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托育机构准入资格及规范
在托育机构的规范方面,2013年台湾卫福部社会及家庭署修订《托婴中心评鉴作业规范参考范例》,进一步对托育机构管理、服务内容、卫生保健等进行要求和规范。各地市在此基础上分别出台了各项规定对托育机构的地点及场地布置等进行了规范,例如台北市2016年出台了《台北市社区公共托育家园(原社区公共保姆)试办计划》,对公共托育机构进行了规范,要求机构选址以建筑物地面一楼至三楼为限,合计面积应达35平方米以上,以便为婴幼儿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12]。(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