所示):0,1:食物、饮料,烟草;2:非食用原料;3:矿物燃料、润滑剂(包括原油);4:动植物油,脂肪;5:化学药品;6:一般制造品;7:机械及运输设备;8:杂项;9:未分类商品.

进口的主要是宗主国资本雄厚的大工厂生产的制造品。它们一到东南亚,品种不多的当地制品就大多从市场上被排挤掉。甚至象屋瓦一类比较笨重低值的货物,也从欧洲输入本地区的一些港口城市,竞争之剧烈可想而知。

但是,本地区各国之间的通商贸易却很有限——这一情况至今仍然如此。本地区内部贸易局面之所以打不开,是因为各国生产的货物的品种一般都大同小异。结果,与其说是互通有无,毋宁说是彼此竞争。在东南亚国家联盟内部,国与国之间的贸易额,据说只占总贸易额的15%。虽然如此,仍有某些商品是在调剂有无。比如,来自印度尼西亚和北婆罗洲(以前也来自缅甸)的石油,在本地区内外均有运销。同样,泰国和缅甸(以前还有越南)售给其它东南亚国家的大米,数量也很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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