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垄断行为

传播产业趋于集中,是因为在这种大规模运作中运用新技术具有内在优势。当然,昂贵的劳动力费用也进一步排斥了较小的、利润微薄的业主。

还有其他—些力量也在起作用。它们是个人力量;它们与技术变革无关。它们存在于经济的各个分支中,而且早就存在了,传播产业也不例外。有人夸大了它们的力量,说它们意欲在整个私人企业制度中限制竞争和促进垄断,以谋求权力和利润。如同在其他产业里一样,这些在特定事例中采用的手段一直是变化多端的,从施加复杂的经济压力到采取简单的身体暴力手段都存在。

20世纪初,赫斯特与麦考密克在芝加哥进行了一场触目惊心的报摊大战,其手段不仅包括损毁报纸,还包括枪杀雇员。这些争斗以及为两方作战的私人武装,是此后发生使城市深受其害的帮派战斗的一个因素。但是,以暴力打击竞争对手的做法不仅仅限于芝加哥一地。包括《时报》(Times)和《先驱论坛报》在内的纽约报纸,在30年代都进行过报摊争夺战;而《午报》曾面临在报摊上找不到位置的严重困难。(https://www.daowen.com)

潜在的竞争者将地盘瓜分完毕,就像赫斯特和甘尼特在纽约州北部和各电影院在其他地方所做的那样。小发行人如今抱怨说,诸如时代—生活公司和柯蒂斯出版公司之类的巨型公司,已经根据长期合同抢先买空了纸张库存和印刷设备。在最近的一起诉讼中,美联社被迫放弃了一项最高法院认定有垄断性质的业务,因为这项业务允许发行人要求美联社不为其竞争者提供服务。针对8大电影公司的几起反托拉斯诉讼现在正在上诉中,意在将制作权和播映权分离开来,因为这两种权力的结合据称是等同于垄断。80%的美国故事片由这些公司制作,而公众接触到的95%影片是由它们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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