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揭、批、查”全面平反冤假错案
经过大量的内查外调、摸底走访、考证梳理,工作组对泸西县在“文化大革命”中有影响、有牵连的人和事进行排查,全县范围内呈现出一桩桩、一件件惊心动魄的案子。排查主要结果如下:①1967年1月28日,县文工队张汝龙等效仿上海“一月风暴”夺县文工队、电影公司的领导权,主要人员12人。②1月31日,张汝龙、徐正泽等7人主持,查抄县医院沐增荣等7户职工的家。同日,“红纵”召开批判会议,因幕布不在,打伤张汝龙住院,由达茂明煽动瓦窑农民进城。③为解决师宗县“7·15”造反派的吃饭问题,动用水利工程专用粮食800多千克,两派组织制造武斗工具和手榴弹、土枪土炮各2件。④1968年1月15日,因帮派形势紧张、各有戒心,用枪、手榴弹打炸死2人。⑤到人武部抢枪事件是有预谋、有组织、有程序、有目的的一派所为。⑥动用国库资金5000元,经张汝龙请示同意批条而领取。⑦同年1月16日,攻打拖拉机站事件,属两派摩擦所致,后各自成立武斗指挥部,明确人员分工等。⑧7月18日,为冲击批判大会,有意制造打枪中断大会,名为“钱局塘子打枪事件”。⑨为所谓“烈士”一周年而制造“秀山磕头”事件,30多人被打伤致残。⑩因部队换防,送、迎军队代表,令受压一派群众磕头赔罪送行,制造“拥军事件”。⑪木材站、一中举办学习班,前后160多人参加,用非法手段打伤致残24人,自杀1人。⑫追查暗杀集团,实属多疑,无中生有的假象而致牵连县区追查。⑬深挖“五一六”,贯彻极左路线,受害35人之多。⑭东寺举办学习班,县级各大机关、各区公社均有人员参加,属假错案。人员名单如下:两案中定为帮派体系的赵书贤等5人;定为“双错”的陈学文等5人;“文革”中打过人的武德荣等41人;制造冤假错案的何树芳等15人;制造枪弹的胡承讯等4人;清查出“五一六”分子常朝兴等20人;指挥武斗人员李凯等6人。
在“揭、批、查”的基础上,县委整顿了各级领导班子,改组被帮派把持的县工交局党委班子,调整充实加强8个部、委、局和公社领导班子,使全县的政治生态和县委领导班子中的政治环境进一步得到纯洁和加强。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两案”办公室经过3年多的排查梳理,所涉案件的人和事全部清楚,证据确凿。由于涉及的人和事较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面大,在此选取部分典型案例略表记述,以示后人。
落实政策过程中,“两案”办公室先后对1966年红卫兵横扫“四旧”,查抄烧毁、砸烂拆除及没收的古书、字画、建筑、物品进行清查。对划为地主、富农、资本家、专政对象的家庭进行查抄、没收“四旧”余存物资、物品,并进行陈列展览、参观等具体情况加以核实。对1968年12月“二次土改”中没收挤占地富住房,查抄没收其粮食、被盖、猪肉及主要用品、物资财物,以及把地富子女列为专政对象进行打击批斗的情况作认真核查落实。
对受害干部进行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对在“划线站队”中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的卢盛芳、李国忠、陈建章、钱永康、毛捷先、褚庆毅、廖吉珍等同志给予平反;对“钱局塘子打枪事件”,清查“五一六”分子,“暗杀集团”“颠覆新生红色政权”,新华书店杨全之死亡问题,永宁公社逸圃村谢洪才被打致死案,刘自华被打致死案,原泸西一中李兴培等12名同学受迫害一案,原食品公司李荣先等人贪污集团冤案,中枢公社新华大队党支部书记杨老二被毒打致死案,金马公社梁正龙迫害毒打致死案,黄泽民“军统特务”案,电影院杨执中“中统特务”等冤假错案进行逐个调查取证。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大量的取证核查,全县范围内一桩桩、一件件案子的本来面目浮出水面。县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两案”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1978年2月1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县委书记沈国安传达州委召开的县市书记会议精神,对落实政策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同年8月24日,中共泸西县委《关于为“钱局塘子打枪事件”冤案平反的通知》指出:经查证,此事件是周之兴为首,李华为主,万洪章为骨干,有领导、有预谋、有组织、有目的制造的假案,县委决定为被无故摧残迫害的受害干部群众给予公开平反。29日,中共泸西县委在县城召开平反昭雪大会,对县城“钱局塘子打枪事件”、金马公社吉星大队核桃村梁正龙被迫害致死等多件冤假案进行公开平反昭雪。县属机关单位和公社社员约5000余人参加了平反大会,会上,发言人用大量事实揭批“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下的滔天罪行,进一步加快了落实平反工作进展步伐。之后,相继对部分冤案逐一给予公开平反。截至1979年3月底,先后对卢盛芳、李国忠、陈建章、黄泽明、钱永康、廖吉珍、毛捷先等人给予公开平反;查清“暗杀集团”“颠覆新生红色政权”和“五一六”分子政治假案,给予公开平反恢复名誉,落实政策,并做好善后工作。现选取部分平反落实政策事例略述如下:(https://www.daowen.com)
