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托育师资队伍
日本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统称为保育士,保育士的服务对象是0~5岁的孩子,主要负责的对象是0~3岁的婴幼儿,日本的学前教育服务及幼儿园教师的职责是服务3~5岁的学龄前儿童。
日本早期对保育士的要求是照看低龄的学龄前儿童,随着学前儿童托育服务的不断发展,对保育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1948年,《儿童福祉法实施令》对早期保育士资质进行了规定,规定“保姆应毕业于厚生劳动省制定的保姆养成学校或通过保姆考试”。2001年,《儿童福祉法》对保育士资格进行法定化,定义为“具备专门的知识及技术,对儿童保育并对儿童家长、监护人进行托育相关指导,并以之为职业者”,要求保育士必须是从学校教育法规定的高中或中等学校毕业并进入大学完成规定课程的,并且持有“保育士资格课程毕业证书”或“保育士考试合格证书”,还对保育士的专业资质和社会身份进行了规范。2017年,日本颁布《保育士职业生涯研修指针》确立了保育士在职研究制度,由都道府县或都道府县知事制定的研修实施机关作为研修的主管机构,研修分为专门领域研修、管理研修及保育时间研修,促进了保育士专业化制度建设[33]。
(一)保育士培养的相关课程
培养保育士的课程主要由专业课程、通识课程组成,其中专业课又可以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学前教育儿童保育、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原理、学前教育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儿童保健、学前教育课程论、婴儿托育、特殊儿童托育、绘画、音乐、语言等课程。通识课程主要由各大培养院校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定,需要遵循的是通识课程的设定要与专业课程之间有一定的关联,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2003年,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了《开设保育士资格课程院校的制定基准与运营基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证合格的院校可以开设保育士培养课程,相关院校的学生需要修满专业课程及通识课程规定的学分,在取得“保育士资格课程毕业证书”之后,经过保育士认定机构鉴定即可获得保育士资格。[34]
(二)保育士资格考试
保育士资格还可以通过参加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分为笔试和技能考试两大部分,只有通过笔试之后才能参加技能考试。每门考试成绩需要在总分的60%以上,笔试的各科目考试及技能考试可以分开考,所有的科目需要在三年内全部考完,这样才可以获得保育士资格。(https://www.daowen.com)
保育士资格考试涉及的科目包括社会福利、儿童福利、发展心理学、精神保健、学前儿童保健、学前儿童营养、保育原理、教育原理、保健原理、托育服务实习理论。
(三)保育士的在职培训
保育士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培养需要随着时代及市场的需求不断提升,因此日本通过对保育士进行在职培训、职场外培训、自我钻研等来实现保育士能力的提升。相关的保育士培养的政策见《保育所保育指南》《保育士职业生涯研修指针》等,培训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小组学习,这种培训方式指的是将学员分为若干组,根据各组的课题进行创造性的发挥,然后在小组内分享与学习。分享的要素可以根据从业经验、托育技巧、不同婴幼儿年龄特征等进行组合,最后就结果进行共享交流,使培训效果更明显。
第二种是对已有的材料和经验活学活用,大量的实证材料对促进在职培训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将收集的现有资料和诸多问题在培训时进行共享。例如,将日常的托育服务日志进行整理,在培训中心可以将这些日常的工作成果加以利用,提高培训效率。
第三种是开展在职培训,可以通过公开的托育服务活动来开展在职培训,这样可以向其他保育士展示自己的托育服务能力,并且接受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虚心接受不同保育士的建议。除此之外,还可以去其他保育士开展的托育服务活动中参观,不断提升自己的托育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