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9.1.1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施工设计图纸是计算工程量的基础资料,反映了工程实物的构造和各部位尺寸,是计算工程量的基本依据。在取得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等资料后,必须全面、细致地熟悉和核对有关图纸和资料,检查图纸是否齐全、正确。如果发现设计图纸有错漏或相互间有矛盾,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予以更正,经过审核,修正后的施工图才能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2.工程预算定额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地区性工程定额是工程量计算的依据。计算工程量必须严格按照定额中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和方法进行。

3.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计算工程量时,除直接计算施工图纸中的实物工程量外,还必须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进行。例如计算土方挖坑工程量仅仅依据施工图是不够的,因为施工图中并未标明实际施工场地土壤的类别,以及施工中是否放坡开挖或者是否采用基坑支挡防护、围堰等方式。对这类问题就需要借助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予以解决。

4.经确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如当地规定的征地拆迁费用、土地青苗补助、招标文件中的计量规定及计量方法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