1979年3月8日,县委《关于廖吉珍平反昭雪的通知》指出:廖吉珍同志“划线站队”期间,被毒打致死,死后还被戴上“现行反革命”“畏罪自杀”的帽子。经县委研究决定为廖吉珍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推倒一切诬蔑之词,落实政策,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撤销泸革清字〔1974〕311号文件结论。同日,县委《关于“暗杀集团”和“颠覆新生红色政权”政治假案的平反通知》指出:所谓“暗杀集团”和“颠覆新生红色政权”是指1968年12月至1969年2月,谭甫仁在云南搞“以人划线、层层站队”期间制造的政治假案,许多干部群众深受迫害。时任县委副书记马国显、组织部部长郭明才、监委书记孙惠民、党办主任张纯和等领导被诬陷为“暗杀集团”的“黑后台、黑司令”;很大部分干部群众被戴上“暗杀集团”的“头子”“骨干分子”“凶手”等政治帽子,大搞刑讯逼供、捆绑吊打,实行法西斯专政,使许多干部被毒打致残,并株连家属、子女、亲友,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县委决定为所谓“暗杀集团”和“颠覆新生红色政权”两个政治假案公开平反,对在这两个政治假案中受迫害和摧残的干部群众及其株连的家属恢复名誉。对强加给的一切罪名和诬蔑不实之词统统推倒,并按中共云南省委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党的政策,认真做好善后工作。9日,县委《关于为毛捷先平反的通知》指出:泸西一中毛捷先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拘留审查20个月,经县委讨论决定给予毛捷先公开平反,恢复名誉,推倒一切污蔑不实之词。同时,撤销1970年11月20日县委核心领导小组的决定,按中共云南省委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党的政策,做好善后工作。15日,县委《关于对清查“五一六”问题的平反决定》指出:在清查“五一六”分子中而受株连遭打击迫害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和群众达100多人,造成严重后果,县委研究决定,为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被错整的干部群众公开平反恢复名誉,落实好政策,做好善后工作。
1980年3月,县委《关于对李荣先等人所谓“贪污集团”假案的平反通知》指出,经县委审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原人民商业革命委员会捏造的所谓以李荣先为首的“贪污集团”纯属假案,应予否定,同时对李荣先等11人公开平反,恢复名誉,对强加给这些人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统统推倒,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做好善后工作。
至此,经过工作组3年多的不懈努力,在“揭、批、查”的推动和中共泸西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按照党的政策,发扬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思想路线,泸西县顺利地平反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所制造的各种冤假错案。全县平反纠正集团性冤假错案12件,涉及507人,个人案件23人次。落实处理被迫害致死人员127人,其中,按因公死亡作结论和抚恤12人,按病故和抚恤8人,按农村非正常死亡补助救济107人。落实安抚被打伤致残人员371人,并发给伤残证明书。复查改正被错误立案和处理的931人的问题。按政策规定落实兑现经济上的抚恤、救济、补助和退赔,其中,补发45人的工资,计16441.35元;农村补记工分189人,折合人民币5120元;发给非正常死亡人员128人的抚恤救济费13436元,并确定供养家属子女16人每月240元的定期补助;发给打伤致残人员371人医药补助费21090.10元;退赔被查抄财物折款5804.66元;退赔“二次土改”被没收挤占的2602户的房屋3227间,财物补助费17320.1元;落实回民政策专款28000元;退赔“二次土改”被没收挤占全部私房共计3332间,对2949户分别作了损失补偿。
对“文化大革命”中所谓14件有牵连的人和事已查清,对相关人员按照党的政策一一作了平反昭雪。同时,对“文革”前申诉案件75件和“文革”后两年中的申诉案38件44人,也按规定进行全错全平、部分纠错和维持原判处理。仅两个“反党集团”清查中,受牵连事7件、41人。
全县落实、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共计35件、572人。其中,省管干部1人,地管干部6人,一般干部227人,基本群众238人;“文革”中受迫害的356人获得平反昭雪,其中,被迫害致死的127人,一般干部15人,职工71人,社员群众41人;被打伤致残229人,其中,地管干部9人,一般干部130人,社员群众90人,也得到妥善处理。平反工作增强了团结,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