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 其他灾害监测及安全防护工程
2025年09月26日
8.1.7 其他灾害监测及安全防护工程
为避免闲人进入高速铁路线路范围内有碍高速列车运行,应沿线路两侧或在铁路用地限界处,设置金属防护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禁止入内警示牌。线路上有可能发生崩坍、落石的地段,应设置防护栅及监视警报系统,以保证高速线路受侵的信息能及时传输到综合调度中心,控制列车运行。凡有高速列车通过的站台,在站台安全线设置固定防护栅和车门处的活动防护栅。
公路跨越高速铁路或与高速铁路并行(公路低于铁路1.5m以上的除外),在公路与高速铁路的交界处,应设置防止汽车翻落及异物跌落的防护工程,并考虑在汽车的来向端及去向端适当延长防护工程范围。与防护工程同时设置边界故障报警装置。高速铁路跨越或并行公路、既有铁路,其桥墩外侧面认为有必要时应设防护撞击设施。
线路两侧交错设置列车防护开关,站台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列车防护开关。发生突发事故(如发现线路内有障碍物、乘客从站台上跌落或线路异常等)时,线路巡导员或车站值班员操作列车防护开关,及时关闭ATC信号,使正在接近的列车停车,防止事故发生。设置防护开关的地点设置防护电话,便于现场与综合调度中心联系,防护电话可采用有线或无线通信。
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须安全可靠,直接对列车限速的软、硬件设备须考虑冗余设计。要保证高速运行中的列车在临灾之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即要求灾害信息传送具有实时性。因此,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传送采用高速铁路专用数据通信网。
高速铁路是存在于自然界中的构造物,受到灾害和事故的侵袭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对各种灾害和事故进行深入的研究,针对不同灾害和事故,结合高速铁路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防灾安全对策,就可以将灾害和事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