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加大资助力度,实现站前、站中、站后资助“全覆盖”
重庆市新出台的《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全市博士后资助力度,实现站前、站中、站后资助全覆盖,促进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进一步提档升级,更好助力青年人才集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通过项目帮扶、资金资助、人才服务拓展事业发展空间。据重庆市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重庆将普惠支持和重点支持相结合,突出精准支持,对博士后科研人员较为关注的科研资助、研发平台、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需求给予重点保障,努力补齐博士后住房安家补贴短板,进一步提高社会各方引进、培育、使用博士后的积极性。
与原有政策措施相比,新出台的《若干措施》资助博士后力度更大。具体来说,将原有的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最高一次性资助3万元、博士后日常资助2年16万元、博士后出站留(来)渝3年资助15万元,由择优资助的方式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博士后全覆盖。同时,扩大全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年资助60万元、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最高一次性30万元等资助数量,鼓励各单位对市级资助按1∶1配套资助。此外,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市外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方式纳入资助范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