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家庭式共享托育发展
2026年01月15日
第四节 深圳市家庭式共享托育发展
家庭式托育属于家庭公共服务的范畴,家庭公共服务指的是政府为了方便大众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通过公权力、公共资源向社会各个家庭提供直接或间接的产品及服务。与机构式的托育相比,家庭式托育有着独特的优点,它是基于“邻里照顾、全村共养”的模式发展而来的。[15]家庭式托育能为婴幼儿提供一个相对熟悉、温暖的环境,使婴幼儿有稳定的依附对象,同时家庭式托育招收的对象少,婴幼儿能受到较多的关注,托育人员能及时发现婴幼儿性格的变化并及时调整教养策略。0~3岁的婴幼儿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需要对其自理能力进行培养,所以个性化的照料与母爱般的关怀是必不可少的,家庭式托育恰好满足了这点。家庭式托育的时间比较灵活,其直接开在社区里,大大方便了父母接送孩子,另外家庭式托育具有持续性,收费也处于稳定的状态,因此年轻的父母更加偏向于选择家庭式托育。(https://www.daowen.com)
家庭式托育在许多国家的早期托育服务中占较大的比重,目前深圳市正在大力发展家庭式托育服务,可以进一步扩展深圳市的托育服务类别,构建托育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