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与突发事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风险社会与突发事件

1.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理论是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于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里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在当今高科技迅猛发展的全球化时代,某些看似局部或是突发性的事件往往会导致和引发整体性的社会灾难,风险社会是全球化时代毋庸置疑的客观社会现实。另一位与贝克同年代的研究者吉登斯认为,人类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外部风险,另一种是人类自己所制造的风险,后者是威胁当代社会的主因。所谓风险社会,是在工业社会以后出现的一种社会发展现象,伴随着生产力的空前发展,人类改造后的世界与社会对人类所生活的环境、自身的心理造成影响,这种影响多半是负面的,与外部环境所带来的风险相比,影响更大,效果更加显著。[5]

风险不同于灾难,不是已发生的损害,而是代表一种招致损害的可能性和潜在性。但风险也具有积极意义,它在附带危险与可能导致灾难的同时,还意味着机会和希望。风险的特殊内涵决定了风险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风险的多样性。人类在尝试借助技术来支配自然和改变传统的过程中,各种风险形态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致使现代风险的表现形式不断趋于多样化,涉及环境、政治、社会、经济以及技术等众多领域。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的最新评估,环境将是未来全球风险格局中的核心,其中极端气候发生的可能性最大,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存在和扩散被认为是对世界影响最大的风险。

(2)风险的关联性。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甚至彼此叠加的。局部地区的某种风险可能在全球引发巨大的连锁反应,触发其他领域的风险。WEF的调查表明,结构性高失业率或就业率过低与激烈的社会动荡之间关联最为紧密,而未来10年金融风险、气候变化、难民危机、科技创新等因素则可能增加国家间的冲突,从而加剧地缘政治风险。

(3)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2016年被称为“黑天鹅”之年,英国脱欧、特朗普当选、意大利公投失败等事件让全世界人们大跌眼镜、猝不及防。人们惊奇地发现,根据以往的知识或经验所进行的分析预测似乎正在失效。2016年也是数据盗窃、网络攻击和黑客活动频发的一年,而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中潜在的负面影响目前尚无法确定,不过WEF的专家估计它们可能是扩大经济、技术和地缘政治风险的首要因素。

(4)风险的阶级性。风险社会中的所有成员,无论贫富都会受到风险的影响,这营造了一种“风险面前人人平等”的假象。贝克犀利地指出,风险分配像财富分配一样是依附在阶级之上的,只不过是以颠倒的方式存在,“财富在上层集聚,而风险在下层集聚”。相对于穷人面对风险的无助,富人的损失往往小得多,甚至还可能从风险中获益。可见,风险并没有消解阶级,反而加大了贫富差距和阶级分化。

(5)风险的全球性。相互依赖和全球化使得风险可以超越国界交叉蔓延。在当下的信息时代,互联网、智能手机等新媒体的广泛应用使得风险一旦产生,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扩散,并在传播过程中被不断放大。因此,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意味着全球风险,其主要效应就是创造了一个“共同世界”或“想象的风险共同体”。但与此同时,风险也呈现出了去全球化或反全球化的趋势。全球风险迫使各国政府依赖民族国家的力量来规避风险,倾向于仅对本国选民和国内市场负责,推卸国际责任,甚至放弃不利于自己的国际机制。[6]

2.突发事件

人类正处于一个高风险的社会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徐学江从舆论传播的角度对突发事件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事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正因为其‘突发性’,重大突发事件总是对社会迅速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和震撼力,在极短的时间里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7]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治安等领域。换句话说,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人类历史上,突发事件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突发事件具有如下特征。

(1)突发性。绝大多数突发事件是在人们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它的发生经常是猝不及防、突如其来的。这些事件一般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严重者还会干扰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https://www.daowen.com)

(2)不确定性。这些突发事件经常超乎人们想象,其发生发展不按套路出牌,具体表现为:发生状态没有规律可循,事态发展变化不可预测,结果不可捉磨。

(3)破坏性。绝大多数的突发事件对社会都有不小的破坏性,比如美国经常发生的校园枪击事件等。其破坏性主要表现为:威胁到公众生命;使公共财产造成不同程度损失;破坏生产生活环境;对社会秩序造成紊乱;使公众心理出现阴影和障碍。

(4)次生性。主要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又产生了相关的次生灾害和后果。比如在别斯兰人质事件发生之后,一些受害者家属变成抑郁症患者或者产生其他精神疾病。

(5)发散性。正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世界间的这种紧密联系可以用地球村来形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交通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区域一体化和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不同地区相互之间的依赖性越来越突出,导致突发事件的影响不再仅仅局限于事件发生地,而会通过互联网等平台或渠道进行跨地区、跨国扩散和传播,其次生效应可能远远超过事件发生时人们的预估和想象。

(6)社会性。主要是指突发事件会对一个群体或者整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产生影响,公众会根据事件本身的性质以及媒体和政府等有关部门的介入程度来形成自己的理解和判断。正是基于这一特点,我们才更加强调媒体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注意责任的重构,要学会适时、适度、适量发声。

(7)周期性。突发事件的周期性不是说它的发生有规律可循,而是指它本身虽然类型多种多样,但都具有其独特的生成、发展和淡化过程。总体上看,一般都要经历沉默期、暴发期、影响期和结束期(也可称为淡化期)几个阶段。把握这样的生命周期,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舆情管控、向有利的方向引导舆论、疏导公众情绪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指导意义。[8]

突发事件的危害性是对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价值损失的客观描述。突发事件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的价值损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涵盖人身危害、经济危害、声誉危害、环境危害四个方面。就各种危害的来源看,有的危害是突发事件爆发后必然出现的(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事件都是如此),而有的危害是由于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的(一些声誉危害尤其如此),具体如下。

(1)人身危害。人身危害是指对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包括对精神健康的损害,尤其强调对直接受事件影响的人群、脆弱人群的危害。例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直接导致大量群众伤亡,便是十分严重的人身危害。

(2)经济危害。经济危害是指对个人财产、企业经济利益、行业经济、地方基础设施的直接损害,以及对地方经济发展、国家经济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部分突发事件甚至会威胁到企业的生存。

(3)环境危害。环境危害是指对自然环境、自然景观、生物物种等的危害。例如,火灾和病虫害会毁坏森林和草原,使生态环境恶化;干旱、风灾往往加速土地沙化;爆炸、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会直接损害人居环境,等等。

(4)声誉危害。声誉危害包括对官员和民众声誉的危害、对企业和政府声誉的危害等。例如三鹿奶粉事件不仅给广大消费者造成极大的健康损害,也使得该企业和乳制品行业的声誉受到极大损害,曾名列全国乳业前三强的三鹿集团最终倒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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