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态的变化模式
前一节已经论述社会、经济和政治三方面的改革过程在东南亚国家特殊地理环境中的影响;这种影响使各国城市化过程有重大不同。也使体现城市特征的土地利用型式有很大不同。亚洲城市的土地利用模式与西方城市不同。在西方,城市单一经济体系的存在和先进运输技术的应用,形成了土地利用的极端专业化,发展了一系列的土地利用模式,这些模式不仅试图解释某个城市单独一个地点一时的土地利用型式,而且也试图解释一般城市发展的空间型式。
适合于西方城市的土地利用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同心圆模式、扇形模式和复合中心模式。例如同心圆模式所做的设想是,城市从一个中心点开始扩展,而且当城市扩展时土地利用表现为一系列不同类型的同心的环形圈。在城市发展的扇形模式中,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从城市中心沿着主要运输线向外扩展。再者,许多观察者指出,城市的土地利用并不总是从某个中心匀称地向外扩展。有些城市有若干的发展点或中心,形成了由大量的卫星城市组成的大城市区,这已成为西方世界许多大城市的显著特征。最后,从研究这些西方城市一般土地利用模式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没有一种模式是完全令人满意的。大部分的城市似乎都掺合了其它模式的某些成分。
在多数西方城市中,至少可以识别出四个大土地利用带。第一带是位于城市核心区的“中心商业区”(C.B.D.)。这一带以商业功能占主导,以高层建筑为特征,其地价高,房租也贵。大银行总办事机构、保险公司、证卷交易所和经销较昂贵的、特种货物的商店,例如珠宝商店等都可在这一地带找到。当城市向其边界扩展时,就出现一种形成“次中心商业区”的趋势。尽管其功能作用不如“中心商业区”那么多种多样,而且很少人居住在这种“中心商业区”里,但这种次中心商业区往往具有“中心商业区”的许多特点。早晚人们的进出流动,给运输系统造成巨大压力。“中心商业区”的外围是一个“批发和小零售活动”地带。该地带的地价和房租显著降低;批发活动需要大的地面空间,设置在这个地带较为有利。较小的零售商趋向于尽可能紧靠“中心商业区”,以便招徕顾客。这往往是一个土地利用变北很快的地带,因为城市发展中“中心商业区”活动往往向这个地带扩展。因此,有时把它称为“过渡带”。住宅区带环绕着这两个内城区延伸。虽然各个城市的型式有所不同,但常常在住房的风格和质量上反映出居民收入和阶级的明显差别。最接近城市中心的是工人阶级的住宅区,一般是旧的、过分拥挤的和不舒适的环境,多为一些平房。在这个工人住宅的周围可以看到较为富有的城市居民住的独立的和半独立的有游廓的平房。这些可称作“住宿郊区”(dormitory suburbs),在城市工作的雇员,每天由此起程上工。近年来,这类城市在其建成区的边缘逐步建立了不少新的市镇,而这样的市镇事实上是旨在促进工业和其它经济活动的计划发展的郊区。最后是经济活动的专业化地带,例如在许多城市可以见到的港口区和工业区,这样的地带一般都有相似的经济活动,这些经济活动是城市计划通过立法赋予他们的。
在关于东南亚城市土地利用的型式的早些时候的论述中,有人认为,对大多数较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有普遍意义,而又反映城市混合经济结构的模式作出描述是可能的。在这种经济结构中西方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形式,例如银行和商行,与类似中国的行会那样工业化前的和半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形式,以及本地居民流动性的街道商场三者并存。其经济体制以较低级的同业性联合组织或“集市经济”(bazaar economoy)为特征。这种“集市经济”活动的特点是规模小,主要是家庭经营的企业,例如街旁摊贩、家庭手工业等。而商业和更高级的工业联合组织或“商行型经济”(firmtype economy)的活动则是通过一整套公共的社会机构来进行的。这套机构为了特殊的产销目的,组成了不同的特别行业所。这种双重的经济体制是决定城市土地利用型式的基本因素。
