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绩效”提升工作效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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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绩效”提升工作效能
针对基层公安机关警力少、任务重、编制紧、队伍老龄化严重等问题,为盘活有限的警力资源,2017年1月,罗平县公安局制定了《数字化考核实施办法》,在全局开展数字化考核。每人每月考核分值设定100分。其中,队伍管理30分,业务工作70分,再根据工作职责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压力。
“数字化考核,就是要把工作考核量化。”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涛武说,“这样不但能充分发挥每个民警的特长优势,激发工作活力,还能减少吃‘大锅饭’、工作苦乐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的发生。”

为解决部门、警种业务不同的实际问题,局党委把自主权下放,由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报县局审定执行。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每月考核、公示。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加班补贴发放、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年终公务员考核挂钩,一年有3个月考核低于80分,年终公务员评定为基本称职;有5个月考核低于80分,年终公务员评定为不称职。(https://www.daowen.com)
“数字化考核后,党员的模范作用比以前发挥得更好,节奏更快。”腊山派出所办公室主任刘志华说,“考核分像紧箍咒一样管住庸人、懒人,促使人发生改变。”
通过严格的量化考核,激发了全局民警干事创业的活力。
“没有积分制管理和数字化考核之前,队伍不好管理。任务分给民警,有的人会找借口不去干活。”腊山派出所所长李兴华说,“现在有了量化考核标准,不干不行了,奖惩都有依据。全所29个民警与45个辅警实行一体化考核,管理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