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一)招生规模扩大与培养质量挑战
我国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工作以来,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规模持续增长,特别是1999年后因本科生扩招,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规模也随之急剧扩张,体育学研究生的招生规模曾一度超过全国平均增长率[1]。另有调查显示:1999年后,研究生录取指标也迅速增加,近年来研究生考试和录取的比率并未明显下降。特别是历经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考研变成大部分本科毕业生应对就业危机的有效途径,考研报名人数明显增多,2013年研究生人数在2008年考研人数的基础上增长了50%[2]。随着考研大军日渐庞大,研究生人数有增无减。
在研究生数量急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体育学研究生招生数量迅速增加,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伴随着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培养人数的剧增使得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教育观念相对滞后、培养体制尚需完善、导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监管机制和评价标准有待建立。在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用发展的眼光全面、科学地审视我国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改善需要面临的问题,致力于在招生规模扩大化的现实背景下有效地提升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二)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思路的提出
目前,我国正处于从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迈进的重要历史转折时期,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已于2013年全面启动。2013年2月2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2013年3月29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2013年7月10日,我国首次以三部委名义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视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在会上强调,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端人才支撑[3]。2014年11月5日,我国首次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刘延东同志又进一步强调了研究生教育的这一发展思路。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无疑将对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构建科学的研究生教育测评体系提出严格要求。
(三)质量监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2008年中国科协发布的《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科技人力资源大国。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的最高层次,在人力资源强国建设中具有决定意义。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今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任务将定位在以全面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基础上。保证和提高质量是我国未来研究生教育政策的中心主题。
自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国家在质量保证、学位授权评估、论文抽检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质量监管文件,并将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绩效拨款制度。体育学作为教育学门类下的一个一级学科,在研究生招生规模、在校人数、培养单位数量、学科授予点数量等方面,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如何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却面临着所有研究生培养的普遍性挑战,也面临着体现专业特色的特殊性挑战。
要保证质量首先必须建立质量评价标准。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启动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编写工作。2013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针对学术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成为我国首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国家标准”。体育学学术学位的国家评价标准也应运而生。2015年4月,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又编写出版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这标志着我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国家标准的诞生。这两个标准将在未来数年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这两个标准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如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的差异性不明显、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特殊性体现不充分、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的标准界限有待正视等。因此,体育学研究生的质量测评标准仍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四)质量提升保障得以落实
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需要在国家标准框架内建立各级、各项工作的具体评价标准。只有这样,各级、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工作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近十年来,国家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上,不断扩充改革试点。2005年教育部正式提出研究生培养改革初步方案与设想,并于次年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布点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少数几个学校,2007年试点单位扩大到14所院校,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又要求将改革推广到中央部委所属的各院校,并鼓励各省属高校开展相关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十年来的努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较大的突破。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动态调整工作的要求:稳定规模;优化结构;以单位自主调整为基础,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实现调整工作常态化;学位授权动态调整采用单位自主调整和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调整两种方式。这标志着研究生培养正从侧重培养工作环节的要素指导向以机制激励的质量管理路径转变,这种转变对教育质量的科学评价标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013年,在国家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改革思路的指导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2013〕19号),对完善研究生奖励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同年,财政部、教育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研究生奖助办法,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22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1号)。2014年秋,为了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等外部环境,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国家决定向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已被纳入国家招生计划者)收取学费,同时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国家对研究生奖助机制的改革,彻底实现了由奖学金终身制管理模式向奖学金动态制管理模式的转变。这一转变在彰显研究生奖助机制考核公平性和公正性的同时,要求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体系比较完善,并配备较为科学合理的测评标准,既能使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又能使评价有据可循,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质量激励机制。
(五)质量测评理论研究与现实需要的落差
如前所述,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大势所趋与现实需要,以及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适应性发展和特殊性彰显,都对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理论与标准体系表现出了迫切需要。体育学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要在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转移中做出适应性发展,相对于重视论文研究的传统理科质量评价标准和重视工程实践能力的工程学科质量评价标准而言,还要突出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更重视对实际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查,这样才能凸显体育学研究生质量测评的特殊性。
从所查阅的文献来看(具体参见第三节“国内外研究工作述评”),人们对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理论、框架体系与具体标准的研究较为缺乏,甚至还未引起足够的关注,从而使体育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测评理论研究与现实需要之间形成了较大的落差,理论指导实践并为实践服务的价值并未充分得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