在这个基础上,东南亚地区逐渐形成了一种十分有普遍意义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和西方城市相比,它有两个明显的不同特点。首先,土地利用的带与带之间往往难以描画出明显的轮廓,因为人们发觉同一建筑物同时具有经济功能和居住功能。其次,两种显著不同的住房建筑类型,例如在城市工作的人住的高质量的郊外住房建筑和擅自占地者建的住所,往往并排在一起。不过,存在的差别仍足以把大的土地利用带轮廓勾画出来。这几个带是:
第一带,它含有两个位置恒定的次带:一个是港口及与之相联的仓库和码头复合系统。它见于坐落在河岸或沿海的大城市;另一个是在城市建成区部分的外围,这是集约的市场园艺业带,主要向城市提供各类蔬莱。
第二带包含有“西方式商业地带”(Western Commercial Zone),它和西方城市的“中心商业区”的特点很相似。在这个地区里,多层楼房都留作办公机构用。建筑式样是仿效西方的。商店销售的贸物是从西方或日本进口,往往是昂贵的。与这个“西方式商业地带”相邻的往往是行政机构,例如中央政府的办公机关所在地等。
但是,城市人口的大多数是居住在混合土地利用的内城区;在这个内城区里,工业、零售商业活动与住宅功能结合成多功能的活动。这些营业生意位于商店楼房的第二层或第三层,其底层则用于家庭手工业或销售货物。在许多情况下,商店的楼上再分成很小的用于出租的小卧室。这些地区的人口密度有时每平方公里高过10万人。商店底层的活动可能向已被沿街叫卖的小贩们占据以出售各种各样的货物的人行道扩展。这些拥挤、杂乱的人行道同那些“西方式商业地带”整齐、干净的人行道形成鲜明的对照。在许多亚洲城市里还可能找到一些不同种族的人如印度人和华人的聚居地。这些多功能的土地利用地区往往占城市的大部分,它们逐渐并入以住宅作为土地利用主导型式的地带——有时类似于西方城市的郊区地带。
在这些住宅区中,三种不同类型的住房各有明显的区别。首先是高收入区的独立平房,具有宽敝的庭院;其次是公共住房区的多层公寓楼房,以新加坡建造的最为突出;最后是大面积的擅自占地者拓居区住房(在质量上各国有显著的不同)。这个地区的住房往往仿造农村住房的式样,看上去象是搬到城市环境中的农家村落。这些带有工业、零售业与居住功能混杂在一起的地区,具有多种经济活动混合在一起的特征。
最后,许多亚洲城市已在其边缘建立起水电等供应都很方便的工业区。有时还在工业区附近有计划地建起住宅区。新加坡的裕廓(Jorong)和接近吉隆坡的佩塔林查雅工业区就是例证。
上述模式并不是没有受到非议,因为许多研究东南亚城市的学者对这种城市形态,有时也对各种土地利用并置现象持有不同意见。这一批评性的观念,说明他们误解了这种模式的效用。东南亚城市的这种土地利用模式只不过是本世纪六十年代初东南亚大城市土地利用理想化的描述,而并不意味着把它作为任何独特模式的典型。技术的、经济的、社会和政治的力量经常改变着这个土地利用模式的面貌。一般说来,它意味着商行型地段(the firm-type sector)经营活动的扩展、渗透并代替集市地段(fhe bazzar sector)的活动。(https://www.daowen.com)
因此,有必要研究一种能结合和考虑这些成分变化的模式。图9.2的模式是试图根据商行型地段的这种扩展,表示已有的土地利用在文字上未能说明的内容。如图所示,阶段1时值集市地段占有城市经济成果的大部分,经济活动以街市、家庭手工业等行业为特征,并以此向外扩展。在这个阶段,大多数商行式活动被外国人所占有和操纵(如银行、进出口业务)。大部分城市在殖民统治时期经历过土地利用的这个阶段,虽然本地区的城市仍保留着它自身的许多特征。当然,个别城市也出现不同的模式,象新加坡和仰光,它们在本世纪五十年代就有一种象图9.2中的第三个方块那样的土地利用模式,其特点是各社会群族经营的经济活动明显地相隔开。还应指出,阶段1空间利用的模式表明,两个地段的工人间的居住地有明显不同。在商行式地段的雇主和经营者往往居住在中等和上等级别的住宅区,完全同他们工作的地方——商业中心区及其邻近的政府办公机关分开。而集市地段的多数工人尽可能居住在靠近他们工作的地区。实际上,这两种居住区往往是结合的。犹如中国的商店——住宅系统。由于被雇用于集市地段工作的人,其活动时间既长又不规则,所以居住在靠近工作地区是必要的。此外,由于这类工人居民并不富裕,他们也希望靠近工作地点居住以节省往返交通费用。

图9.2 东南亚城市土地利用的发展模式——表示城市土地利用和城市双重经济发展阶段的关系
