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作社的创办
2026年01月22日
三、高级合作社的创办
1956年4月,县委在逸圃、固白、箐门、新坝(含白石头村)、山口、直邑、舍得等村条件比较成熟的初级社中,按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先后将7个初级社转办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2892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8%。农民的耕地无偿为集体所有,耕畜、大农具折价入社,实行统一经营、统一劳动,取消初级社时期的土地分红,完全实行按劳分配,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之后,泸西农业合作社由初级社转变为高级社,高级社允许地主、富农分子入社(政策规定按其表现分别收为正式或候补社员)。至1957年5月,全县就建立起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68个,入社农户达32732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9.6%,社的规模基本是一村一社或一乡一社(新坝乡)。但是,在建社中由于要求过急,一哄而起,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转组过快,形式简单,致半数以上高级社集体经济办不好;社领导缺乏经验,管理混乱,给农业生产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时逢全县遭遇旱灾、水灾,有104个社减产,占高级社总数的61.9%,使整顿和巩固农业合作社工作未能很好完成。
(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三把尺子”:指占有、劳动、剥削,即有土地不劳动、靠剥削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