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为更好地推进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蓬勃发展,中国政府于1953年9月在天津举办了首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这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的最高形式,也是国内大型的综合性运动会形式之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一项实际举措,在推进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及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云南是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云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项目占全国总数的40%以上,可谓是“少数民族体育资源大省”,在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大省的过程中,云南少数民族体育是一项重要的建设内容。

1955年5月在大理的白族三月街节日期间,云南省举办了“滇西各民族人民体育表演大会”,后被确认为云南省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大会进行了赛马、马术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表演,来自滇西各地州的运动员以及省体训班学员、省文工团、杂技团演员参加表演。这次大会的意义在于初步确定了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赛制,标志着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次年,即1956年10月,云南省各族青年在昆明市人民体育场开展了文艺体育表演,来自各地、州、市的300多人在昆明进行了赛马、秋千、民间体育、马术及文艺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文艺活动。

1960年,大理三月街期间又举行了全省民族体育形式的运动会,来自各地、州、市的250人在参加了赛马、篮球及其他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这次大会规模不大,但参加篮球比赛的运动员全属少数民族运动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停止了,云南开始了长达20年的民族体育活动的空白期和发展的停滞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肃清历史,泱泱中华大地重新焕发生机,改革开放加速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百花齐放。在此背景之下,第二届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82年4月8日至12日,在大理白族三月街期间举行,比赛和表演项目有民族摔跤、射弩、民族武术等。这是云南省举办的比较正规的全省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以后进一步发掘全省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奠定了重要基础。从此,云南省每4年召开一次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至今已举办了十一届,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恢复期、90年代的发展期以及21世纪的繁荣期。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表演项目,参加民族和运动员的数量呈稳步上升趋势。

第1~12届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基本情况表

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云南民族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云南省各级各类民族事务委员会、体育局和当地政府关系紧密,是三方相互结合、相互支持,共同合作的成果。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举办和管理,原则上与其他各类运动会相同,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上,是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体育局指导,由地区、州、市的民族事务委员会、体育局负责举办和管理。云南省民族种类众多,各民族都有自己特有的历史和文化,体育活动也因此而形成各种不同的形式。如何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这一赛事组织举办得科学、严谨和高效,必须通过科学研究,明确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若干条件,然后充分利用实践经验,制订具体的步骤和方法,由上一级民族事务委员会及体育局专职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达到最佳效果。

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全省各民族体育传承和发展的载体,有效地促进各类民族体育项目向规范化、科学化、普及化方向发展。今天我们大力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政策。民族体育政策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政策的一个缩影,体现了我党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基本思想与执政理念。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增进人民健康、加强民族团结、弘扬民族文化的民族体育方针。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群众运动会和少数民族文化融合的一种创新举措。从自发到有组织,从小规模到大规模,从单一到多元,并逐步趋于规范。经过近70年的努力,该运动会基本形成了四年一届、全省各地州轮流举办的体系,既提高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运动水平,促进民族团结,提升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同时又促进举办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体育与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该地区全方位的发展。除了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之外,地区少数民族运动会,如昆明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也已经举行了十一届,还有少数民族族内的运动会,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就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运动盛会。所有这些活动都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各民族的交流融合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然而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使人们更多地重视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赛场上的竞技结果,使民族体育的盛会变成了各地奖牌争夺的战场。其次,一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改造中急于求成,使民族体育项目面目全非。虽然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绩辉煌,硕果累累,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组织管理体制中的职责不清;竞赛管理机构的不具体;非比赛期间的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少数民族运动员的日常训练;综合性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间隔时间太长,影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可持续发展;表演项目不易界定“体育与舞蹈艺术”的区别;现阶段推广的“民族健身操”中的“操与舞”界定尚待清晰;对运动员资格的鉴定与审查难度大;缺乏向国际推广的战略构思;缺乏关于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理论成果;部分参赛单位在比赛过程中的目标错位所导致的异化。在此严峻形势下,使民族传统体育健康发展、走向世界成为一个首要任务摆在我们的面前。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社会影响,让云南省少数民族的体育项目为人们所接受。同时,应借助云南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这个良好平台,为促进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繁荣发展做出特殊的贡献。明确分工,加大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发展与力度;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竞赛管理;多方筹措非比赛期的经费,加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持续发展各层次的赛制方式;与学校体育结合发展;表演项目要突出民族体育自身的特征;要严格执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制度;推进人类体育的文化多样性发展;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论研究工作、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