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群体性怨恨情绪及新媒体赋权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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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弱势群体、群体性怨恨情绪及新媒体赋权
本章提纲
■“弱势群体”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传统上侧重采用静态的、固化的视角对其进行研究,强调其由“资源分配的不公”“能力的丧失或被剥夺”导致的社会弱势。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和研究的多学科化,这种研究也暴露出了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对弱势群体自身行为及其社会意识建构的忽视。
■“弱势群体”作为话语建构的符号有多重含义:既有来自政府部门的支配性话语,以及由此建构起来“被扶持对象”的含义;也有来自弱势群体自身的民生表达以及媒体话语所建构起来弱势群体的“选择性”属性;从批评性话语视角分析,弱势群体是强势群体支配性话语建构的结果,是指甘于接受政治和经济领域,以及话语表达上被支配地位的特定群体。(https://www.daowen.com)
■社会怨恨情绪,不仅是一种群体性社会现象,还是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文化基因,已经深深地植根在人们的行为习惯、道德观念,以及众多文化艺术样式中。
■弱势群体属于社会领域中的被支配群体,他们在内心深处普遍存在深深的被剥夺感,也滋生了建立于差异性、不平等之上的社会怨恨情绪。社会怨恨情绪是推动弱势群体进行自我表达的内在推动力,而以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恰恰为这种自我表达和网络集群行为提供了公共空间,起到了促进作用。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弱势群体自古就有,他们中既有经济上的困难者,也有社会地位上的卑贱者。作为一个研究对象,有了社会学、政治学之后,“弱势群体”逐渐进入各类研究者的视野之中,对弱势群体的研究甚至成为各学科研究的显学。笔者研究的重点是弱势群体的网络表达。本章希望从话语表达与批评的视角来阐述“弱势群体”的概念内涵、社会怨恨情绪的基本内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