阶段2是随着商行式地段的加速发展而出现的。这个过程包括商行式地段需要在城市中心区取得办公场所和零售用地,并在城市边缘取得工作和住宅用地需求的增长。在这个理论模式中,城市往三个侧面的空间扩展是不可能的(即实际上极不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位于“中心商业区”的商行活动,除了向旧住房土地利用区即图9.2中的第三个方块图式发展外,别无选择。例如在新加坡,这种扩展型式只好大大借助于通过城市补充计划和人口从内城区向新建的高密度住宅区迁移。
就商行型的经济活动而言,类似的一个型式表现为越出集市活动盛行的内城区,并且在城郊建立一个新的次中心商业区。突出的实例是马尼拉大城市区郊外马卡蒂城的建立。它建在靠近上等住宅区,现在已具有商店和行政机构混合的特点,是一种类似洛杉矶那样美国城市的模式。在马卡蒂城行走的时候,甚至很难感觉到这是在亚洲。还有别的因素促进商行型活动与原来的中心分离,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中产等级的人经常开着汽车来往于老的“中心商业区”。他们被迫从土地利用紧张的核心地区通过。图9.2中的地带3的街道是狭窄的,而且往往被在街道中心区活动的叫卖小贩和家庭手工业所占据。这些活动给从事商行型活动的工人带来很大障碍。这迫使城市行政当局采用西方型的解决办法,如开辟快车干道(free ways),这些快车干道穿过住屋区给城内核心区的居民造成很大不便。在这个阶段,城市发展的特点往往是,城市行政方面力图把集市型占用者(the bazaary-tpe occupants)从他们早先占据的地区赶走和迁移出去。同时在城市郊区建立新的工业区也是一种办法。通常这是与政府的旨在创造就业机会的进口替代计划相对应的。比如新加坡,这一进程往往导致把擅自占地者从图9.2中的地带4赶出去,以便能够把他们的占地作为工业用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在低收入地区得到住房;这些住房是为那些要在新工业中受雇的工人提供的。但擅自占地者在这阶段仍继续存留,因为大多数城市不能提供充足、廉价住房,更不必说就业机会。而且来自农村地区的人口移入也未见减弱。当然,后一点有例外,新加坡的城邦和香港(在东南亚范围之外)实际上已能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移动。但是,多数大城市农村人口的移入还在延续,而且伴随着持续的高自然增长率,尤其是在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的城市贫民中自然增长率更高。因此,仍有一个提供足够的城市基础设施的问题。
在当前,多数大城市看来还处在阶段1和阶段2,除了在早些时候的变化已经明显地产生了这种进程的城市外,其余的可能还要在前两个阶段持续一段时间。有些城市如新加坡、吉隆坡(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已经开始向阶段3进展。
商行式活动在城市经济活动中居支配地位,这是最后一个阶段的特点。如图9.2的模式所示,在这个阶段,集市活动已严重地衰退,只占据城市的很小地区。面对商行式活动的推进,集市活动有时出乎意料地出现恢复。但是,除非政府给以某种扶持,它们到头来总会感到难以与商行式活动相竞争。正如图9.2的模式所示,商行式活动的中心,即中心商业区已大大扩展,以至有更多地盘移交给成长中的中上层阶级,供他们作为工业活动和居住区。在这个阶段,也许是在某些情况下,随着大面积的高密度住房区的增加,东南亚的大城市中已开始呈现与西方城市极为相似的型式。城市经历了从殖民者的强加到仿效西方的循环。不过,截至1975年,仅新加坡达到土地利用模式发展的这个阶段。
当然,强调下面这点是合宜的:这种模式仅仅是从理论上对东南亚较大城市的土地利用型式可能以什么方式发展作形象描述;而且,这种模式并未企图去预言它假定的变化将来一定未发生。举一个社会主义改造的最极端的例子来说,其城市土地利用的全部生产基础被改变是难免的。这一模式也并没有企图去预言土地利用变化的速度。有些城市,如新加坡在十年期间,实除上已从阶段1发展到阶段3。其它的例如雅加达,则缓慢得多,它很可能象拉丁美洲的一些城市那样在阶段1停留很长一段时间。最后,这种模式没有企图考虑诸如每一城市的独特地形和位置上可变的因素。而这些对每个城市的特殊形式及并存的土地利用因素是有重大影响的。尽管有这些局限,但这种模式作为解释的方法还是有价值的。下表9.4所作的划分适用于现有本地区主要城市的情况:
表9.4 目前东南亚城市土地利用所处的发展阶段举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