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安全体系管理阶段
目前,日本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是以法律、制度、功能为依托,以首相为最高指挥官,内阁官房长官负责整体协调和联络,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安全保障会议、金融危机对策会议等决策机构制定危机对策,由国土厅、气象厅、防卫厅和消防厅等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合实施的组织体系。日本内阁官房是负责公共安全管理指挥的中枢机构,是首相的辅佐机构,在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是尽早地获取情报并向相关部门传达,召集各省厅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同时负责向外界发布事件进展状况、政府对策等信息。这种由内阁统一归口进行的公共安全管理不但有利于整合人、财、物等资源,而且彻底改变了过去各省厅在公共安全事件中各自为政、相互保留情报、纵向分割行政的局面。日本政府公共安全的管理体系,大致可分为灾害危机管理、安全危机管理、健康危机管理、环境危机管理、企业危机管理和社会危机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