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组的建立和发展
2026年01月22日
一、互助组的建立和发展
1952年11月,为解决部分农民缺劳动力、缺耕畜的困难,县委决定,在完成第一批土地改革的地区,对农民进行“组织起来、爱国增产”宣传教育,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引导农民组织生产互助组。同年末,逸圃乡逸圃村6户农民组织起互助组。1953年4月,瓦窑乡阿路发村13户农民参加互助组,箐门乡小阿棚村8户农民参加互助组。当年3个组织起来的互助组,克服困难,战胜旱、虫、涝自然灾害,农业获得好收成,粮食分别增产32%、54.4%、46%。3个互助组共卖给国家余粮10577.5千克,显示了互助组比单干强的优越性。(https://www.daowen.com)
1953年5月,县委在农村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农民组织互助组,年内全县共组织互助组1262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0.92%,其中,长年互助组437个2649户,季节性互助474个2713户,临时性互助组351个2396户。1954年下半年,对互助组进行整顿,把加入互助组的地、富、反、坏分子清理出组。1955年继续组织互助组,年末全县已有互助组1604个,入组农户17952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8.05%,其中,长年互助组1179个13964户,季节性互助组427个3988户。互助组规模一般5~6户,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均为农民个体所有。最先组织起来有互助经验的3个常年互助组,从1953年6月起就实行评工记分,执行等价互利政策,组员均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