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修订基金资助规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1.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修订基金资助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充分发挥资助基金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修订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①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基金资助工作各管理主体职责。规范了各相关部门基金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军队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在基金资助工作中的职责、义务。②促进创新发展,完善资助类型和内容。明确博士后基金资助为定额资助,划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同时可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和完善资助项目设置及资助标准,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③聚焦公正公平,修订申请和评审要求。修改完善了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增加了科研诚信的要求,加强对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进一步保障评审公平公正。④改革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探索实行“包干制”。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由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以信任为前提,实行项目承担者承诺制;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中作出遵守科研作风学风诚信、资助经费全部用于与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等方面的承诺;获资助人员在既定的经费使用范围内自主统筹使用资助经费。(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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