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代的里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 唐代的里程

《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 侍郎》条载:

凡天下之田,五尺为步,二百有四十步为亩。

但《夏侯阳算经》则说:

杂令,诸度地以五尺为一步,三百三十步为一里。

该书又说:

在京诸司及诸州,各给称尺并五尺度、斗、升、合等样,皆铜为之。

《夏侯阳算经》是唐国子监算学学生的教科书,已被收入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内。据清代学者考证,夏侯阳是隋朝人[2],因为书中引用的杂令、田令、田曹等,都是隋朝制度。如果此说不谬,则五尺一步、三百六十步一里之制,在隋朝已经形成,而为唐朝所沿用。所以唐代的里程数据当如下所述:

大一尺为日本曲尺一尺(合0.303公尺)。一步为大尺五尺,即日本曲尺五尺(合1.515公尺)。一里为三百六十步,即一千八百尺,相当于日本的五町(一町为六十间,一间为六尺)。

以此证史,可对下列史实进行考证:

(一)《旧唐书·地理一》在记述东都洛阳的广袤时称:“南北十五里二百八十步,东西十五里七十步,周围六十九里三百二十步。”所谓“三百二十步”,显然不是根据三百步一里的制度来计算的。

(二)《长安志》虽然作于宋代,但它是按唐代里程记事的。该书卷六《长安宫城》条载:“宫城东西四里,南北二里二百七十步,周围十三里百八十步。”此处将周围十二里五百四十步写作十三里百八十步,可知是采用了三百六十步一里的统计制度。《长安志》卷十四又有“至凤翔府扶风县东界一十一里三百二步”的记载。据此也足以证明它未采用三百步一里的制度。

(三)关于长安城郭里程,若将《隋书》《唐六典》《旧唐书》《新唐书》《长安志》及《长安志图》诸书所载长安城郭里程相互比较,也可以证实隋唐两代施行的是三百六十步一里的制度。同时,利用这些典籍,可以订正相互间的谬误(括号内为订正的数字,详细情况请参照下页):

文献所载长安宫城、皇城、外郭城规模表(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比较上表内容,可以发现下列情况:

1.各书都是据三百六十步为一里进行计算的。《长安志》采用的是三百六十步之制,其他诸书也是如此,故其计算方法一定是相同的。

2.除《新唐书》外,各书所载数字大体相同,足证其适用于同一种计算方法。《旧唐书》以下各书的记载,袭用《隋书》和《唐六典》的数据,当非出自实测。但仍足以佐证长安城的里程是可信的。

3.长安京城的形状是方形,其周长《隋书》《唐六典》皆作六十七里二百二十步,至于《长安志》和《长安图志》记作六十七里,只是举其略数罢了。

4.《新唐书》所载里程,只是用三百六十步一里的计算方法,将他书所载里程换算为步数。

5.《新唐书》对里程的换算有下列错误:

(1)皇城南北一千二百步为一千二百二十步之误。如果用这个数字与其他文献的记载相比较,自然会看得十分清楚。

(2)宫城南北九百六十步为九百九十步之误。以此数与东西长度及周长计算,或与《长安志》记载的数据相较,即能明白。

(3)京城东西六千六百六十五步为六千五百九十五步之误。以京城东西宽度及周长计算,或与《长安志》所载数据相较,就会证明这一点。

(4)京城周长应为二万四千一百二十步。这一数字与《长安志》所载的六十七里大体相同,并非京城东西距离与南北距离总和的两倍。

通过以上研究,关于长安城宫城、皇城及京城的广袤周长,深信前表中有黑线的里步数目确实可靠。何况此数与长安城的实测数据一致。由此可以证明长安城的数据,是按大尺五尺为一步的标准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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