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百年历史,探寻美食历程
火腿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创造出的一种可储藏的美食。它的做法起源于何时,不得而知,因为早在秦汉时期,云南就已生产矿盐,吃不完的东西腌制起来,也在情理之中。但“火腿”一词却是有据可查,最早出现在一千多年前的北宋。至于“火腿”得名,则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因其肉质嫣红如火,另一说是因其加工过程用火烤之故。
如今,历经千年的演变,中国火腿形成了以江苏如皋为代表的北腿、以浙江金华为代表的南腿、以孤悬一方的云南宣威火腿为格局的三足鼎立局面。
扫去史籍的尘封,让我们一起管窥宣威火腿的美食历程。

据《宣威县志稿》记载,1727年,即清雍正五年,宣威火腿成名,距今已有近300年历史。此时,在宣威的城乡集贸市场上,火腿已成为重要的交易商品之一。当时,到宣威赴任的流官不识火腿,问这是何物,售卖者答道:此乃宣威火腿。在清人著的《中馈录》中,首次记录了宣威火腿的制作方法。(https://www.daowen.com)
1909年,浦在廷等人集资4万银圆,创办了“宣和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这是第一个宣威火腿专营公司。1918年,浦在廷派人到日本学习罐头制造技术,从美国购进机械设备生产罐头。除蒸煮环节属土法外,制罐、打盖均实现机械化。公司也从此正式更名为“云南宣和火腿罐头有限公司”,日产300罐,年产10万罐。1915年,“双猪牌”火腿代表宣威火腿参加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获得金奖。
然而十年之后的1920年,由于军阀混战、官府盘剥、账款难收,浦在廷的公司破产了。但他并不气馁,重整旗鼓后,自办“大有恒”商号,创立浦在廷兄弟食品罐头公司,汲取之前教训,严堵管理漏洞,终于一举把火腿产业做大做强。1923年,孙中山为此亲笔题赠“饮和食德”。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宣威火腿产业的发展。1955年至1958年,宣威县曾一度更名为榕峰县,宣威火腿一下变成了“榕峰火腿”,从此滞销。1959年,经云南省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又将榕峰县复名为宣威县,宣威火腿又随之畅销如故。因一个产业的前途,国家及时为一个县更名,这在中国现代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2001年3月,宣威火腿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明确了地域范围,制定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同年10月,举办了首届宣威火腿美食文化节。2008年,国家标准委审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宣威火腿》国家标准,次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云南第一个食品类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宣威火腿制作工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3年5月,宣威被命名为“中国火腿文化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