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 “四电”系统集成的模式
目前,我国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即项目总承包系统集成和项目施工总承包系统集成。
1.项目总承包系统集成
在这种模式下,系统集成商应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负责系统总体方案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安装、试验以及后期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一般是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项目施工总承包系统集成
在这种模式下,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系统集成商主要负责协调建设单位与设备材料供货商、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接口工作,以及进行联合设计、施工、试验和后期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一般是施工单位独立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