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与嘉兴市非遗项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二十四节气与嘉兴市非遗项目

《万历嘉兴府志》“卷之一·风俗”对于节气有以下记载:“立春后,放风筝。二月二日,下瓜茄菜种。三月三日,闻蛙鸣,米贱。清明暖蚕种,插柳于檐,祭墓挂纸钱,晚食青螺,谓之挑青……春末夏初,浸谷种。小满动油车、丝车、水车,谓之三车。芒种刈菜麦……芒种后,逢壬日立霉,赛神莳秧,曰发黄霉。夏至后,逢庚日断霉。又三日为头时,又五日为中时,又七日为末时,禁土木浣涤等事,示不遑也……白露晴,有收……小雪见雪,米贱。长至前一日,赛神。至日祀先,亲朋相拜,如正旦仪,今废。大寒,逢戌立腊。伐木动土,诸无禁忌。是月,酿秫作酒,煮而藏之,曰煮酒。先期用纯白面作曲,并白米白水,名三白酒。”[2]短短几百字,便勾勒出了明代嘉兴地区的节气相关习俗。(https://www.daowen.com)

2016年11月30日,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众所周知,“二十四节气”源于黄河流域,以黄河流域的天文物候为依据,习俗遍布全国各地。尽管在代表作名录中并没有嘉兴地区的项目入选[3],但并不能掩盖嘉兴地区拥有丰富的节气习俗的事实,含山轧蚕花、高杆船技、网船会等都是当地极为重要的清明节民俗活动,且相继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除此之外,双庙渚蚕花水会、船拳、乌镇香市、谷雨庙会等省市级非遗项目也是嘉兴地区重要的节气活动。现将几个相关非遗项目简单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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