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演化的案例分析
1.案例一:阿苏卫垃圾场抗议事件中表现出的邻避风险与社会安全性事件
阿苏卫垃圾填埋场抗议事件发端于1994年底当时刚建成的亚洲最大的垃圾填埋场投入运营。按照抗议主体和对象的不同,抗议过程可划分两个阶段,每一阶段均形成了自危机酝酿、发展、高潮到消退完整的发展过程,甚至包括重启阶段。[47]。
第一个阶段是1994—2014年。由于阿苏卫地区在北京属于地下水高氟带,不作为生活用水补给区域,适合作为东城、西城、朝阳、昌平4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然而,在项目运行6年后,填埋场周边生活环境发生严重污染,让村民不堪其苦。其间,阿苏卫村癌症发病率大幅上升,并且有关专家曾在此处检测出严重的渗漏和污染问题。但当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却声称填埋场并未发生渗漏。而且,由于政府许诺的村庄搬迁一直未予兑现,更加激发了村民的不满情绪。2014年5月,村民重启堵路抗议行动。在这一抗议阶段,我们发现,填埋场在选址敲定之时,其固有客观风险的生产和分配便随之发生,这一风险形式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并最终成为村民抗议的肇源。客观风险的存在和加剧,使得感知风险的形成、积累和突变成为可能。村民所感知到的环境风险、健康风险,加之未兑现的搬迁承诺所形成的经济风险,最终造成通过群体性事件表达诉求的后果,形成严重的社会稳定风险。
第二个阶段是2007—2014年的业主抗议阶段。2007年4月,阿苏卫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获得批复。2009年7月,垃圾焚烧厂项目开始启动环境影响评估。然而,该项目并未真正调研项目周边相关利益群体,随着项目公告被居住在附近的一名业主“偶然发现”,以业主为主体的抗议垃圾焚烧厂风波拉开序幕。在2009年9月4日,超过百名群众公开表达述求,但并未收到合理答复。抗议者后来调整策略,并最终“逆转”了事件进程。2010年政府相关部门与当地居民经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得以重启。但由于各方因素,后来又爆发了几起村民抗议活动。总的来看,我们发现,公民风险感知仍旧来源于实在风险,即便这一风险仍停留在“概念”层次。这表明,感知风险作为一种心理预期,与项目固有却难以度量的实在风险具有“非对称性”。并且,其感知风险形成社会抗争(社会稳定风险)的速度之快、影响之广远超村民主导的抗议阶段,这表明抗议者的个人和群体特征在此发挥了重要的影响。
从邻避风险链的视角来看,邻避风险链存在实在风险、感知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三种形态。我们发现,在业主抗议阶段,抗议是随着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评估公示公告被发现而发动的,而此时垃圾焚烧厂并未建成。这表明,感知风险完全可能脱离实在风险,而仅仅作为一种预期和建构的产物而存在。在两个抗议阶段中,由于都没有外部刺激事件的出现,抗议的形成都是风险感知的不断累积而“自发”形成的,即所谓的“慢性”公共危机。
2.案例二:基站建设中的邻避冲突及其风险演化(https://www.daowen.com)
城市公共设施为社会经济运转和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部分设施由于存在负外部性且收益-成本不对称而遭到附近居民的反对与抵制,出现了邻避效应。[48]操世元等(2017)[49]对2004—2016年中国94个基站建设冲突案例进行分析,建立了邻避效应演化过程模型,总结了此类邻避效应的三个多样化特征,并从风险属性、风险扩散和利益-风险理性衡量三个角度对此类邻避效应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
关于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风险的演化过程,汪伟全(2015)[50]提供了一条很好的思路。
第一阶段:不满情绪的形成。特纳在研究集体行为时提出突生规范理论,他认为集体行动的产生需要某种共同的心理,包括共同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或共同的愤恨。共同心理形成的关键是聚众中某个共同规范的产生,不满情绪就属于这种共同规范。例如在爆发了群体性事件的基站建设案例中,大部分基站建设前,建设方都未进行显著的信息公示,或者信息公示并未被居民感知并认可。在未进行信息公示的基础上选择伪装或者掩饰建设基站的行为,一旦被小区居民感知,则容易引发不满情绪。
第二阶段:持续发酵。推动群体事件向暴力化发展受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参与者数量,统计表明,参与抵制环境类项目的群体规模越大,聚集人数越多,集体行动暴力抗争的可能性就越大;二是率先行动者,率先行动者与行动的组织性有很大关系。
第三阶段:焦点事件。在公众风险感知过激的情况下,某些代表性事件形成的情境是刺激情绪升温的触发性动因。群体状态下的人们情绪很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和干扰,当这种情绪的升级到达一定的临界点后,暴力化的行为也就形成了。
第四阶段:冲突与对抗。在集体行动中,由于个体身份特征的不显著性,个体呈现出一种狂热状态,其暴力行为倾向更为显著。当人们处于这种状态时,就表现出群体维度上的无意识和无理性,甚至趋于暴力,最终在基站建设的事件中表现出集体上诉甚至暴力抗争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