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 振动环境评价标准
环境振动标准的量值以地面垂向Z计权振动加速度级计,单位为dB。有关高速铁路振动的控制标准仅日本有明确规定:建筑物外地面振动限值VLZ为70dB(以10-5 m/s2为基准振动加速)。我国《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1988)规定,铁路干线两侧距线路外侧轨道中心30 m处住宅区Z振级VLZ为80dB(以10-6 m/s2为基准振动加速,且为20趟列车振动的平均值)。日本新干线振动标准折算成我国标准值应为90dB,因而该标准较我国铁路振动标准宽。我国京沪高速铁路建议值为86dB(距线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以外的地面Z振级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